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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六章醒來吧,孩子



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

這是我這輩子最喜歡的一句詩,可是我的人生,卻過得與之偏離甚遠。

人生啊人生,去XXX的人生啊...

上一世我叫秦宇,在一家世界五百強的外企内任職一名市場部的副經理,雖說薪金待遇也不算高,工作的強度也不算不高,但是卻也能落得清閑,最起碼能讓自己可以在工作之餘的時間裏,去做一些自己喜歡做的事。

雖不會讓自己大富大貴,卻也可以讓自己過得看似逍遙。

有了穩定的工作,而自己接下來所要考慮的,便是成家了。

要想成家,那就必須先要有個家才行,而我那時的目标其實十分的簡單,就是再攢一些錢,然後能讓自己在這座生活着的城市裏,去攢夠首付的錢,然後去買上一套自己心心念念很久的小房子,也隻有這樣,或許才會讓那時的我獲得片刻的安甯。

卻不曾想到,首付的錢還沒攢夠,自己卻被一漂亮女孩給騙的是底朝天。

她是自己的同事,更确切地說,是我前領導所管轄的秘書辦的職員,也不知那會我是怎麽想的,就是一門心思地想要去接近人家,想要去試圖讓自己更加了解對方,想要讓自己能活在對方的生活中,讓自己成爲對方人生中那位最重要的人。

可是當我親眼的看到她牽着别的男人的手,親眼看着她臉上那燦爛的笑容,親眼看着那個陌生的男人手中的那些名牌手袋,我知道,這個女人她不屬于我。

隻可惜,感情丢了,錢也沒了。

我不敢将此事去告知我的父母,更不敢讓此事在公司發酵,我怕這件事會成爲我職場生涯中的一個污點,會成爲連累我未來升遷的一塊絆腳石。

然而命運就是這般的奇妙,當我越是怕什麽的時候,我所害怕的這件事便會接踵而至。

她和我的前領導好上了。

而我,也就順理成章地被這家外企除名了。

我以爲自己的未來就會在這般看似平庸的日子裏,被歲月逐漸消磨殆盡,直至當自己老去的那一刻,才會對自己的青春往事抱有一絲絲的遺憾。

我以爲自己的今後就會在這般看似無奈的日子裏,被時間逐漸蠶食我的意志,然後令我變成一條苟活在城市邊緣的蛆蟲,讓我對心中的希望徹底的喪失。

我以爲自己不配擁有希望。

我以爲自己不配擁有信仰。

我以爲自己早已被命運所抛棄。

我以爲自己早已被生活所戲弄。

我以爲我成了這個世間的孤兒,不再被這美麗的世界所眷顧。

我以爲我成了這個世間的遊魂,不會再爲這座塵世所留戀。

我以爲我是獨孤的。

可是我發現我錯了。

命運沒有抛棄我,希望亦沒有舍棄我,我心中的信念正在這一次次地無情捶打下而變得更加堅定,我心中的勇氣正在這一遍遍地磨練下而變得更加堅強

當我以爲自己隻是一個玩笑,卻發現真正可笑的隻是我罷了。

我嘲笑了自己的命運,可命運卻選擇再次的包容我。

命運就是這般的奇妙,當我每天都會在嘈雜的屋内清醒,當我每天都會對着眼前的世界産生滿肚子的埋怨,當我每天都會強擠出微笑的去面對自己心中所鄙夷的人,然後可以爲了這些人手中的那一絲絲的權利,而去讓自己變得好似對方膝下的一條野狗一般,當我每天都從抱怨聲中睡去,然後又在新的一天蘇醒,當我每天都活在這座令自己感到極爲陌生的城市之中,然後讓自己變成舔舐這座城市所排出的一切污穢之物的蛆蠅,當我每天都行走在這座古老卻又守舊的街道之上,然後讓自己變成這形形色色的身影之一,當我爲了讓自己活下去,而讓自己變成了孤獨一人,當我爲了所謂的夢想,而讓自己遠離家鄉遠離父母,當我自認爲奮鬥了一輩子,當我再回過頭端詳自己,我才發現,我從未真正擁有過這個絢麗的世界,我也從未在這美麗的人間真正活過一天一秒。

我終究活成了自己最爲讨厭的模樣,終究養成了自己最爲反感的性格。

孤僻...

自大...

當我想重活一次的時候,當我想讓自己再一次的重活一次的時候,我的命運便給了我這麽一個機會,雖說這般的機會在我看了,就好似命運與我開了一個天大的玩笑,但是我知道,當我再一次的正看雙眼的時候,整個世界已然發生了天大的改變。

這裏沒有那一座座壓抑到人都無法喘息的高樓大廈,也沒有那一輛輛飛馳在街道上的鋼鐵猛獸,更沒有那肆意在城市之中來回流竄的渣土大車,在這裏,一切都顯得是那麽的古老,都顯得是那麽的幹淨,都顯得是那麽的平緩和安靜。

在這裏,在街道的兩旁,沒有了被警察四處貼條的亂停車輛,沒有了那開着擴音喇叭,然後不斷地循環放着一首過時的勁歌熱曲,沒有了那時不時便向自己遞來一張宣傳單冊的實習生,更沒有那占用行人通道,然後将自己的小推車推出來販賣商品的流竄小販。

當腳下所行走的道路不再是清一色的柏油馬路,當眼前所看到的苗木不再隻是種植在花箱之中,不再隻是種植在綠化帶之内,當一陣微風襲來,吹來的不再是那漫天的揚土和灰塵,不再是那一眼望不到盡頭的塵霾和顆粒,當鳥鳴成爲了一種常态,當清溪成爲了一種自然,當樹枝上的枝葉飄落腳下,當腳下的落葉最終變得枯黃,當我再一次的呼吸到這個世界的空氣,我知道,命運贈予了我一次重新活過的機會。

上一世,我叫秦宇。

這一世,我叫秦煜。

上一世我平庸不已。

這一世我不甘平凡。

正如我這一世之内的爹所言,日以煜乎晝,月以煜乎夜。

這一世,我不想再當做一名凡人,我不想渾渾噩噩的去浪費掉我這一生,這一次,我一定會讓自己活得如同那梵空之中的星辰一般閃亮,讓自己活得如同那青天之上的暖陽一般耀眼。

這一世,我不再會爲他人而活,這一次,我會爲自己而活。

即爲長安人,必生長安魂,即食長安土,必擁長安骨。

我秦煜身爲一名地地道道的長安人,那麽我的人生就必須由我自己說了算,管他天王老子,管他魑魅魍魉,隻要有人膽敢阻擋我,我必當遇神殺神。

在我的世界觀内,沒有所謂的錯與對,也沒有所謂的忠與奸。

在我的世界内,我說了算!

醒來吧,孩子!

醒來吧,秦煜!

醒來吧,這左右命運之子!

醒來吧,這窺破天數之人!

醒來吧...

醒來吧...

醒來吧...

醒來吧...

“啊......”

猛地睜開雙眼,大口穿着粗氣,伸手一抹額頭。

盡是滿頭的冷汗!

喝...喝...喝...

喘息之餘,秦煜率先蘇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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