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章 我有個兒子


三個多月後,晌午。

鏡頭中出現南港市區的容貌,暖陽之下的現代化都市多了一份溫暖,冷冰冰的高層建築群被筆直寬敞并且車水馬龍的道路分割、連通。

最繁華的城區商業幹道解放大道,道路兩側綠化帶以及高大樹木上懸挂着的彩燈,以及兩側張燈結彩的商場賣店,昭示着現在正在歡度春節。

高樓大廈圍繞着的一大片區域裏,幾乎都是低矮的民居,柏油馬路成了繁榮與落後的分界線,那一邊是南港市區最後一個城中村。

亂糟糟的電線和彎彎曲曲污水橫流的小巷子之中,一名衣着普通身材強壯的男子手裏拿着一張紙條,艱難地去尋找模糊甚至看不見的路牌。

胡文兵對着紙條上的地址,一路問過來,費盡了力氣,終于找到了這裏。

穿過一條淌着生活廢水的小巷,他看到了那扇半掩着的木質房門。走過去推開門,映入眼簾的是緊閉窗戶的單間裏,亮着昏黃的燈光,一個頭發亂糟糟的邋遢男子背對着他,蜷縮在一塊床闆上熟睡着。

一股刺鼻的酒味撲面而來,胡文兵掃眼望去,亂七八糟的房間裏,橫七豎八地扔着空蕩蕩的紅星二鍋頭酒瓶,在那張隻有三隻腿的桌子上,還放着一些已經發出異味的鹵味。

一隻耗子沿着牆角一閃而過,絆倒了一隻空瓶,發出哐當的聲音。

那邋遢男子的身體隻是動了動,随即便繼續酣睡。

胡文兵看着眼前這一幕,心裏難受非常,轉眼看向床闆上的男子,卻是一股恨鐵不成鋼的怒火騰上心頭。

****的,終于找到你了!

“李麥!”

他大吼一聲。

邋遢男子轉了一下身子,睜開迷糊的眼睛看了一眼,朦胧中看到一張熟悉的國字臉和一具魁梧的身軀,但暈暈的腦子沒有找到相對應的印象,随即複身酣睡。

胡文兵大步走過去,把手包扔在一邊,掰過他的身體,兩手揪着邋遢男子的衣領,猛地把他給拎起來。

“你******給老子站起來!”

胡文兵松手,邋遢男子搖晃了幾下,費力地睜開眼睛看了幾眼,又倒下去,蜷縮起身子睡覺。

重重地呼出了一口氣,胡文兵拽過一把椅子坐下,拿出煙點了根,指着邋遢男子的脊梁骨。

“獵人部隊?短刀突擊隊?我看你就是個窩囊廢!你什麽風浪沒有經曆過?怎麽這關就過不去了呢?!”

回頭看出門外,幾個衣着鮮豔的孩童手裏拿着煙花從門前跑過,興奮地唧唧喳喳。新年的氛圍會一直持續到正月十五,門外門内的氣氛卻是落差巨大。

“李麥,過去了,已經過去了,人死不能複生,你這般糟踐自己,是她想要看到的嗎?!”

緩了緩語氣,胡文兵苦口婆心地勸說着,“她不在了,但你的生活還要繼續!你堕落至此,想要幹什麽?說句難聽的,女人不多得是嗎……”

他最後一個音節落地,邋遢男子猛地轉過身,瞪着血紅的眼睛看着他,那瞬間迸發出來的犀利目光仿佛穿透了胡文兵的心髒,讓他沒來由的一陣恐懼。

那懾人心扉的目光隻是一閃而過,邋遢男子再次複身過去。

無奈地搖了搖頭,胡文兵一口抽掉了半支煙,拿過手包,從裏面掏出一封看上去有些發黃了的信封,皺巴巴的。

“就你這種狀态,我很爲我幹兒子擔心。”胡文兵歎着氣說了一句。

邋遢男子沒什麽反應,突然,他猛地睜開眼睛,緩緩轉過身,單手撐在床闆上,“你,你剛才說什麽?”

胡文兵把信封遞過去,“前幾天收到的信,是她寄給我的,輾轉了好幾個地方,寄到了我新單位。但是信的内容是寫給你的,你自己看吧。”

邋遢男子伸手接過信封,拿出信紙,緩緩攤開,熟悉的筆迹,熟悉的文字邏輯,是翟曉雨。

“李麥,我隐瞞了你,我懷了你的孩子,你入伍的時候,已經三個月了。不管如何,我會把他生下來,我會帶着我們的兒子等你回來。你犧牲了,我就把他養育成人送進部隊!”

日期是李麥入伍三個月的時候,信中隻有短短的這麽兩句話。

這是一封寄往部隊的信件,但彼時李麥已經結束了新兵訓練,被選入了獵人集訓營進行隔絕式訓練。信件被打了回來,翟曉雨把信件重新寄出,寄給了李麥的死黨胡文兵,但那時胡文兵恰好換了新工作,信件經過輾轉以及意外的遺忘,居然五年後的現在,才寄到胡文兵手中。

李麥看着信件發呆,嘴巴微張着。

胡文兵沉聲說道,“我托人查過,翟曉雨是因爲難産死在手術台上。她爲了保住你的骨肉,犧牲了自己。”

李麥目光呆滞。

“她是一個好女人,但是她已經死了,你要面對現實,振作起來。爲了兒子,你必須振作起來,你聽見了嗎?!”胡文兵重重地說道。

李麥的眼珠子終于動了動,喃喃地念了一句,“媳婦,我們有一個兒子……”

胡文兵突然站起來,揚手就甩了李麥一巴掌!

“你******清醒點!翟曉雨已經死了!她已經死了!”

他抓住被他打得渾渾噩噩的李麥的肩膀使勁地搖晃着,“你頹廢了整整三個月!夠了!已經夠了!振作起來!把孩子接回來!把他養育成人!這樣你才能對得起死去的翟曉雨!”

李麥緩緩擡起頭,看着臉部青筋暴出的胡文兵,渾濁的目光慢慢變得光亮起來,麻木的表情緩緩發生了變化。

“我真的有一個兒子?”

看到李麥終于回過了神來,胡文兵放開他,緩緩地點點頭,沉聲說道,“翟曉雨去世之後,孩子被她的妹妹接走,現在跟她妹妹一起生活。我托公安局的朋友找到了地址,在西海市。”

因爲所服役的部隊性質特殊,李麥退役的時間比一般部隊要早兩個月,因此他回來的時候,是國慶之後不久。當他滿懷激動去找翟曉雨的時候,看到的卻是冰冷的墓碑。

她死了。

爲了保住孩子,她選擇了死亡。

李麥躲到了南港市的這處出租屋,每天用酒精麻醉自己,以麻木緩解心中的劇痛。他沒了生活的意義,他無法接受這麽一個血淋淋的現實。曾經的獵人部隊短刀突擊隊隊長,堕落至此。

他多麽的希望時光倒流回到五年前,于是他會選擇與心愛的女人浪迹天涯,戰鬥英雄不是他想要的。

“我隻是想和愛的人在一起生活。”

家族反對他與一個普通的并且年長他十歲的女人結婚,他不惜斷絕了與家族的關系,然而卻在老爺子的壓力之下,被迫入伍。

終于盼來了回歸,面對的卻是翟曉雨意外身故的噩耗……

此時,胡文兵帶來的意外消息,重新燃起了李麥對生活的渴望,當他慢慢确信這一點,他感覺到,自己正在擁有一個堅強不屈活下去的動力。

他要把孩子帶回來,把他養育成人!

李麥看着胡文兵,喃喃地念道,語氣從疑問變成肯定,“我有一個兒子?我有一個兒子!”

他猛地站起來,沖着門口就要走出去。

胡文兵一把拽住他:“你幹什麽去!”

李麥目光堅定,“我要把我的兒子接回來。”

胡文兵指着他,“你就這副操性去?”

說着,他拿起手包,掃了一眼房間,什麽都沒有。胡文兵說道,“先去把自己收拾利索了,好好整整,再去見我幹兒子。走啊,愣着幹嘛!”

“哦,好。”

李麥跟着胡文兵出門,滿腦子都是兒子,不斷地想象着他長什麽樣,個子有多高,今年應該四歲多了,就憑自己和翟曉雨的優秀基因,那一定是一個帥氣超萌的小夥子,妥妥的。

心中的陰霾一掃而空,他擡起頭,第一次覺得陽光是溫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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