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接着在杜澤的組織之下大家紛紛都入了席,其實也就是類似于酒會差不多的形式,沒有刻意的擺桌,但是會場裏都放着長桌子,桌子上擺着各種各樣的糕點和食物,還有一些酒水和飲料什麽的,大家自己拿着吃就可以了,伴随着悠揚的音樂聲,在會場裏走來走去,跟各種各樣的人交談。
林菀和夜承兩個人則在姜妍和陳依然他們一群人的帶動之下準備去婚房,林菀覺得有些詫異,怎麽連婚房都準備好了?在這個異國他鄉的地方,難不成還要專門買一棟房子給他們做婚房嗎,那可太浪費了吧!
爲了保持神秘,林菀的眼睛被他們蒙起來了,然後由夜承牽着林菀的手一步一步的往前走,林菀一步一步也是走的戰戰兢兢,由于看不到周圍的情況,所以心裏更是有些擔憂,這又有什麽驚喜呢?
從婚禮的現場離開了沒多久,被遮住眼睛好像也走了不到十分鍾,就有人在他的耳邊說:“我們到了……”
姜妍也跟着說:“不要太驚訝哦……”
陳依然:“原來就是這裏啊?”
露露:“這裏很漂亮啊!”
茜茜:“嗯,确實很漂亮——”
靜子:“社長以前也太厲害了吧。”
……
大家都各自發表了一番自己心中的意見,隻有林菀一個人被蒙在鼓裏,這會兒他的眼睛都還被蒙住的,根本就看不見,也不知道他們在說什麽,又是很漂亮,又是很厲害的,聽得她簡直一頭霧水。
這到底是一個什麽樣的地方啊?雖然他被蒙着眼睛根本看不見,但是周圍的氣息還是給她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可是他又絞盡腦汁都想不到,在米蘭還有這樣的地方,能夠給她一種歸屬感。
“這是在哪兒啊?我可以看了嗎?”林菀有點着急的問道,伸出手來四處的摸了摸,可是除了摸o到空氣以外,什麽都沒有摸o到,夜承趕緊又把他的手給握住,怕她把臉上的眼罩你摘下來。
夜承安慰他說:“不要着急,還沒有到達目的地呢,接下來聽我的指揮哦!”然後夜承牽着林菀繼續往前走,走了沒幾步,夜承就告訴林菀前面有台階,讓他擡腳。
林菀每一步都走得戰戰兢兢的,感覺自己仿佛在刀尖上行走一樣,但是每一腳踏到地上的時候,又能夠給她一種熟悉的感覺,讓她那顆懸着的心頓時又安定下來,被蒙着眼睛走路真的不是一種很好的走路方式,雖然有人在旁邊一直指引着,可是心裏那種不安的感覺還是斷斷續續的。
一直一直往前走,不知道轉過了多少個彎,也不知道上了多少個台階,林菀能夠感覺到自己眼前光線的變化,剛才是在外面,眼前的光線比較強烈,現在好像是到屋裏了,能夠聞到一股淡淡的木頭的味道,混合着油漆,好像是房子新裝修過的那種感覺,光線也比外面暗了許多。
接下來好像走過了一段比較平穩的路,以周圍光線的變化來看,似乎是一條走廊,走到盡頭的時候,又上了很長一段的樓梯,好像跟着來到了二樓。
上來之後右轉了一個方向,往前又走了幾步,終于才停下來,聽到夜承在自己的耳邊說:“好了,我們到了……”
然後夜承親自幫林菀把眼睛前面的眼罩給摘下來,林菀有點不能夠适應屋子裏的光線,眼睛輕輕的眨了幾下,這才擡起頭來一看,在陳依然和姜妍他們幾個站在前排的人依次讓開之後,終于看到了眼前的光景。
“這……這是……”林菀下意識的捂住了自己的嘴巴,有點不敢相信眼前所見到的這一切,這是哪兒啊?這裏怎麽會給他一種那麽熟悉的感覺?這裏不就是她在米蘭的那五年呆的房間嗎?
可是,自己怎麽會在這兒呢……
“怎麽你忘了,這是你的家呀,以後是我們兩個人共同的家,我已經幫你把這裏買回來了,等咱們兩個人老了,就到這裏來養老,你說好不好?”夜承在林菀的耳邊輕輕地說着,其實也不是什麽甜言蜜語,但是聽上去就是能夠讓人心裏暖暖的,有一種特别踏實,特别安定的感覺。
林菀居住過五年的房子,居住過五年的房間,還以爲自己一輩子都不會再回來了呢,如今卻又站到了這間房子的門口,看到房間裏所有的一切都還是她從前的擺設,好像什麽都沒有變似的,又讓她想到了自己在那五年當中的點點滴滴……
那五年,她獨自一個人帶着孩子居住在這裏,每天抱着孩子上上下下進進出出,一個人又要忙着帶孩又要忙着上班,忙得不可開交,還好身邊有莫奈奈時不時的照看着她,那五年的時光,她真的不知道自己是怎麽熬過來的。
夜梓拉着夜軒的手也興沖沖地跑了出來,兩個小家夥先就跑到了房間裏去,夜梓還在床o上滾了一圈,非常興奮地告訴夜軒說:“以前我跟媽咪兩個人就住在這裏,我就是在這裏長大的,怎麽樣?很棒吧?”
夜梓回到自己原來的家,臉上的表情也十分的激動,一張小o臉都笑開了花,坐在彈簧的床o上一彈一彈的,好像在炫耀自己最寶貝的東西一樣。
其實這個地方對于夜梓來說感觸還是挺深的,因爲他畢竟是在這裏出生,又在這裏長大,這裏是他來到這個人世間的第一個居所,第一個家,有着難忘的回憶。
夜軒把這個房子打量了一遍,最後得出來的結論是:“勉強還算過得去吧……”他一邊點頭,一邊非常慎重的說道,好像是思考了很久才做出來的判斷一樣,惹得大人們都開始笑起來。
“夜軒這孩子,總是這麽有趣!說話跟個小大人似的。”陳依然不由得感歎了一聲,盡管自己也已經是孩子的媽媽了,但是林菀的兩個孩子總是讓他們都羨慕的,這兩個孩子又乖巧又懂事,他們幾個都喜歡的不得了,恨不得把他們當成自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