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宸似乎很有耐心,見兩人都不說話,開口問道,“你們認識她?”
兩人同時點頭
“我也認識她?”
再次點頭
衛宸停頓了一下,眼睛看着窗外才接着問道,“她很重要嗎?”
吳缺跟葉修都回頭看了看他,此時衛宸的臉上依舊沒什麽表情,根本看不出任何情緒,他們不知道該怎麽跟他說,難道要告訴他,其實在他心裏唐七七是比自己的生命還重要的人嗎?如果是以前的衛宸,他一定會覺得幸福,因爲他的心裏滿滿的都裝着一個人,而那個女人也是屬于他的,但是現在他不記得七七,知道自己原來有個這麽重要的人,不知道會怎麽樣。
可是剛剛吳缺已經說了,一定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也隻能實話實說,吳缺遞給葉修一個交給你了的眼神,便專心開車,壓根就不理葉修惱怒的眼神。
他們的互動沒有影響到衛宸,他看着窗外似乎在想着什麽心事。
知道吳缺那個不講義氣的家夥是不會開口了,葉修無奈開口道,“是,對當時的你來說,是比生命還重要的人”
比生命還重要的人嗎?衛宸覺得這簡直是無稽之談,自己這樣的人會有那麽重要的人嗎?他一直都是一個人,自己的世界也隻有自己而已,怎麽會有女人能夠闖進來,那個女人他雖然并不讨厭,但是也談不上喜歡,也隻是偶爾見過那麽兩次而已,至于葉修說的事情,他已經忘記了,又何必糾結。
晚上唐七七回去後,被許弋強迫着喝了姜湯,說是預防她感冒的,白天落水怕她晚上會不舒服,所以必須喝,在許弋哀怨的眼神下,唐七七也隻能硬着頭皮喝了,其實她是最讨厭姜味兒的,小時候媽媽也是經常要哄半天,她才會喝,那時候媽媽總說,“七七将來嫁人,我一定要教他先學會煮姜湯,還得有本事哄着她喝下去才行。”
晚上躺在床上,唐七七怎麽都睡不着,白天自己落水時,衛宸幾乎沒有任何猶豫的立刻跳下來救她的場景一遍一遍的在腦海裏回放,那真的隻是他偶爾的善良嗎?如果今天落水的是别人,他同情心泛濫,也一樣會救嗎?根本不是因爲那是自己,他才會毫不猶豫的去救。
然後腦海裏又出現在劇組時他推開自己被燈砸到的場景,也是這麽的毫不猶豫,可是卻是兩種不同的動機了,之前是因爲愛,而這次,卻隻是因爲一時興起。
越想越睡不着,就這樣胡思亂想着不知道多久,她才睡了過去。
等鬧鍾響起的時候,唐七七習慣性的按掉接着睡,突然又好像想到什麽似的,猛的從床上一下子蹦起來,揉了揉自己亂糟糟的頭發,才後知後覺的想起,今天她第一天上班,不能遲到,于是用最快的速度沖到浴室先洗澡,等她收拾好一切下樓的時候,許弋已經做好早餐在等她了,見她下來,說道,“快來吃飯,一會兒送你去上班。”
“哦”
唐七七坐下,看了看桌上搭配豐富的早餐,再看看許弋那張帥氣的臉,心裏暗道,不知道哪個女人能走****運,把許弋這隻妖孽給收了,真是居家旅行不可或缺的啊。
“我今天特别帥嗎?”許弋邊把一塊面包仔細的抹上果醬放到唐七七的盤子裏,邊說道。
“呃?”
唐七七一愣過後,馬上反應過來,翻了個白眼,“臭美吧你,也就是外面那些花癡女被你無害的外表給騙了。我可不會哦。”
“知道,你的眼裏隻有那個冷冰冰的衛宸,真不知道你看上他什麽了?他那張臉雖然可以說禍國殃民,确實挺唬人的,但是我也沒有比他差吧?”
說着居然還沖唐七七抛去一個媚眼,看的唐七七一陣惡寒,拿起面包就狠狠的咬了一口,含糊不清的說道,“他就是好,我就是喜歡他那張沒什麽表情的臉,他對别人是冷漠,但是對我不會啊。當然是以前的他,”
唐七七的臉垮了下來,嚼着嘴裏的面包都感覺沒了味道,衛宸那個家夥現在已經不記得我了,怎麽會對她不一樣,微微扯了下嘴角,她又立刻恢複了之前的開朗,對許弋堅定道,“不過我一定會讓再次愛上本小姐的,你等着看吧,他逃不出我的手心。”
似乎是怕許弋不信,她還握起自己的小拳頭在許弋面前舉了舉。
“知道了,你魅力大行了吧,快吃飯,你還有四十分鍾。”
許弋擡了擡下巴,示意她趕緊吃飯。
“哦,對啊,今天第一天上班,一定不能遲到。”說着就開始狼吞虎咽,看的見過她這樣子好多次的許弋,還是一呆,這丫頭怎麽就這麽不注重自己的形象呢?
吃過飯出門的時候,已經是十分鍾後,雖然唐七七吃飯也就用了不到三分鍾而已,可是我們的許大才子慢啊,他可不會像唐七七那樣像是幾輩子沒吃過飯那麽狼吞虎咽,人家是紳士,自然吃飯優雅,慢條斯理,看的唐七七都快急死了,不停的看表報時間,後來也許是許弋實在被她搞的吃不下去了,幹脆也不吃了,送她出門,唐七七雖然覺得許弋應該沒吃飽,因爲他看起來貌似隻吃了幾口,但是因爲第一天上班,也不想給别人留個不好的印象,也隻是嘴上客氣了下,便就跟着他出了門。
他們的車剛開出門,迎面就過來一輛黑色的保時捷,唐七七無意中向着那邊瞄了一眼,還想跟許弋說這是哪個土豪居然跟他們鄰居,可是當看到車裏衛宸的臉時,話卻卡在了喉嚨裏,這才想起搬進來的時候,許弋說過,這裏隻有兩棟别墅,一模一樣,他們的鄰居是衛宸。
因爲住進來後,她一直沒見過衛宸,所以就以爲他根本就不住這裏,畢竟他現在是衛氏集團的總裁,應該住在衛家大宅才對,上次她跟許弋去過門口見過一次,真的富麗堂皇,裏面都是這種歐式别墅,簡直比白宮還漂亮,放着那麽好的家不住,跑這荒山野嶺住什麽。可是沒想到今天居然會遇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