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6 報警受阻
下午2:30,管界派出所内。
出示了身份證,告訴值班警官我的妻子不知去向,特來報警求助。
“什麽時候發現的?”女警官問道,語氣平淡。她坐在一張桌子後面,面對着一台電腦。
“昨天下午。”我小聲說。
“那還不行,不夠走失報警的條件——至少要48小時以上。”女警官身子向後一靠。她看起來剛入行不久,五官緊湊,臉上長了許多紅色包包,讓人看起來不大舒服。
“爲什麽呢?如果發生了意外,還要等兩天,有可能會誤事的呀!”
“規定就是這樣,當然是有道理的。你先說說具體情況吧。”
聽了我的述說,女警官再次搖頭。“她昨天早晨離開,到現在沒有跟家裏聯系,就這些嗎?這根本算不上失蹤啊!她這樣做有很多理由:可能感到家裏太悶了,想一個人出去呼吸點兒自由的空氣;可能某個朋友、同學的工作、健康甚至感情出了問題需要她過去安慰。”
“你說的可能也對。可是,她至少應該告訴我或她的父母吧?”我有點兒不舒服,但盡量緩和語氣問道。
女警官搖了搖,“你說說看,她最近什麽異常表現?是不是擔心什麽事情發生?順便問一句,你們夫妻關系怎麽樣?”
“應該都沒有問題。”我說,語氣顯得有些不太确定。
“應該?”她擡起頭,審視着我,
“我覺得都很正常,但是,有些事情看起來挺奇怪的。”我解釋着,給她看了文心潔的短信,但是馬上後悔了,女警官臉上的表情表明,在她眼裏我的報警簡直就是開玩笑。
“我認爲這個短信不是她發的。”我立即補充道,像是爲自己辯護一樣,“我希望通過電信部門追查一下她的通訊記錄,如果能夠證實它是通過改号軟件或者僞基站發送的,不就證明事情不同尋常了嗎?”
“你說得太簡單了。憑什麽要查她的通訊記錄?公民通信自由受國家法律保護,沒有正常的理由我們怎麽能夠随便查看?别說這樣普通的個人離家事件,即使是殺人搶劫那樣重大的案情,我們也不能随便侵入私人的生活領域。除非有确切的證據證明此人涉案。”女警說着,站了起來,意思是讓我離開。
我不想跟她吵,但是站在桌前不動。在我們的對話期間,不斷有人過來向她詢問事情,值班電話也是一個接着一個。
見我不打算輕易離開,女警官才緩和口氣說道:“好。好。你先在那邊等一下,我找個人跟你談一談。”
過了五分鍾,一位年長的民警出現在我面前,讓我跟他去。此人五十來歲,臉上皺紋很深,一頭花白的頭發,自稱是小區管片警王警官。
來到接待室,聽完情況,王警官态度誠懇地說:“這類人口失蹤的報警時間,規定就是兩天。因爲一旦确定失蹤,就會産生很多後果,比如公開失蹤者的個人信息,限制信用卡、身份證的使用等等,所以必須慎重。不過,我可以先給你登記,并在公安網上搜一搜,看看有什麽發現。”
見我不解,他接着說:“比如,一些被好心人送到公安機關的流浪人員,他們大多數說不清自己的姓名和身世,公安機關便将他們的情況登在網上,供相關的單位辨認,并提供線索。同樣的,一些車禍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中的受傷人員、刑事案件中的不明受害人,他們可能昏迷甚至已經死亡,爲了查明這些人的真實身份,辦案單位也會在内部的協查網上将他們的照片挂出來……”他停住了,大約看到我的臉色變化,連忙改口道:“還有很多其他的情況,五花八門,參考一下而已。我覺得你愛人不至于到那個地步。至于那個短信,你自己就可以查清來源。警方受到的限制很多,個人則比較靈活,隻要有身份證号碼和密碼,在網上就可以查到真實的通信記錄。我們随時通氣兒,如果明天還不見人,再走正常程序也不遲。”
我走出派出所。雖然報警不成,心裏則有一些重負卸去之後的輕松。
該去接甯甯了。中心小學坐落在文家附近,乘公交車二十多分鍾就到了。下車走向學校門口,路過一家城市銀行,銀行門口牆上挂着一個監控攝像頭,雖然對着銀行的大門,但是,從門前走過的行人,也都能進入它的視線。
我記起鹹亨酒店附近有一家工商銀行,它也會裝有監控攝像。我一直認爲自己和文心潔昨天中午一起在鹹亨吃的飯,可是,餐廳裏的錄像卻證明隻有我一個人。我不願承認,又無法證明自己的記憶沒有錯。如果昨天中午文心潔确實和我去過那裏,銀行的監控錄像裏或許會有記錄。可是怎樣才能讓銀行工作人員調出錄像?我想起胖子,他是幹保衛的,或許可以想些辦法?
給胖子打電話,他沒有接。想到王警官的提醒,于是試着上網查詢文心潔的通話記錄。輸入她的身份證号,又輸入了一個六位數的密碼,結果顯示輸入錯誤,要求重輸。手機上網運行很慢,我一時也拿不準她設定的密碼,隻好先退了出來。
胖子打回電話。我問他工商銀行有沒有認識人,可否幫助查一個監控攝像。胖子說不行,他的資源隻有他的戰友,這些人退伍後沒有進入銀行的。當初接收退伍軍人最痛快的是移動通信公司,他的一個戰友進去了,也是在保衛處當值班員,現在每月的工資獎金超過1萬塊了。當時他本來也可以去的,沒想到通信公司發展得這麽快。
“行啊,找找你的這位戰友,幫我查一個手機通話記錄。”我馬上說。胖子猶豫了一下,似乎後悔言多語失。我将文心潔的手機号傳過去,告訴他,查一下從昨天下午到現在這個手機号是不是使用過。如果使用過,能夠查到具體通話對象更好,不方便查也沒有關系。
胖子答應試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