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華島上的訓練,隻是訓練了炮手的“走位”,訓練的是大家操作發射過程的熟練程度。
而此時布置火炮陣地的訓練,是在發射炮彈之前的事情。要說起來,這些事情,那可就更接近實戰的意味了。
一般情況下,兩門十六磅和兩門十二磅火炮,是要布置在中間位置的,用意肯定是打擊敵方正面突擊的企圖。中央突破,是每一個戰場上的将軍所最爲得意、也是最爲酣暢淋漓的進攻方式,對地方的打擊也是最爲徹底。
那些側擊、側面騷擾、背後偷襲等等,無非是爲中央突破創造條件,盡最大努力使對方的中央陣勢出現松動,爲最後的突擊制造機會。因此,絕大多數臨陣指揮的将軍,都不肯輕易将自己的精銳過早地投入戰鬥,一方面是要做爲關鍵時候的從中央突擊地方陣地的力量,另一方面也是要防備對方的突擊。
所以,做爲擁有最大打擊力度的兩種重型火炮,也肯定是要擺在中間位置的。
剩下的八磅和六磅火炮,展開的方式和位置就有所不同了,那是要按照想象中敵方的各種陣勢,來進行具體的布置。具體來說,也無外乎水平擺開、或是遞進擺開兩種最主要的形式。
水平擺開的陣勢很好理解,就是在重炮的兩側,直線展開兩種輕型火炮,區别就是間隔的距離,以及八磅和六磅火炮在左右兩側的搭配的不同了。
這些都沒有一定之規,都是要根據實際的地勢地形、以及交戰雙方的實力對比和當時的實際情勢,再做出具體的應對。他們平時要做的,或者說他們平時訓練的,就是将幾種陣勢,在需要的時候都能夠熟練地展示出來就可以了。
遞進擺開也不難理解,就是成前後兩排、或三排展開。因爲目前一個炮營的火炮數量不是很多,因此多半是以兩排居多。這種陣型,多半是依據交戰時地形的限制、而無法充分展開打擊力量才采取的。當然了,遞進擺開時,是要采取犬牙交錯的方式。
陣型确定、自己火炮所處的位置确定之後,接下來就是“安家”了。
用炮手們的話來說,就是挖竈……就是用那種前頭是弧形的鐵鍬,在最短的時間内,挖一個寬度超過火炮輪子、前後都有一定坡度的坑,用意是便于卸掉火炮發射時産生的後坐力。
這樣的土坑,根本不成其爲鍋竈,但是若是在戰場之上雙方開戰之後、而暫時還輪不到他們火炮“發言”、或是已經“發言完了”而又不能馬上“退席”的話,他們炮手可是要躲進這樣的坑中,來躲避箭矢的。
大家都圍坐在一起,不僅躲避箭矢,而且能夠抱團取暖,這就是他們爲此取名“竈”的“本意”。而有了竈,大家又都團聚一起生死與共,因此,這個坑,也就叫做“家”。
這是在平地上,陣型什麽的還可以講究一下,若是在高低不平的山地,再若想按照什麽既定陣型展開,可就有些枉費心機了。而在實戰中,什麽樣的地勢是都有可能遇到的,總不能因爲地勢的原因,就回避交戰吧。
當然了,若是能夠選擇的話,最好還是選擇一處對本方有利的地形,這是肯定的,可很多時候是沒有選擇餘地的。因此,在平時的訓練中,就應該盡可能地各種地形地勢都要有所嘗試,這樣到了實際的戰場之上,面對各種意想不到的情況,才能做到心中有數,才能妥善應對。
如此的訓練,在這十幾裏的路程上,譚千戶一共選擇了五處。出發前,參軍部對他們的要求是三到五處,譚千戶是按照命令的上限來執行的。
中間經過五次幾乎同樣的折騰,三天時間能夠完成,這個速度應該說是比較快的了。
如此說來,譚千戶如此安排,并非有意折騰,并非是看着手下别扭,非要将他們每天累個半死,他自己才感到舒坦。說實話,他這樣做,一方面是秉承了參軍部的指示命令,另一方面也是自己從戰場上總結得來的經驗使然。
因爲戰場之上的情勢瞬息萬變,你方的陣勢擺開,對方可不一定就按照你方安排的套路走……或者對方在吃了一次虧之後,肯定也會随機應變,改變自己的某些策略,攻擊的方向、矛頭也會随之改變。
那麽,别說是一個炮營隻有那麽十幾門火炮,就是幾十、上百門的火炮,若是無法移動的話,那威力再大,也會變成“死子”,對方隻要想辦法繞開,這些“死子”恐怕就會有變成“棄子”的可能。
如此,大明新式炮營所具備兩個“快”之一“移動快”,就有了充分發揮的機會。或者毋甯說,新式炮營緻力于移動迅速的目的,就是爲了在戰場之上能夠激動靈活地調整陣勢,以應對随時可能、或者說是注定要發生的變化。
就這麽一路訓練,一路前行,甯遠城就在眼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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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是算計好的,譚千戶率領着他的新建炮營到達甯遠城的時候,皇帝陛下的聖旨也幾乎同時到達。
前來傳旨的,是一名叫做薛震的錦衣衛副千戶。
薊遼總督孫承宗,率領着一衆文武,擺開了香案接了聖旨。
皇帝陛下的聖旨上,并沒有提及即将開始的這場戰事,而隻是兌現此前的獎賞諾言。
因爲要核對每個人的斬首、繳獲等功績,而這些事情又着實費時費力、而且還絕對不能馬虎,否則很容易引起紛争。所以,大戰都已經過去一些時日了,統計結果才終于出來。
在聖旨中,皇帝陛下在表彰了将士們不畏艱難,勇于戰鬥的精神之後,又勉勵衆将士繼續爲國效力,朝廷一如既往地不吝封賞。
最後,就是對有功人員的封賞名單。
根據大明王朝的規定,凡交鋒之際突入賊陣、透出其背殺敗賊衆者,敢勇入陣、斬将搴旗者,本隊已敗賊衆、能救援别隊克敵者,受命能任其事、出奇破賊成功者,皆爲奇功;齊力前進、首先敗賊者,前隊交鋒未決、後隊向前破賊者皆爲頭功。凡建立奇功、頭功,其親管頭目即爲報知,妄報者治以重罪。行營、下營之時擒獲奸細者,升賞準頭功。餘俱次功。
這是總的原則,具體到實際的案例中,還是多以前線的最高将官所上報的奏折爲依據。
這份封賞,都是根據薊遼總督孫承宗所上報的奏折,又經過核實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