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秋瀾嘴角帶笑,意味深長的說道:“此人有點小聰明,善于經營,如果沒有猜錯,他跟常乃音應該是青梅竹馬,兩小無猜。”
“兩小無猜?”十六諷刺的笑了一聲:“既然如此,常太師若是開口,可以不參加選秀吧!”
夜秋瀾點了點頭:“可是,此人沒有地位,沒有權勢……”
雖然隻說了半句,十六卻聽懂了。
以常乃音的身份地位,哪怕不是未來的皇後,那也是正王妃,或者高門貴族的嫡妻,一個常太師的得意門生,可什麽都沒有。
沒有這些,就沒法随心所欲的發洩,常乃音如何能甘心?
“如果沒記錯,常乃音今年其實比殿下還大兩歲。”夜秋瀾想起了這茬,以常乃音的歲數,被賜給十二才是最好的。
也不知道皇帝是怎麽想的,難不成還覺得十六沒長大,要讓常乃音又當姐姐,又當娘的照顧嗎?
雖然就嫡妻而言,女人比男人大的有很多,再加上女人早熟,的确可以幫忙将家庭管得穩穩當當。
以常乃音的手段也可以,但是,暗地裏那些手段可就不好說了。
常乃音是在十二登基之前死的,爲什麽在那之前,十二一個孩子也沒有?甚至成爲朝中反對派攻擊他的原因,這也是十二無法饒恕常乃音的本質因素。
“是啊,十八了吧,按理說早兩屆就該選秀了。”十六呵呵一笑,似乎也想到了這個問題。
在選秀真相沒有爆出來之前,常乃音就是知情者之一。
也就是說,這個女人很可能是知道皇帝這一屆選秀的用意,才會參加的。
“殿下,你說,常乃音還是處子嗎?”夜秋瀾突然爆出一個驚人的消息,把十六震得一愣一愣的。
如果說,前世常乃音控制子嗣是十二不能忍的,那麽給自己夫君戴綠帽子就是十二暗中賜她一杯毒酒的原因。
那麽高傲獨裁的人,即将登基做一國之君的人,會忍受得住這個才怪。
不僅如此,常太師也成爲了憤恨的目标,哪怕是有破綻,十二都冒着風險将姓常的給除了。
甚至不顧常太師的弟子會反彈,危及江山,可見十二當時氣得多麽狠?
而霍思雨抓住的把柄,能讓常乃音铤而走險,就是這個。
十六驚愕了半晌:“這麽說,她在選秀中動了手腳?奇怪了,常乃音不是這麽蠢的女人啊,怎麽會将自己的籌碼給廢掉?”
常乃音這樣的人,通常知道什麽對自己才是最好的,清白之身肯定會好好保存,争取最大的利益。
夜秋瀾笑了,瞥見旁邊小爐子上的水開了,便站了起來準備泡茶:“殿下說的對,常乃音是個聰明的女人,所以也不一定是選秀的時候動了手腳,說不定那個時候她是清白的。”
“……就這麽幾天都等不及了?”十六眼睛随着夜秋瀾轉來轉去,嘲笑的說話其實有些心不在焉,對于常乃音的事情顯然沒那麽上心?
夜秋瀾眨了眨眼,打量的看着十六:“我以爲殿下會很生氣?她現在可是你的王妃。”
也就是說,常乃音若真的非處子,是給十六戴了綠帽子好嗎?雖然現在還沒過門,但是男人都不能忍受。
十六輕笑一聲,漠然的說道:“我生氣做什麽?無關緊要的人,反正一早也沒打算讓她進門的。”
倒着水,看着茶壺裏升起的寥寥煙霧,夜秋瀾覺得自己的認知被颠覆了。
原來,真的有人其實并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和說法。
其實會覺得丢臉的人,不過是覺得别人知道了會嘲笑,就像十六說的,反正人還沒過門,于他并沒有太大的利益關系。
難怪前世外面對十六的傳聞并不是很好,甚至可以說難聽,原來是十六本就不在乎。
或許有人會因爲流言蜚語而影響一生,比如她的母親楊嫒。
但是有的人依舊可以肆無忌憚,潇灑的過日子,比如十六。
“其實,也不是等不及了,常乃音那麽聰明,怎麽會幹這種蠢事?”夜秋瀾倒了一杯,先放到十六的面前:“隻不過,常乃音雖是女人,卻有個不爲人知的愛好,她喜歡美酒。”
“而且經常會喜歡喝得微醺的感覺,前面就提到過,全俊浩有些小聰明,而且報複心很強,常乃音去選秀就等于抛棄他了,殿下以爲,這樣小心眼的男人,會不會乘人之危?”夜秋瀾輕笑,覺得常乃音也是個悲劇。
她自以爲在家裏就安全了,殊不知家賊難防,否則,怎麽會留下這麽個讓人難以磨滅的把柄?
前世霍思雨的人,無意中救了全俊浩一次,就知道了這個消息。
全俊浩當時已經被追殺得非常凄慘,他想要活下來,就将這件事情告訴了霍思雨的人,希望霍思雨能将常乃音拉下馬,他就能得到喘息的機會,甚至過上不用被追殺的日子。
全俊浩做了這樣的事情,也知道常乃音心狠手辣不會放過他,所以他第一時間跑了。
等常乃音清醒過來,整個人差點瘋狂。
可更慘的還在後面,能夠把自己身體當成籌碼的常乃音自然将身體養得很好,因爲她知道嫁入夫家最有利的手段就是子嗣。
所以,隻是這麽一次,常乃音懷孕了。
可是十二娶王妃在幾位哥哥之後,成親時間要翻過了年去,還有半年呢!
爲了不讓太師知道,常乃音自個兒私下裏堕了胎,因爲沒有經驗,不了解情況,她用了猛藥,還借口生病在床上躺了兩個月,坐了一次小月子。
可惜,身邊的嬷嬷不經事,堕胎弄得不好,也勸不了常乃音天天陰郁的暴脾氣,以至于讓常乃音壞了身子,嫁給十二後想辦法平安度過了第一晚,終于松了一口氣,就一直在養。
但是,常乃音一直沒能懷上孩子,以至于她才會喪心病狂的控制十二的後院,也不讓其他女人生孩子。
“你這些消息都是從哪兒來的?”十六哭笑不得:“如果這件事情隻有當事人知道,可是沒辦法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