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賓緊跟西比屁股後面,不停的追問道:“剛才那是香水吧?可真香啊!我現在鼻子都滿是這個香味。”
西比不答話,捏着鼻子嘿嘿笑了笑,一味的向前奔跑。
“喂,我們這是要去哪裏?”羅賓跑着跑着,突然發覺不對勁,停了下來喊道。
“回維尼特城啊!”
“......你跑錯了!!現在跑的是反方向。”羅賓一聽差點沒有暈了過去,忙糾正道。
“呃,是嗎?......”西比環顧了一下周圍,搖晃了下腦袋,喃喃的說道,“好像是跑反了,那我們再繞回去?”
“......”羅賓一臉怪怪的表情看着西比。
“你還沒回答我,剛剛那是什麽香水,我現在鼻子裏還能聞到那些香味,不過,現在熏的我有點頭暈,啊——!不會是毒藥吧?”羅賓覺得那味道熏得頭疼,現在鼻子每一次吸氣,那香味都讓羅賓惡心,突然間,羅賓想起西比是捏着鼻子灑倒藥水的情景,不禁大驚道。
西比終于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來,“那個香味三個時辰後會自然消失,不會留下後遺症的這你大可放心,時間一到,你自然就聞不到那個香味了。”
“什麽,還要三個時辰!!!現在我聞到這個味道就惡心想吐......真的要三個時辰後才會消失嗎?”羅賓慘叫起來,接着又幽幽的再次向西比确定一下,看看這的香味持續時間,能否打個折扣啥的!
“這是爺爺秘制的幻境藥水,它的名字又叫做‘魔鬼之吻’,任何人聞到這種香味,都會短暫失去嗅覺,輕者頭暈腦脹,重者出現幻覺疊影,或許到時候,你身邊的一草一木都會變成魔鬼形狀哦。哈哈!”西比說道最後,不禁笑了起來。
“那你不早說?”羅賓生氣地說道,他現在被這種濃郁的香味熏的頭疼。
西比對着羅賓眨巴眨巴眼睛,嘿嘿笑道,“這東西放置的太久了,難保它不失效,咳,咳......沒想到它還能用,這下我就放心了,也不用擔心被那些狗追着跑了。”
羅賓明白過來了,原來這東西是對付那些狗的,一想到自己被當成試驗品,羅賓心裏就憋屈,總不大舒服。
“還愣着幹什麽?快跑啊!”
“哦!”
值得幸運的是,兩人繞了個大圈,終于成功逃過了維尼特守軍的追捕,在太陽出來前,終于回到維尼特城。
兩人進城時還是頗爲謹慎的,雖然沒有人看見刺客就是羅賓,畢竟做賊心虛,自然不能大搖大擺的從城門走進來,這低矮的城牆還是難不倒他們的,兩人一進了城,便發現城裏氣氛蕭殺,空氣中彌漫着危險的氣味,大街上行人稀少,一隊隊全副武裝的守軍士兵在街上來回巡視,還好,羅賓對維尼特城的街道,還是很熟悉的,帶着西比走街串巷,避開了往來巡視的守軍士兵,最終兩人潛入到塔納寄宿的那間旅館。
西比幫羅賓清洗完傷口,又給羅賓包紮起傷口,羅賓的傷口雖然不深,但給劃開很長一道口子,這對西比來說是家常便飯,但是對于羅賓來說,可能就不是經常有的了!英雄無比的他,此刻别過腦袋,愣是不敢看自己的傷口,嘴裏還不停的念叨着。
“包紮好了沒?”
“怎麽還沒好啊!”
“快點行不行?”
“......啊!輕點,讓你快點,你就不能輕手一點?”
羅賓甚是了得,整個包紮的過程中,從頭到尾嘴巴就沒有停過,西比的一邊吃力不讨好的給羅賓包紮,還得忍受羅賓絮絮叨叨的念叨,差點沒把西比給煩死,包紮完成時,特意狠狠的抽緊了一下繃帶,算是還羅賓噪音騷擾的一點利息。
“包紮完後,把這件衣服換上,你身上那件衣服已經沒法穿了,你這一出去比我還要顯眼。”西比抛給羅賓一個布包,“這裏是我的衣服,可能會大點,你就将就着穿吧。”
“啧啧!這個衣服幹淨!看起來也舒服,咦!怎麽搞的?都是縫補過的!看不出來你縫補衣服的手藝還不錯!對了,你就不能找一件沒有補丁的衣服給我?”羅賓打開布包開始翻找衣服,一邊找還一邊嘀咕!
西比咬牙切齒的瞪向羅賓,羅賓一看趕緊把嘴巴閉上,悶悶的挑了一件最新的衣服準備穿上。這些衣服都是當初安妮縫補的,女孩子家縫補的東西,當然講究好看漂亮!看到這些衣服的同時,西比想起來安妮,看見羅賓還這麽挑三揀四的,當然隻能怒目相向了!
“薩科多那個大烏龜,看樣子是發了狠要抓住我了。”羅賓一邊穿衣服,一邊擔心道。
“嗯,看見你樣子的人不都被你殺了嗎?他又怎麽知道是你。”西比慢慢收拾被羅賓弄亂的衣服,心不在焉的應道,西比怎麽不擔心這事,畢竟昨晚看見羅賓模樣的那些人,都不在人世了。
“呵呵,是這樣就好了。”羅賓苦笑道,從剛剛丢棄的血衣上摸索了一下,找出一張發黃的通告,丢給西比。
“這是?”西比疑惑的把紙團打開,這一看倒讓西比吸了口冷氣。
發黃的紙上畫着一個人物畫像,畫的還很逼真,西比看了看,突然認出這畫上的不就是羅賓嗎?然而最吸引西比目光的還不是畫像,而是畫像上面的四個大字——懸賞通緝!
西比拿着懸賞通告跟羅賓本人認真對照起來,發現這畫師的技藝還不是一般的高超,将羅賓的面貌畫的惟妙惟肖,跟真人的相似程度極高,而且上面寫着,任何人隻要抓住羅賓,就能得到五百個金币。
一個金币等于十個銀币,一個銀币等于一百個銅币,而一般的五口之家,隻需要五個銅币就能舒服的過上一天了,這五百個金币對于普通人而言,無疑是一筆巨大的财富,足夠一家人衣食無憂的過上一輩子幸福生活,當然這隻是對普通人而言,對于西比這種絲毫沒有金錢概念的人來說,這個五百金币是多少,根本沒有概念。
“這是半年前貼出來的的通緝令,在這裏,我可是頭号的通緝要犯,任何人隻要抓住我就能得到五百金币哦。”羅賓眯着眼睛看着西比道,想看看西比的反應,畢竟這年頭,見财忘義的大有人在!
“咳!問一下,這五百金币到底是多少錢?”西比的話,差點沒讓羅賓從椅子上摔下來,本來他還想試探一下西比,順便向西比誇耀一番,自己頸上的人頭有多值錢,這下好了,碰上西比這個剛出茅廬的愣頭青,連金币的概念都沒有。
“嗯,這麽說吧,五百個金币夠一個普通家庭過上一輩子衣食無憂的生活。”羅賓一副老師教學生的樣子,難得有個機會可以表現一下自己,總得好好表現吧。
羅賓說到興頭上,突然想起一件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轉而小心翼翼問西比道:“你該不會沒有錢吧?”
“沒有!”西比很自然的攤開空空的雙手,回答的也很幹脆。
“天哪,你沒有錢,你還敢住這裏?你知道嗎?象這樣的旅店,一天起碼要一個銀币。”羅賓一臉看到外星人的表情大叫起來,羅賓急忙搜遍身上所有口袋,發現也隻有幾個銅币而已。
“這可怎麽辦,這可怎麽辦,這旅館主人要是上來要錢,可就麻煩了,我看我們還是走吧,趁這裏的主人還沒有來。”羅賓緊張的說道,一點也沒有身價五百金币的強盜風範。再說了,這旅館的主人要是真的看到羅賓,還敢跟他要住宿費嗎?隻要報官就有五百個金币,這錢賺的可比住宿費多多了,看來羅賓的社會經驗,恐怕也就比西比要強上那麽一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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