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夠強大之前,不要輕易動手,你負不起這個責任,
是啊,自己怎麽可以打人呢?雖然她很可惡,自己恨不得殺了她,可想起自己家的處境,自己不能有事,家裏還要靠自己撐着,剛才實在太沖動了。
可這個仇,她一定要報。
葉飛揚腦子裏一直想着,如何找呂曼妮報仇,那廂已經早有行動。
後來,李婉清擡過一張辦公桌,葉飛揚将東西放好,無意間掉下一封信。
是法院的信,她找開來一看。
并不是離婚案件,竟然是呂曼妮狀告自己,污蔑他人,緻使他人名譽受損,若是罪名成立,将要賠償一百,她一個主播确實值這個價。
葉飛揚陷入深思,應該怎麽打赢這一場官司?呂曼妮家有點底子,自己一窮二白,怎麽與她鬥。
還是想想婚禮當前的情境,想想看,有沒有什麽對自己比較有利的證據。
若不是發生這樣的事,葉飛揚是決計不會去想那不開心的事,可現在實在是沒辦法。
證據,現在最重要的是尋找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對,黃華的妹妹當時與自己在一起,她親耳聽到的,是呂曼妮自己親口說的,她自己懷孕了,不知這算不算人證。
還有,後來自己當時并沒有點名道姓,說她就是第三者,自己那時候就是手一指,還有自己并沒有指明說呂曼妮懷孕了,不知道這樣解釋通不通?
自己一個門外漢,對這種事并不是很懂,看來,中午尋個機會出去咨詢一下律師比較好。
上法院,說話技巧很重要,同樣一個意思,若說得不好,是要落入把柄的。
後來,那呂曼妮竟一直沒有回到辦公室。
兩人已經如此水火不相容,确實不再适合待在同一個辦公室,可自己剛搬上來,怎麽才能尋個機會搬回去,要不,找個時間與他說一說。
又不是占用他的辦公室,他應該不會介意吧。
如此想着,葉飛揚便上了樓,卻發現他竟然不在辦公室,聽同事說,好像接了一個電話就走了。
那位同事還開玩笑說,是個女的打來的。
葉飛揚隻能苦笑一聲,點頭道謝便回到樓下。
那位同事并沒有說錯,今天慕擎宇接到母親的電話,說是要一看去酒店改一下主菜。
酒店那邊電話打來說,紅燒甲魚做不了,說是提應商好像出了點問題,好像需要一周時間的整頓,那他們婚宴那天就做不了了,希望能換一種菜。
他一聽便告訴母親,讓他去處理,母親就将此事交給他辦就好了,誰知,慕母說已經讓人送過來,已經在電台門口等着了,慕擎宇接了電話便急匆匆往下趕。
“媽,你怎麽來了?”慕擎宇很遠就看到停着那輛黑色轎車。
慕母拉下車窗,“上車再說吧。”
慕擎宇坐到了後面,發現孫莉竟坐在裏面。
“老方,開車。”慕母轉過身來問道,“你們倆禮服訂好了沒有?”
……
誰也沒有回答。
孫莉是真不知道,而慕擎宇是不想說。
她就這麽迫不及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