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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五十八章二十年


館長錢嵘之所以會爽快的承認,是因爲他自持手槍在握。

再加上他剛才吐露的那一串計劃,我和秦世傑在他看來根本是自投羅網。

見他殺心大起,我已準備上前奪取他的手槍,然而尚不等我動作,秦世傑接下來的動作卻讓我和錢嵘都愣了。

“第三個結論,你的槍是殺不死我們的,因爲......它沒有子彈。”

秦世傑一邊說着,一邊往口袋伸出掏去。握着十幾顆子彈正正的擺在我和錢嵘面前。

這恐怕是錢嵘手裏那隻手槍能裝配的所有子彈,竟然都在秦世傑的手中。

“事實上我已經提前把你的辦公室翻了個底朝天,你藏在保險櫃裏的那把手槍,我當然也沒有放過。這是手槍裏的全部子彈,也包括槍膛裏的那顆。”

“怎麽......會......”錢嵘不敢相信,急忙拆下彈夾再看,然而就如秦世傑說的一樣,他的手槍從一開始就沒有子彈:“我的槍所在保險櫃裏,你爲什麽會知道密碼?”

秦世傑聳肩道:“我一開始就是沖你來的,你應該想到我對你做過全面的調查,比如說你隻有一個女兒,你女兒的生日剛好是八位數,你的電子保險櫃需要的不也是八位數密碼嗎?”

知道錢嵘手裏的手槍沒有子彈,我松口氣上前将槍繳下。

再看錢嵘,癱軟在椅子上,腦袋沖天花闆一仰:“你們兩個毀了我的一切。我現在唯一的辦法就是叫人,可是一旦讓他們進入我的辦公室,我的計劃也就不再有任何意義。看來我終究是無法擺脫我的宿命。”

如此低沉的聲音,好似對人世間的一切都感到失望。錢嵘的眉角稍擡,看着秦世傑道:“爲什麽你會找上我?”

此刻我也有着同樣的問題,我現在已經搞不清楚秦世傑到底是個怎樣的人。

聽他剛才那一番推理,有頭有尾,有條有理,句句說中錢嵘的要害。

此前他自稱是想要從地下逃出,才跟我合作。可現在看來,他幫我隻是順帶手的事情,實際上他的目标從一開始就隻有館長一個人。

我不得不收回自己此前對他的判斷,他之前的無厘頭表現,不是性格使然,就是自己的僞裝。

不論是哪一種情況,都證明秦世傑的名偵探頭銜,不是空穴來風。

秦世傑拉開自己工服上角,他的衣服上角縫着一塊厚實的布,針腳連七八糟,單純是以結實的縫住爲目的,根本不在乎是否美觀,明顯是他自己縫。

見他用力拆開針腳,随後連整塊布都從衣服上拽了下來,再将布從手裏扔掉,剩下的隻有一張照片。

“我之所以一定要找到你,是因爲隻有你知道她的下落。”秦世傑說道。

他手裏那張照片上,是一個四十來歲的肥胖女人,照片顯然是女人自己到攝影店拍的小寫真,雖說攝影師已經盡量打光和調整拍攝角度了,但是女人自身的缺陷實在是無法通過小手段彌補,所以拍出來的照片,依舊能看出她的臃腫,可以稱之爲醜陋。

自知已經對我們沒什麽威脅的錢嵘,此時也不再拘泥于站在桌子裏面,他幾步上前,上下打量照片之後道:“我不認識她。”

秦世傑暗歎口氣:“你對她沒印象也不奇怪,因爲她的屍體已經在五年前被警方找到了。”

“那你還找我做什麽?這不就是一個死人的遺照嗎?”錢嵘凝眉說道。

這兩個人,你一言我一語,根本容不上我插嘴,感覺上我反倒像個局外人。

“你看到這張照片後,眉毛下沉的角度低了三度左右,你騙得了别人,卻騙不了我。難道你真能忘了自己親手殺死的第一個人嗎?”秦世傑說着,将照片翻轉過來,原本應該是潔白的照片背面,卻是密密麻麻的寫着一連串文字。

那些字體是在太小,盡管我視力不錯,但是秦世傑的手在微微晃動,導緻我看不清那些字具體寫着什麽。

“你說我殺了人?刨開我的雙重身份,如果我的真的想殺人,以館長的身份下達命令,老實說會有幾百個人替我完成......可笑。”錢嵘這句話說的一點底氣都沒有。

秦世傑将照片轉過來念到:“五年前5月的一天深夜,警方接到報案,發現有一名女性陳屍在聖安醫院的男衛生間裏,指着就是這名女死者。她是被人以生鏽的門鎖鐵片刺穿肺葉緻死的。死亡報告後附着法醫的判斷,他認爲兇手具有一定的醫學知識,能夠準确的把我被害人的要害位置,這一次犯案并不是有預謀的,而是一次沖動型謀殺。”

“所以?隻因爲我在這裏還有個醫師的身份,你就懷疑我是兇手?”

從現在的狀況看,錢嵘是否承認自己殺人,都不重要。身在此等情況下,如果不承認的話,或許人真不是錢嵘所殺的。

我很想搞明白秦世傑追問錢嵘五年前那場兇殺案的原因,但是此時此刻我若插嘴,怕會讓秦世傑的辛苦付之東流,隻好忍耐在一旁看着。

秦世傑搖搖頭道:“我是七個月前接受委托的,這七個月的時間裏我仔細的對比和研究過五年前與死者可能産生關系的人,并且分析當時警方留下的證據,最後才鎖定在你身上。這五年你一直留在地下從未出去過,消息太過閉塞,有兩件事是你不知道的。”

秦世傑沉悶的比出一根手指:“你當年殺死的這名被害者的手指甲縫隙裏找到少量凝固的血液,确認是她在被殺時抓過兇手一把,留下的是兇手的血液。隻要對比你的血液和被害人指甲縫裏的血塊,很快就能證明你就是殺人兇手。”

錢嵘下意識的去摸自己的脖子,這一舉動被我和秦世傑看在眼裏,這無疑是他承認五年前的确是自己殺的人。

“好吧......我隻好承認,這個醜陋的肥婆的确是我的殺的,她的心跟她的外表一樣醜陋,這樣人的原本就不配活着。”錢嵘眉頭擰在一起,五官猙獰着:“但是我承認又有什麽意義,隻要我不離開這裏,警察永遠也不可能找到我。至于你們兩個,應該不想當殺人犯吧?”

秦世傑當即上前一步:“那你見過一個頭戴插着一根黑色羽毛帽子的男人嗎?你殺她的時候,她應該剛跟那個男人見過面才對!”

“黑色羽毛......我忘不了那一幕。”錢嵘再次猙獰的說道:“五年前我經常到聖安看望一位病人,某一天,我意外的發現躺在病床上的病人手臂都莫名其妙的留有四五個針孔痕迹。一開始我以爲隻是實習護士紮針的水平還有待提升,可就在那天......對,就是看到那個戴着帽子,遮住半張臉的男人出現在醫院的裏的時候,我親眼看見這個醜陋的女人将四五袋血漿賣給戴帽子的男人。我一下子明白是怎麽回事,這些病人的血是不能當作正常血漿轉賣的,她之所以還會抽病人的血去賣,是因爲對方隻打算那病人的血漿做研究用。”

“所以你殺了她?”秦世傑接話道。

“是。她抽血的對象,都是病入膏肓的重症病人。正常人一次性杯抽走400毫升的血都會身體衰弱,更何況那些重病在身的人?她的行爲根本不是抽血在賣,而是謀殺。我知道真相後實在太生氣,順手掰斷衛生間的鐵門門闩,假裝讓她幫我拿心髒病藥,稱她不注意的時候,用門闩刺入她心肺。但我當時還是失算了,她體脂遠超正常人,所以門闩并沒有如我預計的一樣刺穿她的心髒,這讓她在死前還有一定的意識,而她手指甲裏的血,就是那時候從我脖子上扣去的。盡管我掏過她的指甲,但是血這種東西,怎麽可能掏的幹淨。”

五年前那起案子的因果,比我想得還要複雜。

盡管錢嵘是爲了阻止那女人再次售賣病人的血漿,可他的做法顯然是蓄意謀殺。

秦世傑猛地用拳擊打自己的手掌:“可惡!我追查這麽久,得來的情報竟然一丁點用出都沒有。”

聽他的的話,似乎他的真實目的,是在追查一個頭戴羽毛帽子的人,僅僅是因爲那人與錢嵘有過一丁點的交集,所以他才會查找到這裏。

“對了。”我轉而對秦世傑道:“你剛才不是說他有兩個消息不知道嗎?”

秦世傑擡眼看向錢嵘:“你如果隻是打算阻止她,完全可以去找院方。患者手上的針孔,可血小闆濃度都可以當作你的佐證。但是你沒有......是因爲你的女兒也住在聖安醫院,而且她也是被抽血的病患。”

錢嵘的牙齒咬的咯咯作響,嘴唇抖動着,說不出話。

“我猶豫很久,現在還是決定把這個消息告訴你。我的委托人不是别人,就是你的女兒。”秦世傑閉目低眉:“還有就是......五個月前,她已經去世了。”

“你說什麽!!!”錢嵘的眼睛瞪的如同要掉出來一樣,雙手壓在秦世傑的肩膀上:“我每個月都會給她寄錢過去!每個月啊!這個也有,上個月也有!她的主治醫生告訴我,隻是維持她的基本生理能力,有足夠的錢,她還能活二十年!!活二十年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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