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上出了一種皮疹,紅色的,像玫瑰一樣,巨癢,還疼。
有時候在公司裏做文案,我都很難靜下心來。
去醫院看了醫生,醫生說,這種皮膚病沒有辦法根治,隻能先開點藥,内服外抹。
我懶得麻煩,把藥扔到一邊,忍着。
隻要不長到臉上就行。
可能是之前的飲食導緻内分泌紊亂,再加上我的月經數十年如一日的不正常,我精神變得很差,但真難爲我的皮膚看起來還不錯。
而這些年在外求學,上班。
我已經很久沒有跟林炎一起過過生日了。
冬天的時候我無意走進一家精品店,突然想起當年,那個,漂亮的水晶球。
我曾經虔誠的許願,後來扔在角落裏蒙了塵。
可是,現在都不需要了。
而佳人當年與我一起在寺廟裏虔誠膜拜,那時候我什麽都沒想,我根本就,再無所求。
所謂還願,不過是一句空話罷了。
身體難受的,想把皮膚剝下來的時候,我帶着那隻水晶球,回來我曾經發誓再也不回來的小城。
小縣城變化好大。
我去了很多地方。
當年的釩礦沒了,鋼鐵廠已經不在了。
老橋旁邊又架了兩座橋,二橋和三橋。
每天,無數的大卡車呼嘯而過,抗震能力比以前,多了數倍不止。
走在上面,再也沒有了那種心悸。
我繞過大爹家,把自己包得嚴嚴實實,去了安家。
如今除了臉,我身上的皮膚,已經滿是斑駁了。
每一天,都疼癢難忍。
安家兄弟,應該再也沒有回來。
門上的鎖都生了厚實的鏽。
我去了托兒所後面的小樹林裏,挖開當年我埋下黎烨送我的那些,被我當成不該存在的,大坑。
小心翼翼的把水晶球埋了進去。
這是一種告别,我知道。
灌河旁邊的河堤上,我找了好幾遍,石墩被風化的嚴重,很多人在上面畫了很多亂七八糟的痕迹,我好不容易找到當年與蕭源一起刻下的名字和小人。
快要幾近于無。
最後一站,是與林軒告别。
我已經買好了機票。
去拉薩的,西藏的首府。
西藏是朝聖者的聖地。
無數人趕往藏區去窺探它的神秘。
我想起我多年前寫下的那個朝聖者的故事。
這許多年,我始終覺得罪惡,盡管我堅持。
所以我想,走完這一站,我這個愚昧的凡人,就将前往與天堂最近的地方,淨化自己的靈魂,從此脫胎換骨。
我不知道林炎爲何出現在這裏?
在我們當初約定永不再回來的小城。
他慌忙的向我招手。
我恍惚地看着他。
就像無數次我眼前出現的幻境。
我微笑着。
帶着林炎最喜歡的表情。
裝滿貨物的大車打了個彎,繞過我向林炎沖去。
我從未在這一刻感受到我的敏捷。
就像當初我站在大爹家門口,想象的抛物線的距離。
我終于用完美帶笑的表情,畫出了我生命的弧線。
林炎在我的懷裏昏了過去。
司機慌忙的下車,我擡起手,鮮血淋漓,微笑着,看着司機驚恐地在我的視線裏開車逃逸···
這裏,距離林軒的青禾,不過幾步之遙。
我滿身是血的爬進青禾酒吧。
這可能是我最後一次光臨這個地方。
我看到林軒的臉上寫滿驚恐,他手足無措的對着我血肉模糊的身體,不知道該從何處下手,"林歡,林歡!"他大聲的叫我的名字。
在看到林軒的那一刻,我的神經慢慢放松下來,終于感受到後知後覺的鑽心疼痛,還有鮮血蒙在臉上的觸感,以及,失去知覺的雙腿。
"打120…林炎在外面。"
縣城的醫院一如既往的讓人失望。
他們救不了我,而我的身體多處病變,再也不可能恢複如初。
我微笑,真心的。
林炎早已清醒過來,他坐在病床前,流着淚,握住我的手。
我看着他,牽起嘴角,我快要死了。
終于,在最後,我能爲我們的故事畫上句點。
長久以來被壓抑的,或者刻意淡忘的,林炎的樣子,我曾拼命地想從記憶裏抹去,而最終要得以實現了。
老天待我不薄。
兜兜轉轉這25年,我終于可以字正腔圓在生命的最後一刻,理所當然的說道:
我是林歡,生于意外,死于意外,25年裏,一生隻愛林炎一個人。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