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我不行的!”我搖頭拒絕,這讓我上街去劫道我哪兒會啊!
花随風用手撫着下巴做苦思冥想,“那你還有什麽用處呢?”
這話問的,我也不是廢品!“你們的主要行業是什麽啊?”
“打家劫舍!”衆人齊聲回答。
呵,還真貼切!這可真是上了賊船了!
“老大,她似乎看不起我們!”湯圓說道。
花随風不悅的揚眉,危險的氣息向我襲來,“是嗎?”
敗家孩子,挑撥離間!我急忙拍了下巴掌,“當然不是!打小我就有一個夢想就是當一名兢兢業業的小偷。迎着朝霞我孤身上路,踏着晚霞我滿載而歸,爲國家經濟發展進自己一份綿薄的力量…。。”
“嗚嗚 ̄ ̄老大,好感人啊!”水牛邊說邊把欽佩的目光抛向我。
感人?我這叫計謀!我要不這麽說,估計連劫道都沒我份了!“是呀,你就成全我吧,人都是爲了一個信念而活,你要是不答應我我死了都閉不上眼睛的!”
花随風想了一會兒,突然大笑了起來,“哈哈……”
“小花你别這麽笑,我看了心裏涼!”阿彌陀佛,我也沒說什麽笑話啊,他怎麽笑成這樣?
花随風一拍我的肩膀,“志同道合!”
老實說,起先我還在困擾這世界會不會有比暗無塵還變态的人,現在我發現暗無塵的變态隻能算正常。
就這樣我成了匪幫的成員。我和湯圓,小五,水牛一樣成了花随風危害人間道路上的棋子。
小的時候我媽經常教育我,人不怕命運多劫關鍵是要有一技之長。在現代時我沒什麽特長,沒想到一回古代還混上了一門兒最搶手的技術活兒-小偷。别小看區區小偷兩個字兒,想當初香帥楚留香那可是家喻戶曉的人物,更有無數癡情的少女爲了引起他的注意将愛慕化爲動力,紛紛在身後挂着帶有‘我是有錢人,缺錢請搶我’字樣兒的标語,可見幹這一行還是很有‘錢途’。
“哎,你到底動不動手啊?”
這是花随風第三十二次問我了,我瞄了瞄路上的行人,“再等等!這路上人太多了!”
花随風幾乎把眼睛瞪成對眼兒,“蠢女人,這路上加上你我才五個人!你到底要不要動手?你不是說這是你畢生理想嗎?”
“動!”深呼吸深呼吸。“可是,我是去偷錢,你幹嘛給我斧子啊?”又不是斧頭幫。
“笨!你是偷人家的錢,人家能給你嘛,不給你那就一斧子下去,錢不就成你的了。”
“你那不就搶?”這是誰笨啊?搶和偷都分不清。“有沒有職業操守啊?”
“你怎麽連搶和偷都分不清呢?”花随風一副我沒救了的樣子。
我暈!誰分不清啊!
“當然啦,所謂的偷就是你在拿人家錢時要先問‘我偷你錢行嗎?’那人要說行,你就拿錢走人,不行一斧子下去再拿錢走人。而搶呢,就是你上去不理他拿錢跑!”
吐血,誰會說行啊!“你念過書嗎?”我懷疑。
“我會寫名字!”
整個一傻帽兒,我起身拍拍身上的塵土,“我動手啦!”
作案第一要素分析:第一,敵明我暗,好局勢。第二,衣着華麗,家境不凡。第三,無人陪伴,簡直是天助我也。眼前這人怎麽全都具備,莫非這就是傳說中天生倒黴料兒?
我慢慢地靠近了目标,假裝快要跌倒把斧頭一下扔在了那人的腳上。
“哎呦,疼死我了,是哪個不長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