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太古森林,是一片廣袤無垠的大森林。傳說當初世界開辟之時,光明和黑暗兩位大神争鬥不休,他們鮮血混雜在一起,化爲了最初的生命之源。生命之源絕大部分變成了生命女神,剩下的部分浸潤了初生的大地,孕育了郁郁蔥蔥的廣袤森林,就是位于大陸中央偏南地區的這一片大森林。

這片森林是生命女神的最愛,很長一段時間内,她一直居住在此,和她創造的衆多生靈爲伍。直到破滅之年,光明和黑暗的争鬥終于以同歸于盡爲結局,大神的隕落使得世界本源劇烈動蕩,地水風火具現爲各種恐怖的魔怪,它們和諸神征戰不休,肆虐大地、塗炭蒼生。生命女神不忍她所愛着的衆生受苦,拔劍而起,斬殺魔怪,劃分位面,驅逐諸神,最終敲定了這個世界的規則。

那一戰之後,她也耗盡力量,就此隕落。“生命”這個偉大的神職至今依然空懸,雖然有不少神祇打擦邊球沾點光,卻沒有哪一位神祇敢真正去繼承這個神職。傳說她的意志依然留在這片森林裏面,守望着她所深愛的世界,一旦有過于強大的存在踏入主位面,就會将其觸怒,偉大女神的力量會化爲無可抵禦的雷霆,将那越界者當場轟殺。

當年,第一代雷神覺得自己是諸神之中最爲強大的,又獨占着“雷電”、“毀滅”之類神職,應該不怕毀滅之雷,于是祂就大搖大擺地踏入了主位面,想要依靠先天優勢獨占這個世界。

結果呢?

每當太陽落山之後,人們都能看到一輪明月慢慢劃過天空,那就是這倒黴家夥的殘骸。

這麽多年來,被毀滅之雷轟殺的強大存在已經超過了兩手手指的數目。而那條“不許過于強大的存在踏入主位面”的模糊規則,也終于成爲了強大的神祇和邪魔們都不得不遵守的規矩。

到了現在,就連半神層次的強者們往往都要爲脫離主位面做準備,因爲誰都不知道,那一道懸在頭頂上的雷霆,究竟會在何時轟下來。

在人間行走的神祇們,大抵用的都是自己的分身,他們并沒有真的降臨主位面,隻是把自己的意志複制了一份,加上一個承載着少許力量的軀殼,就完成了所謂的“神祇降世”。

真正用真身在人間行走的神祇,也要把自己所在的那一片區域暫時神國化,将其和主位面分隔開來。這會消耗很多力量,所以即便是那些最強的神祇,也不會随便真身降臨,更不願在這種情況下和别人争鬥。

設想一下,如果争鬥中“臨時神國”破裂,祂的氣息散佚了出去,下一瞬間多半就是毀滅之雷從天而降……

隻要想到這個,就算有天大的火氣,也都能按捺得下去。

至于實在按捺不下去的,該怎麽辦呢?

無非就是在毀滅之雷的擊殺名單上增加一個呗。

“……閉上眼睛想象毀滅之雷轟然而下,将一個個不守規矩的神祇挨個兒爆頭,那場面,真是贊啊!生命女神的确是威武霸氣!”隋雄将這一段故事說完,忍不住贊道,“要是她還活着,我一定對她翹起大拇指,贊一句——姑娘,你真是條漢子!”

雷面無表情地看看暮色沉沉的天空,等了一會兒,搖搖頭,歎了口氣。

“怎麽了?”

“看來……生命女神是真的死了。”雷惋惜地說,“要不然早就一個雷劈死你了!”

隋雄頓時噎住,絲蒂爾則哈哈大笑,笑得在地上滾來滾去。

“有這麽好笑?”雷有些納悶。

“呃?你不喜歡?”絲蒂爾立刻停住,“不喜歡你早說啊,滾來滾去很不舒服的。”

這下,輪到隋雄哈哈大笑了。

太古森林雖然樹木繁茂,但并不是多麽危險的地方。這裏是精靈一族起源之地,相傳當年生命女神在這裏創造了最早的智慧生物——高等精靈。雖然随着時光的推移,世事變幻,高等精靈在人間已經幾乎見不到了,但他們的後裔,多種以精靈爲名的生靈,依舊在這森林裏面繁衍生息。

常見的精靈有三種,分别是樹精靈、野精靈和日精靈。

樹精靈的特點是有着樹葉一般的綠色頭發,他們天生就能夠和植物交流,能夠如同德魯伊一樣使用自然系的法術。雖然身體有些纖細,不夠強韌和魁梧,但他們的法術能力已經足夠安身立命。

樹精靈的壽命大約在四五百年,稱得上是長壽種,加上天生善于施法,所以這個種族整體的戰鬥力很高,在整個大陸上都是屈指可數的強大勢力。如果不是他們天生就不喜歡離開太古森林的話,或許早已建立龐大的帝國了。

野精靈是在大陸上最常見的精靈種類,他們的身材和人類差不多,一點也不纖細,甚至有很多異常強壯的個體,一身铠甲手持戰斧的也不在少數。他們的身體特征,大概就是尖而略長的耳朵,以及異常柔順的頭發。

野精靈的生命周期有些奇怪,他們在少年、青年和中年時代,都和人類沒有太大的區别,僅僅隻是稍稍活得久一點。但等到了老年時代,他們往往就會出現“老而不死”的奇怪現象。一個野精靈或許八十歲左右就已經白發蒼蒼,隻能做一些輕便的工作,但他很可能一直到一百八十歲還是這樣……漫長的,超過了整個人生一半的老年期。

假設地球上也有野精靈,而且他們組成一個國家,那麽這個國家的老齡化問題,一定會非常嚴重,嚴重到讓國家元首徹夜難眠的地步。

最後一種常見的精靈種類就是日精靈。這種精靈身材高大健美,一個個宛如藝術家們精心雕刻的雕像一般。他們差不多可以算是較爲完美的物種,無論體能還是智力都沒有缺陷,施法者的比例也相當高。唯一的缺點就是繁衍困難——日精靈無法和已知的任何種族混血,而一對日精靈夫婦,一輩子能生下四五個孩子,就已經算是非常難得。事實上,大多數日精靈家庭,隻會有不超過兩個孩子。

學者們一般認爲日精靈是高等精靈的直系後代,也曾有邪惡法師捕捉日精靈,試圖從他們身上萃取出高等精靈的血脈。然而結果是很悲劇的……每一位日精靈都受到精靈一族神祇們的重點關注,一旦有人對他們下手,頃刻之間精靈神祇們派出的制裁者就到了,百試百靈,從無例外。

除了這三大種類之外,精靈族還有諸如“山地精靈”、“海精靈”、“地底精靈”、“月精靈”等多個分支,不過那些數量都很少,不值得特别說明。

隋雄他們在太古森林裏面行進,才走了不到一天,就見到了一個樹精靈的村落。

那是一個建築在樹上的村落,一座座樹屋組成了這個空中的村子,如果不擡頭看的話,任誰也想不到區區一片林中空地的上方,居然隐藏着一個村子。

隋雄他們并沒有刻意隐藏行蹤,所以在很遠的地方就遇到了村裏的哨兵。那是一位穿着樹皮铠甲的中年人,背着長弓,提着法杖。铠甲和武器上都有魔法的光芒閃爍,顯然絕非凡品。

樹精靈的附魔技術,在整個大陸上都赫赫有名。每年都有很多人帶着自己心愛的武器去太古森林拜訪他們,請他們爲武器附魔。

但樹精靈的附魔技藝卻有很大的局限——被他們附魔過的裝備會認主,除了主人之外,别人就算把它拿到手,也隻能當作普通裝備來用。

相比之下,法師們的附魔技術雖然成本更高,效果略差,可勝在沒有限制,什麽人都能夠使用那些附魔裝備,所以反而比樹精靈的附魔技術更有市場。

雷對于樹精靈們的附魔技術頗爲推崇,當他們通過盤問,在村子裏面暫時住下之後,他就向旅館的服務員詢問這村裏有沒有附魔大師,想要制作幾件附魔裝備。

“本村沒有附魔大師,我們的裝備附魔,都是請住在附近的特瑞安大師幫忙的。”服務員瓦倫是個年輕人,動作頗爲矯健,一看就知道身手不錯,他對于顯然武藝高強的雷頗有好感,告訴了他重要的情報,“大師性格有些孤僻,不愛見人。但他其實很好相處,隻要你們帶着善意拜訪,就能夠得到好的結果。”

“特瑞安大師?”雷想了想,猛然想起一個著名的人物,驚訝地問,“他就叫特瑞安?還是僅僅姓特瑞安,名字是别的?”

“不清楚,我們隻知道他是特瑞安大師。”瓦倫說,“大師很孤僻的,已經有快五十年沒見過客了。而且就算是五十年前,村子裏的人見到他,也隻是簡單的幾句話而已……”

“那他長什麽樣子呢?你聽說過他的相貌嗎?”

瓦倫仔細回憶了一會兒,不是很确定地說:“我好像聽說過……大師已經很老了,頭發胡須都白了。穿着黑色的袍子,身上有明顯的藥水味道。他的身體不怎麽好,經常咳嗽……大概就這些了。”

“那麽,這位大師除了附魔之外,是不是還擅長煉金術?”

瓦倫一愣,驚訝地問:“你怎麽知道的?特瑞安大師很有名嗎?”

雷忍不住笑了:“當然,他非常有名!隻是誰也沒想到,原來他隐居在這裏。”

現在,他已經完全确定了。

這趟旅行,竟然能夠遇到那位傳說中的人物,真是好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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