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血絲


九月已入秋,夜晚有了一絲涼意。

夜幕降臨,織縣這座小縣城也變得燈火通明起來。

北街派出所,是管理.縣一中這片區域的派出所,被防暴隊抓獲的暴徒也暫時關押在這裏。

此時已是傍晚八點多,街道上車來車往,兩邊人行道到處是吃過飯散步的人。

然而,在北街派出所對面街道的人行道上,一群頭發染着五顔六色,手臂或脖子處有紋身的青年,正聚集在這裏,似乎在等候着什麽。

這群混混青年大概十五六人,或站或蹲在人行道旁邊,七輛摩托車橫七豎八的停在路邊,一人一支煙點着,在吞雲吐霧中閑聊,不時發出笑聲,以及粗俗的往地上吐痰。

周圍散步的普通人,在經過這裏時都會刻意避開,心中或許有着不滿和謾罵,但都沒敢表現出來。

過了一會兒,在這群混混青年的對面,一道人影緩緩走了出來。

眼尖的混混看見,立刻叫道:“峰哥出來了!”

所有閑聊或抽煙的混混們,齊齊起身,停止了閑聊,掐滅了煙頭,就這樣不顧車道上行駛的車輛,向着派出所走出來的峰哥走去。

峰哥也一樣,根本不管車道上行駛的車輛,朝這幫混混走來。

一時之間,這段路上的車輛被紛紛逼停,有人探出車窗想破口大罵,但在看到峰哥等人古惑仔的扮相後,紛紛又閉嘴,縮了回去。

“峰哥!”

“峰哥!”

迎上峰哥後,混混們紛紛問候。

“峰哥先抽支煙!”有混混遞煙過來,是一包中華。

峰哥瞥了對方一眼,接過煙抽出一支叼在嘴上,然後很自然的将那包中華煙順手揣在了衣服兜裏,那遞煙過來的混混臉上一陣肉疼,但卻不敢說什麽。

“峰哥,火!”

另一名混混立刻谄媚的打燃防風金屬火機遞過來。

“我自己來。”

峰哥接過火機,自己打燃點着嘴上的煙,然後如同煙一樣将火機揣入衣兜,在深深吸了口煙後,問道:“今天白天那個小雜種打聽好了沒有?”

他們一邊說,一邊走向派出所對面的人行道。

“已經打聽好了,那小子好像叫鄭義,是個鄉下小子,今年縣一中的高一新生,讀高一(1)班!”

一名混混在峰哥開口後,立刻笑着回答道,他們早已經熟悉峰哥睚眦必報的性格。

“好!”

峰哥深吸一口煙,然後将還沒吸完的煙狠狠砸在地上,冷笑道:“現在那小雜種估計在上課,我們先去吃東西、唱唱歌,等晚上好好教那小雜種做人!還有那個小妞,今晚也好好教她‘做人’!”

聽見他最後的話,周圍的混混們頓時一臉淫穢的嘿嘿笑起來。

“你們這群人渣。”

一聲沙啞的聲音忽然傳來,一道人影從不遠處的陰暗小巷中走出。

峰哥等人循聲望去,發現來人大約一米七出頭,穿着一條灰色運動褲以及一件黑色連帽衫。

昏暗的燈光以及帽衫的遮掩,讓峰哥等人看不到這人的臉,隻能看見下巴。而這人唯一露出的下巴上,卻布滿了蛛網般的血絲,看起來有些像紋身。

“你他.媽誰啊!”

一名混混開口罵道。

其他混混慢慢朝來人圍去。

來人沒有說話,隻是站在巷子口,擡手朝峰哥一指,而後挑釁地勾了勾手指後,轉身進了巷子。

“草!”

剛從派出所出來的峰哥狠狠吐了口口水,熟練地便要從褲兜裏掏出蝴.蝶.刀,可卻掏了個空——之前在派出所已經被當管制刀具收走。

“刀呢?”

峰哥向周圍混混詢問。

一名混混迅速來到一輛摩托車前,從綁在摩托車側面的一個蛇皮口袋中,抽出了一把鋒利的砍刀遞過來。

知道今晚要辦事,他們自然都帶了刀。

峰哥接過砍刀,便朝巷子裏走去,其他混混連忙跟上。

因爲對方隻有一個人,其他混混并沒有拿刀。

那人站在陰暗的巷子裏,看見這麽多人一點沒有順着巷子逃走的打算,似乎根本不害怕。

峰哥見狀,臉上露出狠色,腳下步伐加快,沖出人群,迅速來到這人面前,砍刀從上往下,狠狠朝對方頭劈砍去。

比狠?他還沒怕過!

就在峰哥舉刀砍下時,那人也有了動作。

隻見那人左手迅速一擡,峰哥隻覺眼一花,持刀砍下的右手手腕便被抓住了。

而且,不知怎麽回事,峰哥感覺被抓住的手腕一陣火燙!仿佛被火燒一般,燙得他痛叫一聲,手下意識的松開,拿着的砍刀頓時掉落。

對方仿佛早早預料到了峰哥會松手,右手順勢一抓,精準的抓住掉落砍刀的刀柄,而後手起刀落——

“噗——”

鮮血狂飙,慘叫響徹巷子!

峰哥摔倒在地,左手捂住不斷噴血的手臂,不斷慘嚎。

巷子昏暗的燈光下,那穿着連帽衫的人站立燈光下,右手持刀垂下,左手舉在半空,正拿着一隻不斷滴血的右手。

這一幕太過富有沖擊性,那群随着峰哥進來的混混也不禁被震在了當場。

砍斷手……

擁有豐富打架砍人經驗的這群混混,知道這代表什麽!

人體骨頭非常堅硬,普通人根本不可能将人的手臂砍斷,除非是剛好砍在關節處,或者用屠夫那種殺豬刀,擺放在砧闆上砍。

打架砍人這麽多次,他們從來沒見過有人能用砍刀将人的手砍下來。

可對方卻一下将峰哥的手給砍斷了,在場的混混們頓時明白遇到了真正的狠人,一時間,在場的混混都有些不敢上前,怕跟峰哥一個下場。

峰哥的慘嚎還沒持續多久。

便見帽衫男随手扔了峰哥的斷手,蹲身一把伸進峰哥的嘴裏,扯出了舌頭。

然後沒有絲毫猶豫,砍刀一劃,帽衫男将峰哥的舌頭割了下來。

鮮血噴灑,峰哥這回倒地後沒有再慘叫,直接暈死了過去。

再次随手丢掉了峰哥的舌頭,這次連同砍刀一起,帽衫男起身朝巷子深處離去。

巷子口的混混們不敢阻止,後方派出所内,有警務人員聽到了這邊的慘叫,一隊警察朝這邊走來。

那些混混見狀,頓時四散而開。

如果是之前,他們并不敢做這麽不講“義氣”的事,但現在,三塊碑的狠人“峰狗”徹底廢掉,人走茶涼,也就管不了那麽多了。

第二天,織縣的混混裏,以及一、二、三、四中的學生間,都在流傳着“三塊碑”的峰狗一出派出所就被仇家割舌砍手的事,一時間成了不少人的談資。

……

夜幕下。

昏暗的巷子深處,穿着灰色運動褲和黑色連帽衫的人影一邊緩慢走着,一邊将戴着手上的塑膠手套摘了下來。

未來衆多影視劇小說的經驗,戴着塑膠手套不會留下指紋。

摘下手套後,他擡手拉開帽衫,露出了真容,正是滿臉都爬滿了蛛網血絲的鄭義。

此時,他全身仍然很熱,可雖然熱,但他身上卻沒有出一絲汗。

“嘩——”

一聲拉鏈響聲,鄭義拉開了面前的帽衫拉鏈,低頭看去。

胸口原本亂作一團的蛛網血絲,此時如他猜想的一樣,開始一絲絲向着腹部下方爬去。

“原來如此……”

喃喃話語從鄭義口中發出,他擡起手,借着大幅度提升的五感,在淡淡的月光下看着手掌上那蛛網般的血絲,眼中有着一絲驚喜和興奮。

他終于知道了那殺人狂魔能夠颠覆常人認知的能力源自于何處!

“這些蛛網血絲有着大幅度提升力氣的作用,普通人在我面前沒有任何反抗能力。”

之前,他就是用這些蛛網血絲增加的力量,用砍刀輕松砍斷了那位峰哥的手。那隻手,是白天打李靜的那隻手。

而割掉峰哥的舌頭,則是源于對方對李靜污言穢語。

鄭義之前從沒幹過這麽血腥的事,即使重生前,做過最血腥的事也隻是殺雞。可剛才他砍斷峰哥的手和割掉對方的舌頭,心理卻一點負擔都沒有,也不覺得惡心。

“這隻是主動防衛!”

經曆過殺人狂魔後,鄭義在事物上的看法已經與普通人稍有不同。用句幾年後才會流行起來的話,他已經打開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門。

“不止如此,這些蛛網血絲不止能提升力氣。”

鄭義忽然用力一拳打在了巷子旁的水泥牆上,“咵”的一聲,他的拳頭直接打穿了過去,破開了一個大洞,碎磚灑落。

沒有任何痛覺傳來,卻又有很清晰的觸感。

鄭義緩緩收回拳頭,拳頭上沒有一點破皮,隻是微微紅腫。而這些紅腫,也很快的消失不見。

“這些蛛網血絲還提升了表皮的防禦能力以及傷痕的恢複能力。”

忽然站定身形,鄭義再次看着手中的蛛網血絲,但此時他的眼中卻泛起了深深的迷惑。

這些蛛網血絲……到底是什麽?

沒有答案。

而就在這時,胸口的蛛網血絲終于全部彙聚到了腹部下方一些的位置。

鄭義突然全身一震!

全身的蛛網血絲慢慢消失,仿佛隐入了身體内,恢複成了白皙的皮膚。

下一刻,一股極度饑餓的虛弱感瞬間襲遍全身,讓鄭義腳都有些站不穩。

鄭義暫時不再多想,腳下步伐加快,朝巷子深處走去。

他現在隻想吃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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