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家後,李超回想今晚發生的事情怎麽都睡不着。 沒有想到家庭暴力事件就在身邊,而且遭受如此嚴重殘忍的家庭暴力之後,姚蓮花竟然一直都沒有向司法或者政府機關救助,最後救助的渠道竟然是李超的公益法律服務平台。
∫庭暴力這個問題,今天第一次在李超腦海中留下深深的芋,他覺得很有必要繼續研究關注這個問題,如何懲處施暴者,保障受暴者的人身财産權利,這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
帶着問題,李超點開公益法律服務平台,看看網友對姚蓮花事件的評價,以便掌握民衆對家庭暴力問題關切的方向。
〗台上,姚蓮花的求助信下方有很多評價,還有很多人紛紛撰文評價此事或者給姚蓮花提供參考建議的。
±價的文章中有指責葉添龍暴力指責的,也有指責姚蓮花麻木不仁的,還有反思社會對家庭暴力救助制度與方式等等。看了這些文章,李超的思路大開,深受啓發。
≮批評姚蓮花的評論語言中,有一則相當引人注目。
“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爲。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
“家庭暴力發生于有血緣、婚姻、收養關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間,如丈夫對妻子、父母對子女、成年子女對父母等,婦女和兒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殘疾人也會成爲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會造成死亡、重傷、輕傷、身體疼痛或精神痛苦。”
“家庭暴力的特點:一是普遍性和嚴重性。二是反複性發作。三是形式多樣:**損傷(占21%~34%),性攻擊(占34%~59%),精神情感上的折磨(如傷害的威協,恫吓威脅,使之極度嫉妒。對其剝奪占有,對其進行軀體上或社會上的隔離、孤立等)。對受害者來說,多種暴力形式常合并出現,且反複發生,越演越重。施虐者對受害者進行**上的攻擊可表現爲:用武器襲擊或打擊,毆打,用拳或物擊打,用拳猛擊,打爛,踢。燒,掌掴,用武器(刀、槍)危脅等,合并出現,且反複發生,越演越重。
四是暴力發生隐蔽。暴力發生隐蔽,難以防備。受害者處于危險環境中的時間較長,暴力的發生常常不爲人所知,暴力發生時受害者常處于無防備狀态。
五是反複受傷。檢查受害者,可發現不同恢複期的損傷。受害者的臨床損傷特點典型損傷包括:挫擦傷。小的撕裂創,主要集中在頭面部、頸部、軀幹部,與其它緻傷原因、類型比,**、胸部、腹部損傷較爲常見。”
“反對家庭暴力。需要全社會的參與,但是受華夏國傳統觀念的影響,可能有人會認爲家庭暴力是家裏的事情,是一種**。不可外揚。華夏國社會的百姓們對家庭暴力現象存在着幾大誤區:
誤區一:沒有家庭暴力現象,即使存在,也是極少數。
誤區二:家庭暴力是私事。4128個調查對象中,51%認爲家庭暴力是家務事。
誤區三:家庭暴力就是傷害身體,而不包括精神暴力、經濟暴力、性暴力。
誤區四:文化素質高的家庭沒有家庭暴力,4128個調查對象中,施暴者中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姚蓮花長期身處家庭暴力之中,卻不知道家庭暴力爲何物,不知道報警,也沒有逃脫的意願和勇氣,相反還千方百計地挽留自己懼怕萬分的男人,還想方設法維護那可怕的婚姻,并認爲那是愛。
“而她身邊的人對于家庭暴力也是一無所知,相反,無論是親人還是朋友,都用隐忍的、封建的、落後的婚姻觀念對她進行勸慰,這完全就是一種悲劇。”
“姚蓮花自身和家人的放縱,隻能使得葉添龍更加變本加厲,肆無忌憚地對姚蓮花進行摧殘。”
“姚蓮花自身要認識到葉添龍的可恨之處,勇敢地尋求幫助,逃脫葉添龍的控制,真正過自己想過的幸福生活。”
“現在的情況下,最好的辦法莫不是一邊追究葉添龍的刑事責任,一邊再提起離婚訴訟。以葉添龍的家庭暴力以及出軌等惡行,離婚的訴請法院應該會支持,夫妻共同财産應該多分姚蓮花,葉添龍應當少分甚至不分,四個孩子也由姚蓮花撫養。”
“離婚後,姚蓮花才能徹底和過去說拜拜,過上快樂安心的正常生活!”
這篇評論文章,内容翔實,措施具體可行,應該是法律專業人士提出來的,和李超的思路不謀而合。
李超頓生英雄所見略同之感,立即刷刷留言道:“姚蓮花十多年來都生活在葉添龍的淫威之下,一時想擺脫葉添龍的控制很難,但我們會竭力幫助她遠離葉添龍,正如你所說,離婚就是遠離葉添龍的最好方式。”
留完言,再翻一遍這篇文章,這才在文章的結尾發現作者署名竟然是昏君。
看到作者姓名,李超眼睛蓦然一亮,難不成這人就是李昏君?他也開始關注法律公益平台嗎?如果真的是他,那就是件大好事,因爲這說明李昏君也試着了解李超,試着考察李超是否有追尋公平正義的合理性與可行性措施。
李超連忙輸入李昏君的手機号碼進行驗證,發現李昏君手機号上綁定的ei信号真的就是這個叫“昏君”的賬号。
李超當即給李昏君發信息,“昏君,你看了我的超人律師幫幫團,并發表了一篇分析透徹的宏編巨著,怎麽樣感受到了公民追尋法治的強烈願望了嗎?現在你是否相信我有能力凝聚公民推進法治的力量嗎?“
李昏君回應了一個邪惡的笑臉,信息上寫着,“呵呵。不就是建了個,有免費的法律咨詢服務提供,當然有很多求助的人,但這根本不能說明民衆就會支持你,更不能表明你就有能力凝聚公民追求法治的力量,你還是太樂觀了!”
面對着李昏君的打擊,李超微微一笑,接着發了個信息去:“你隻是一味否認,而我在一步步宣傳、積蓄,向民主宣傳法治意識。積蓄公民追求法治的願望與力量。”
“李昏君,加入超人律師幫幫團吧,一起爲追尋公平正義尋求最大的依仗,一起爲法治做出自己應有的奉獻!”
面對着李超的真摯邀請,李昏君淡淡地回道:“嘿嘿,我正忙着呢,忙着幫妹子們暖床,沒空!”
李超再邀請,李昏君再無回應。算了。心急吃不了熱豆腐,從李昏君主動在平台上出謀劃策,回複當事人的情況來看,李昏君的态度應該已經慢慢松動了。李超心底有強烈的自信。遲早有一天李昏君會認可律師幫幫團這個公益法律服務平台!…
壓下心中對李昏君改變的期待,李超繼續翻閱那些文章。很快,李超發現還有一篇分析葉添龍家暴動機以及預測兩人關系如何演變的文章,在平台上也是引起很大的反響。很多人點贊支持。
李超連忙點開,細細查看。
“葉添龍長期毆打姚蓮花,很明顯這是一種家庭暴力行爲。理應引起社會的幹預并對姚蓮花提供救援。”
“無論施暴人的行爲方式如何,其實施家庭暴力的目的都是爲了實現控制。”
“家庭暴力是以控制爲目的,一方采取暴力手段傷害另一方,從而使對方被迫服從的行爲。簡而言之,就是我想讓你走,你就得走;不想讓你走,你就不能走;我想讓你幹什麽,你就得幹什麽。而你不能說半個 ‘不’字,否則就暴力侍候。”
“因此,施暴人不願意分手而施加暴力,其目的是控制,而受暴人不願意離開,施暴人通過暴力迫使受害人離開,其目的也是控制。”
“本案中一開始葉添龍是阻止姚蓮花離婚的,所以暴力毆打,迫使其不敢離。現在葉添龍發财了外面有女人,又想趕姚蓮花走,就暴力驅趕讓姚蓮花淨身出戶,很明顯這一前一後,雖然一個是要挽留,一個是要驅趕,但本質都是爲了控制!”
“施暴人每次毆打受暴人可能都會找各種各樣形式上的理由,比如穿得招搖、去ktv、不孝敬父母等,但其實質都是爲了控制受暴人。”
“家庭暴力自身有一個循環,一般分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暴力緊張期。在這個階段兩個人的關系越來越緊張,施暴人爲一點小事就會發脾氣、砸東西、推搡受暴人。如果受暴人這時能夠全部滿足施暴人的要求,可能會暫時推遲暴力行爲的發生,但不會最終阻止暴力行爲的發生。“
“家庭暴力有自己的發展規律,之後它一定會進入第二個階段,即暴力爆發期。在這個階段,暴力的嚴重程度會上升,毆打及身體暴力(踢、推、用物體襲擊、燙燒)、性侵犯、恐吓、生命威脅等在這個階段比較常見。”
“這時挨完打的受暴方會有一些反抗,不一定是肢體上的,可能表現爲離家出走、回娘家,或者要求離婚等,于是家庭暴力接着發展進入第三個階段,即蜜月期。”
“到這個階段,施暴人可能會認錯,伴随着買禮物、賠禮道歉等行爲,這時候是施暴人和受暴人關系緩和,甚至會表現得比較甜蜜。然而,這個階段不會持續很長,很快又會重新進入緊張期。”
“我們一般把經曆了兩個周期還停留在暴力關系中,并且幻想她的丈夫能夠改變,不再打她的婦女界定爲受暴婦女。”
“在本案中,很明顯姚蓮花反複經過過多個家庭暴力周期,其屬于受暴婦女。”
“長期的暴力陰影下,受暴人最常見的行爲模式有三種:第一種是長期忍受各種暴力傷害,不予反抗;第二種是忍受不了傷害,選擇自殺;第三種是爲了自己,也爲了家庭成員免受家暴傷害或威脅。奮起反抗,以暴制暴殺害施暴者。”
“從本案來看,姚蓮花已經鼓起勇氣來嘗試反抗,在這種情況下,我特意提醒超人律師,一定要注意讓姚蓮花遠離葉添龍,否則姚蓮花一旦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反抗,必定以殺死葉添龍爲目的!爲了避免悲劇的發生,姚蓮花必須離開葉添龍!“…
這篇文章說得相當專業,對家庭暴力的性質、目的、特有周期以及後果闡述得清清楚楚。很多人看了之後。都紛紛留言表示受教了!
李超看了也是大爲震動,這人絕對是研究家庭暴力的專家,否則不可能說得如此精深專業。
翻看其個人簡介,赫然發現載明華夏婦聯會性别暴力研究中心主任劉豔。
難怪如此精通家庭暴力,原來是專業研究人員。李超當即聯絡她,在她ei信賬号上留言,“感謝劉主任!您對家庭暴力的細緻講解讓我受益匪淺。看了受暴人在長期的家庭暴力下最常見的三種行爲模式,我大受啓迪,一定要嚴懲施暴人葉添龍。否則再讓姚蓮花生活在其陰影下,很容易導緻人間悲劇。“
“向劉主任您彙報下,我們已幫助姚蓮花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局現已立案偵查。将會依法追究葉添龍故意傷害的罪行。此外,我們也會很快幫助姚蓮花提起離婚訴訟,以便其徹底遠離葉添龍。“
那邊劉豔很快回過信息來,“超人律師。我很欣慰聽到這個好消息。對于葉添龍來說,其行爲極其惡劣,其本身具有極強的社會危害性。追究其刑事責任,那是天理昭昭!“
“對于姚蓮花來說,這也是一種解脫。姚蓮花飽受摧殘,如果能順利離開葉添龍,那是一種幸福,能夠避免人生悲劇!“
“超人律師,切記不能再讓姚蓮花接觸葉添龍,姚蓮花現在已經達到容忍的極限了,如果其反抗,很可能會怒而殺死葉添龍!”
劉豔在信息的最後,再次警告李超不能讓姚蓮花再和葉添龍相處,理由是擔心姚蓮花以暴制暴殺害葉添龍。
對于這一點,說實話,李超還是将信将疑的,姚蓮花既然逆來順受,還患有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又怎麽可能會有勇氣去殺害葉添龍呢?
不過,出于禮貌,李超依舊回複了聲“好”,表示認同。之後李超和劉豔利用微xin再就家庭暴力的問題進入了一番深入的交流。
交流完之後,李超陷入了深深的沉思,心底有個疑問在盤旋:怎麽才能更好的保護好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呢?
整個社會對家庭暴力的認識程度不夠,對家暴受暴者的救濟渠道不暢通,受暴者一般很難從家庭暴力中脫離出來。尤其是法律對家庭暴力沒有明确的相應規定,沒有明确的刑法條款對其進行懲處。
懲治家庭暴力犯罪,隻能依靠分解家庭暴力的性質和後果,而套用其他條款進行處罰,并沒有專門具體的法律條款。
懲處家庭暴力隻能從刑法中暴力幹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名着手,選擇一個罪名硬套上去。
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實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貶低其他家庭成員人格,破壞其名譽,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
家庭暴力實施者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緻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或緻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處死刑。…
根據法律法規,家庭暴力實施者以暴力手段幹涉家庭成員結婚和離婚自由的,同樣觸犯刑法,構成暴力幹涉婚姻自由罪。
遇到家庭暴力現象,隻能依據事實從這些條款中盡量去比對,盡量套用一個更符合事實情況的條款。這樣很容易引起争議。讓施暴者反駁甚至逍遙法外,非常不利于保護受暴人。
李超在思索能否從法律層面上制定相應的制度或者法律,以便更好保護家庭暴力受暴者的權益。
李超的朗目蓦然一亮,從沉思中驚醒,他在刹那間好像抓住了什麽東西,随即奮筆疾書記錄下來。
三天之後就要開民意代表大會,本來頭腦中還沒有什麽思路,總覺得之前已經廣泛讨論的同性相侵以及性福權案件,早被媒體大炒特炒了一頓,再次提起相關議案。并沒有新穎性與震撼性。
但遇到了姚蓮花遭受家庭暴力的案件,卻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議案素材。如果能以鮮明的案列提起有關辦理家庭暴力案件的建議提案,那絕對會吸引人的眼球,引起很大的震動。
想到這,李超更心熱了,一定要更多的了解家庭暴力的相關知識,以及提出完善制裁家庭暴力的辦法。這個議案絕對會具有挑戰性和專業性。
夜色如墨,華燈漸熄,李超卻依然在奮筆疾書。充滿幹勁地準備新的建議提案。
第二天,李超絲毫不受昨晚挑燈夜戰的影響,依然精神抖擻地前去上班。
處理好手頭上一些案子之後,李超和善若一起驅車再去醫院看望姚蓮花。
離婚起訴狀已經幫姚蓮花草拟好。李超這次過來主要是幫助其辦好離婚的相關起訴材料。
剛走到醫院大門口,意外地再次碰到龍傲視,依然看他大包小包提着一袋藥品。
李超笑着上前問候,“龍總。真巧,你也來醫院啊!昨天選舉時,感謝您和緻遠外貿公司員工的支持啊!”
龍傲視看到是李超。笑着搖搖頭,謙虛地道:“超人律師,你是衆望所歸,我們支持你是應該的,恭喜你順利當選民意代表啊!”
李超朗目中帶着感激,笑着道:“龍總就是絲毫不居功,感謝的話不多說,反正我是你們公司的法律顧問,遇到什麽法律上的問題拿不準的,随時聯系我,我非常願意效勞。“
“對了,每次在醫院遇到龍總您,總見到您提了一袋子藥品,身體沒什麽問題吧?“
龍傲視爽朗一笑,眉眼間帶着一種大氣,灑脫地道:“老毛病,我患有慢粒性白血病,需要長期服用抗癌藥物,控制病情。因此,時不時就會來醫院拿藥。“
李超聽了,眉毛微微蹙起,關切地道:“龍總,您可要保重自己的身體。“
龍傲視保持着笑呵呵的模樣,樂觀地道:“沒啥大事,我這病有藥控制就好,唯一麻煩的就是國内對症治療白血病的正規抗癌藥品‘格列衛’系列系瑞士進口,每盒需人民币23500元。幸好,我這些年賺了點錢,要不真負擔不起。不過,國内患有同樣疾病的患者,沒有經濟實力的,那就命苦了!”
龍傲視的語氣之中,帶着一種悲天憫人的情懷,讓李超大受感動。兩人再互相交談一番,這才離去。
李超和善若告别龍傲視,向病房走去。走到病房門外的走廊裏的時候。隻見姚蓮花所在的病房裏正走出來兩個警察。他們陰沉着臉,顯得興緻不高。
兩個警察應該是來向姚蓮花調查情況的,李超當即迎上去打了個招呼道:“兩位警官好!”
兩位警官正悶悶不樂地欲離去,被李超叫住,詫異地看着他。
李超自我介紹道:“警官,我是姚蓮花的代理律師,還請警官們多多費心,努力調查清楚葉添龍的犯罪事實,将他繩之于法!”
兩個警官聽了李超的話後,苦笑着互相對視一眼,其中一個警察歎了口氣,對着李超道:“哎,李律師,你不要說笑了,姚蓮花自己都不配合調查,你讓我們公安怎麽查清楚犯罪事實啊?”(未完待續。。)
<font olor=red ><b> </b></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