已是子夜時分。
白日裏喧嚣壯麗的皇宮,此刻陷入一片深沉的靜谧。宮牆的影子在月光下拉得極長,殿宇樓閣的輪廓融入墨藍的夜空,隻有檐角懸挂的銅鈴,在秋夜的寒風中偶爾發出清越而孤寂的輕響,很快又被無邊的寂靜吞沒。
唯有一處,燈火通明。
那是皇宮深處,原爲曆代皇帝處理日常政務、接見心腹臣工的紫宸殿。沈璃登基後,将此處更名爲“鳳宸殿”,既是對“紫微帝星”傳統的延續,又暗合她“金鳳”的帝王标志,更彰顯她作爲女帝的獨特身份。
此刻,鳳宸殿内,數十盞宮燈将這座不算特别寬敞、但極其精緻的殿宇照得亮如白晝。
燈是特制的琉璃宮燈,燈罩上繪着淡淡的竹影或梅痕,光線柔和而不刺目。燈油用的是南海進貢的鲸油,燃燒時幾乎沒有煙氣,隻有一絲極淡的、類似檀香的味道。燈光映照下,殿内陳設清晰可見:靠牆的多寶格裏擺放着古籍和珍玩,牆上挂着前朝名家的山水畫,地上鋪着厚厚的、織有鳳穿牡丹圖案的波斯地毯,角落的銅制仙鶴香爐裏,一縷青煙袅袅升起,是提神醒腦的冰片香。
但這一切的精緻與華美,都被禦案前那堆積如山的奏章、文書、輿圖淹沒了。
寬大的紫檀木禦案,長逾一丈,寬達五尺,此刻幾乎被完全覆蓋。奏章按照緊急程度和所屬部門,分堆擺放,每堆都有尺許高。左側是各地州府呈報的民政事務,中間是六部及諸寺監的例行彙報和請示,右側則是軍報和邊境急件。還有散落在一旁的,是吏部呈報的官員考核名錄、戶部核算的各地錢糧收支簡表、工部繪制的工程圖紙草圖……
沈璃就坐在這“山”的中央。
她已換下了白日那身莊重繁複的朝服,隻穿着一件簡單的玄色常服,外罩一件同色的薄絨披風。長發用一根毫無裝飾的烏木簪松松挽在腦後,幾縷碎發垂落額前。臉上未施脂粉,在明亮的燈光下,能清楚看到眼下的淡淡青影,和眉宇間揮之不去的疲憊。
但她手中的朱筆,卻從未停歇。
蘸滿朱砂的筆尖,在雪白的奏章紙頁上遊走,時而勾畫,時而批注,時而寫下簡短的指示,時而又停頓沉思。筆迹有時遒勁有力,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決斷;有時則略顯滞澀,顯露出主人的心力交瘁。
更漏放置在殿角,銅壺滴水的“嗒……嗒……”聲,在極緻的寂靜中顯得格外清晰,也格外單調。這聲音不緊不慢,永無休止,像是時間本身在一步步丈量着這深夜的深度,也丈量着一位帝王的辛勞。
已經兩個時辰了。
從戌時初刻晚膳後坐到這裏開始,除去中途短暫起身活動過一次僵硬的脖頸,她幾乎沒有離開過這張禦案。面前的奏章上,似乎并未減少多少——舊的批閱完,新的又由通政司連夜送來。仿佛永遠也處理不完。
她批閱的,是大胤帝國這個龐大身軀上,每一處最細微也最真實的脈動和痛楚。
廢除賤籍·餘波未平
右手邊最厚的一摞奏章,是關于廢除賤籍後各地戶籍重編引發的種種問題。
三個月前,她力排衆議,頒布了《除賤爲民诏》。這道诏書如同投入平靜湖面的巨石,瞬間激起千層浪。朝堂上的反對聲雖被她以鐵腕暫時壓制,但诏書推行到地方,遇到的阻力才是真正棘手。
她翻開最上面一份,是江東道監察禦史的奏報。
字迹有些潦草,顯然寫的時候心情激憤:
“……自除賤令頒行,江東各州縣,戶籍重編之事,紛亂如麻。原有賤籍者,聞訊踴躍,皆欲脫籍爲民,登記造冊者每日擁塞衙前。然地方士紳、豪強,多有阻撓。或隐匿賤戶不報,或逼迫其簽訂‘自願’爲仆之契,甚有縱惡奴毆傷欲脫籍者之事件。州縣官吏,或懾于地方勢力,或自身與豪強有勾連,辦事拖沓,推诿塞責,更有甚者,借機索賄,謂‘脫籍需繳手續費’、‘新戶籍簿需工本錢’……民怨漸起,脫籍進程緩慢,恐生變故……”
沈璃的眉心蹙緊。
她料到會有人阻撓,但沒想到地方上的對抗如此赤裸和激烈。那些士紳豪強,家中往往蓄養成百上千的賤籍奴仆,是他們維持奢華生活和地方影響力的重要基礎。賤籍一廢,這些人恢複自由身,要麽離開,要麽要求正常的工錢待遇,等于直接觸動了這些人的核心利益。他們怎麽可能甘心?
而地方官吏……沈璃眼中寒光一閃。她登基後雖然清洗了一批慕容玦的心腹,但地方上的官僚體系盤根錯節,多是前朝遺留,甚至不少是世代爲官的世家子弟。他們對新政本就心存抵觸,加上與地方勢力千絲萬縷的聯系,陽奉陰違、敷衍了事是常态。
她提筆,在這份奏章上批道:
“着江東道巡察使,即刻徹查奏報所述情狀。凡有阻撓脫籍、隐匿人口、逼迫簽約、縱奴行兇之豪強士紳,無論其功名爵位,一律鎖拿問罪,家産查抄部分,以儆效尤。州縣官吏,凡辦事不力、推诿索賄者,即刻革職查辦,情節嚴重者,流放充軍。令出必行,法不阿貴。務必确保除賤令在江東暢通無阻,還民以自由。”
批完,她并未放下筆,想了想,又加了一句:
“另,命吏部、刑部,遴選幹員,組成巡查組,分赴各道,專司督辦除賤令推行及監察地方官吏履職。賜尚方寶劍,有先斬後奏之權。”
必須用更狠的手段,派更得力、更忠誠的人下去。
她翻開下一份,是江南西道某知府的奏報,語氣則委婉許多,但問題同樣棘手:
“……轄内原有樂戶、匠戶、丐戶等計三千七百餘口。除賤令下,歡欣鼓舞。然脫籍之後,生計立成問題。樂戶無地可耕,匠戶雖有手藝,但多依附原主,獨立經營不易;丐戶更無所長。彼等雖得自由身,卻無謀生之路,已有部分人重新依附豪強,或淪爲流民,滋擾地方。長此以往,恐自由反成其累,釀成新患。伏請陛下示下,如何安置此等新脫籍之民,使其安居樂業,不緻生亂……”
沈璃沉默了。
這個問題,她早就想過,但真正看到地方上的反饋,還是感到一陣沉重。
廢除賤籍,不僅僅是給他們法律上的自由,更要給他們生存下去的資本和能力。否則,自由隻是一句空話,甚至可能将他們推向更悲慘的境地——從有主可依的賤民,變成無處可去、無食可覓的流民。
她沉吟良久,才緩緩批注:
“一,着各州縣清查無主荒地、官田,優先分與新脫籍、且願務農者耕種。朝廷借予種子、農具,免除前三年賦稅。二,鼓勵有一技之長者,如工匠、樂師等,自立門戶,官府可提供小額借貸,助其開業。三,于各州府設‘勸工所’、‘習藝所’,招募無業新脫籍民人,教授紡織、編織、木工等簡單手藝,使其有一技傍身。所需經費,由地方官府籌辦,國庫酌情補貼。四,嚴令各地,不得歧視新脫籍民人,在雇工、交易等方面,須與良民一視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