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答應回去上班 文筝被這群人感動得一塌糊塗,就差沒哭出來了。她原本不是個脆弱的人,但這次的情況很特殊,她上次從事務所離開時是懷着憤怒的,因爲被人冤枉,傷心失望難過,可現在大家都這麽熱情地歡迎她,誠懇地跟她道歉,她心裏那些不痛快瞬間就煙消雲散了。
說實話,這群精英人士雖然一個個都是高學曆高智商,可他們并沒有瞧不起文筝,沒有因她是個打雜的而對她橫眉豎眼惡意相向。這是他們内心修養的體現,是人格的彰顯,在當今這個社會,尤爲難得。所以,文筝喜歡跟這群人在一起,即使當個打雜的,她也感覺很充實。
如果不是親眼所見,誰會相信一群律師事務所的精英會跟打雜的一塊兒相處這麽融洽呢。
沈馳時不時跟翁杭之竊竊私語,時不時瞅瞅文筝,然後再對翁杭之“逼供”。
“兄弟啊,多種證據顯示,你和文筝之間有點那啥……不單純啊,快點偷偷告訴我你是什麽時候把人家追到手的?”
翁杭之裝作沒聽到,隻顧吃了。
一向高冷的男神啊,現在也變得比以前接地氣了,這都是文筝的功勞,是她的存在,讓翁杭之那顆冷硬的心有了溫度,變得更有人情味了。
沈馳見翁杭之埋頭吃菜,就是不肯告訴他,這貨心裏無奈啊,越發覺得翁杭之和文筝真的有異常。
這幾個人平時都很少喝酒,一起出來聚餐的時間更是少得可憐,今天大家都心情好,吃得爽喝得痛快,抛開嚴肅的身份和職業,此刻他們隻是一群可愛的吃貨。
程烨剛拿起一盤子沙拉放到文筝面前:“吃這個沙拉,很好吃的。”
“嗯這裏的牛排也不錯,文筝你要不要嘗嘗我這個黑椒味的?”miss吳說着已經切下一塊放到文筝盤子裏。
張文峰則舉着酒杯,笑米米地望着文筝:“妹子,我敬你一杯。”
“你小子急個啥,大家一起來舉杯!”程烨不甘落後,舉起杯子站起來。
miss吳也是放下了往常的拘束,一改那死闆的“職場老姑娘”形象,攬着文筝的肩膀說:“今天敞開了吃,咱老闆埋單,使勁吃,使勁喝,哈哈哈……”
“沒錯兒,大夥兒别客氣啊,盡管吃,那啥想減肥的就等吃飽了有力氣再減……”沈馳這貨很有幽默細胞,吃飯還不忘提醒人家。
“幹杯!”
“幹杯!”
“……”
歡快的氣氛下,食欲也大開,加上兩位boss毫不吝啬地開了幾瓶高檔昂貴的紅酒,大家吃得十分滿意,期間更是笑聲不斷,程烨他們幾個更是極力想把文筝給拉回來。
“文筝妹子,你不知道,自從你離開之後,事務所裏就大家都不習慣呢,以前喝咖啡覺得很好吃,現在喝着味兒都變了,還是你泡的水果茶花茶更好。”
“就是嘛,文筝,你看看我這細皮嫩肉的還要跟着老大跑外勤,我忙不過來啊,以前你在的時候都是你跟老大去的,我發覺你比我更适合,你快點回來吧……”程烨邊說邊比劃,拉起袖子顯示一下自己的皮膚最近曬黑了。
員工這是在間接地表達對boss的不滿嗎?就不怕boss不高興?
非也非也,兩個boss一點都沒有生氣的反應,沈馳還一個勁地幫着他們說服文筝。
而翁杭之就一副凝神靜聽的架勢,可實際上仔細觀察就能看出程烨時不時會看向翁杭之,兩人像是在遞眼色。
程烨是翁杭之的心腹,進事務所工作幾年了,有時候不需要說太明白,程烨也能知道老闆在想什麽,需要他怎麽做。他就是故意說得誇張點,爲了說服文筝回來上班,至于這授意人,那還用想麽,當然是大boss了。
翁杭之這是動用群衆的力量間接地表達了自己的意思……他也希望文筝能回來。
文筝知道梁雪瑞走了,但爲什麽會走,沒人說得詳細,隻是簡單說幾句,但文筝隐約猜到幾分是什麽原因……梁雪瑞那麽喜歡翁杭之,怎麽會輕易離開?一定是發生了重要的事。翁杭之是個公私分明的人,多半不會因爲私事而辭退梁雪瑞,那原因隻可能是公事了。
文筝這腦子還挺夠用的,不愧是私家偵探,分析很到位,隻不過她沒有說出來讓大家難堪,既然梁雪瑞走了,事務所又恢複平靜,她也不用擔心有女人會近距離地靠近翁杭之。
大家盛情難卻,文筝一時間也硬不起心腸拒絕,隻得看向翁杭之,用眼神征求他的意見。
翁杭之手拿着叉子,将一塊小小的牛肉放進嘴裏,漫不經心地說:“看來你呼聲挺高嘛,我這個人很開明,掉包證物的事不是你做的,當時辭退你也是别的原因,所以你現在要想回來上班的話,可以。”
這淡淡的口氣,可沈馳就聽出點别的味道。這種時候,翁杭之裝作越是不在意,那說明他其實越重視文筝的答案。
“咳咳……文筝,你看大家這麽熱情,你好意思拒絕我們嗎?給點面子嘛,回來上班。你是不知道,自從你走了之後,我總是覺得我那間辦公室打掃得不夠幹淨,這不能怪miss吳,她也很忙,不能事事兼顧周到,所以你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咱翁大少,每天那麽忙碌還要自己收拾辦公室,你也知道他有強迫症的,就那書架他還每天伺候呢,你說,他可不可憐啊?”沈馳說得聲情并茂,表情十分到位,這貨不去演戲都可惜了。
不過沈馳很精明,料想翁杭之是很希望文筝回來的,所以他就幫忙當說客了。
文筝心裏咯噔一下,亮亮的大眼瞅着翁杭之,爲他心疼啊……他是很忙,miss吳說過,事務所裏隻有文筝能将翁杭之伺候得服服帖帖的,其他人都很難得到翁杭之的認同,那麽她是不是真的該回去上班?
“我……”文筝有點猶豫了。
沈馳比翁杭之還急,趕緊地又補充說:“文筝啊,你回來上班,工資可以給你漲一倍,另外,你也别當自己是打雜的,你要是回來,那就是當杭之的助理,反正現在事務所缺人手,你又那麽機靈,當杭之的助理,最合适了。”
助理?從打雜的一躍成爲助理?
這不僅讓文筝吃驚,miss吳和程烨張文峰也都微微一愣……這麽好的事兒落到文筝頭上啦?
翁杭之原本很淡定的在吃牛排,聽到沈馳的話,隻差沒噎住了。不過……他喜歡。沈馳這家夥不愧是他的知音啊,一定是笃定他和文筝之間有不尋常的關系,并且是支持的,所以才會這麽起勁。
“我當助理?這……我恐怕不能勝任,以前我隻是打雜啊……”文筝還想推辭,見翁杭之居然沒說話,這代表什麽意思?他也想她回去嗎?
翁杭之佯裝嚴肅地說:“沈馳也是事務所的老闆,他說的話就代表我說的。加薪和當助理,就這麽定了。”
“……”
還救定了,太霸道了,一槌定音啊。
miss吳總算是領悟了什麽,湊近文筝耳邊輕聲說了句話,惹得文筝面紅耳赤,差點就要鑽桌底了。
miss吳說了啥?
她說:“文筝,難道我以後得叫你老闆娘了嗎?”
文筝晶瑩剔透的小臉浮現出迷人的紅暈,美目瞟了翁杭之一眼。
“我可以回事務所上班,但是這幾天還暫時不行,我還有事要辦,下個月1号開始我就回事務所吧。”
一聽她終于答應了,大家都同時笑了起來,氣氛一下子又變得活躍。沈馳更是得意洋洋地跟翁杭之交頭接耳:“兄弟,我夠義氣吧,一會兒你得告訴我,你和文筝發展到什麽程度了。”
這貨的好奇心太執着了。
一頓飯結束,還不夠盡興,趁着周末,趁着今天翁杭之心情好,程烨這家夥就提出大夥兒一起去歌城玩。
唱歌嘛,如今很尋常的娛樂方式了,但翁杭之平時幾乎是不會去那種地方的,今天被一群人架着,加上文筝在,他不想掃興。
選個大包廂坐下來,音響效果都挺好的,大夥兒都去點歌了,隻有翁杭之不動。
到了一首對唱歌曲的時候,沈馳拿着兩隻話筒就走過來,一隻給了文筝,一隻給了翁杭之。
翁杭之坐得筆直的,那表情就跟在法庭上即将做陳詞似的,不禁讓人懷疑,他是不是不會唱歌啊?至于這麽緊張麽,這可是翁杭之,是男神啊,你唱歌個都會緊張?
文筝像發現了好玩的事,仰着小臉問他:“你不想唱嗎?那我跟别人唱了?這可是首情歌……”
故意加重情歌二字,果然翁杭之這臉色就沉了下去,咬牙說:“我……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