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這一次可沒那麽好的運氣。”兩個同樣的面容上都是一片蕭殺之色。
不知爲什麽,常歡護在兩個小侄女的面前,手裏拿着的唯一武器,正是殺了他們小弟的那把匕首。
“小娃娃,你過來。”‘沉默是金’蹲下來,拿出一包點心,向她招招手。孩子,都應該是喜歡吃糕點的。
哼,你以爲一包點心都能把我引過去,常歡有點想笑,他難道不知道正是她這個小娃娃,把他的小弟給殺了嗎?怎麽還能以平常人對待她?
還是覺得小孩子都是愛吃點心的?那你可真是錯了,沒有人會想到,這個小孩子的身體裏面裝的是一個二十多歲的靈魂。
無聊的看着那個‘沉默是金’的大哥,自己玩吧,我要走了。拉着抱着孩子的老兩口就準備離開。
“不準走!”‘沉默是金’扔了手中的點心,面無表情的站起來。
常歡無奈的轉過身去,看着‘沉默是金’站在離她一步之遙的地方,高大的身材緩緩散發着迫人的氣息,臉上冷酷的表情卻沒讓常歡感到一點的害怕,這種表情,她前世裏已經看的太多,當時既然不會怕,現在當然更不會怕。
“小娃兒,如果你不是我的殺弟仇人,我想我一定會收你爲徒,繼承我的位置。”‘沉默是金’贊許的說到。
常歡卻看到站在他背後的弟弟眼中露出的憤恨。
人心難測,即使狡猾如狐的他也沒想到,他的弟弟心中已有了怨恨,恐怕要不了多長時間,他的弟弟就會反擊,到那時,是地位重要還是親情更重要?就自見分曉了。
常歡不會提醒他,她要看看他們兄弟倆究竟誰能笑着活下來。
無聊的人生,看這樣手足相殘的戲碼倒也不差。
‘沉默是金’的确沒有感覺到自己兄弟的怨恨,這也成爲他這一生唯一的敗筆。
“小姑娘,我很欣賞你,所以,你們當中隻要有兩個人死了,我就可以放過你剩下的三人。很劃算吧?”自以爲給了常歡一條生路,‘沉默是金’壓根沒想到如果她拒絕怎麽辦?
“什麽,我沒聽清楚?”‘沉默是金’想不到她們竟然回絕自己,還以爲是自己沒有聽清楚。
“要生一起生。”老兩口笑着,站在常歡的後面,無聲的支持小主人。
“你們還真是想死?”‘沉默是金’臉色漸漸陰沉下去,冷冷的說,雖然心中實在可惜了這個小女孩,但是他卻也不允許任何人違背他的意志。
‘沉默是金’慢慢的往後退,殺手們圍了上來,手裏的刀刃反射着冰冷刺目的光芒,就如三九天的寒冰,封住了幾人求生的後路。
這時一團飄蕩着的黑霧快速來到他們身邊,在殺手的周圍緩緩遊蕩着,直到黑霧越來越濃,掩蓋住了每一個殺手的面孔,然後黑霧似有生命圍繞常歡的身體轉了一圈,又悠悠然飄散于空中。
那是?小閻王!常歡沒有看錯,剛才在黑霧裏出現的那張臉正是小閻王的。常歡努力維持着自己平靜的表情,小閻王對她眨眨眼,然後就不見了蹤影。
那些殺手已經躺在那裏,沒了氣息。
‘沉默是金’抿着嘴唇,不知在想些什麽,突然他動了,大手一揮,還活着的手下就有秩序的離開。
“我們以後一定還會見面的。”‘沉默是金’留下這樣一句話,就翩然離開。
常歡放松了全身緊繃到疼痛的身體,不知道‘沉默是金’爲什麽會放他們一條生路。
他們繼續上路了,他們要去的地方是那個以鮮花聞名的雲南,那裏有對冷家最忠心的部下。
然而走着走着,他們遇到了一群逃荒之人……
今年初春的時候,季節反常的下了一場暴雨,連着一個多月的雨,造成了江河的泛濫,凡是低平的地方都遭遇了洪水。尤其是他們,一個幾千人的小鎮,在那場洪水裏,活下來的隻有一百多号人。而這一百多号人在逃亡的路上又染上了瘟疫,沒有一個城鎮敢收留他們,不但不讓他們進城,更沒有爲他們找來大夫和吃的。
這一百多人就這樣流浪着,任瘟疫侵蝕了他們的身體,慌亂無奈的看着自己的身體慢慢腐爛,長滿了蛆蟲。
雖然老兩口都有功夫在身,但遇上了這麽多人,他們隻能勉強抱住小主人,身上的糧食和換洗衣服都被拿盡,分給那些可憐的人。
他們還不滿足,竟還要幾人交出身上的銀子。
常歡面無表情的看着站在他們面前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生物,他們的身體都已經腐爛了,他們的心也腐爛了。
是這個時代的悲哀還是整個人類的悲哀?常歡說不清楚,隻知道,這個時候不能心軟。常歡默默取出身上的匕首,狠狠向着兩匹馬的屁股刺去。馬受了痛,嘶鳴一聲,向着人群撞去,撞倒了幾個體弱的老人;撞得他們身上流出了血;撞得他們身上掉下了惡心欲吐的腐肉。
然而,他們其中一個膽大的身體還算結實的年輕人,孤注一擲,竟然拽住了馬尾巴。
馬兒一路狂奔,就将來不急跑的年輕人給拖行了出去,一直跑出了幾裏地,那個年輕人已經遍體鱗傷,就是不肯松手。
常歡見他不肯松手,手中的刀狠狠的刺向男子的手,但即使血流如注,男子也不肯松開手。常歡一怒之下割斷了馬尾,馬兒受痛,揚蹄踢向了那男子,使得本就沒剩多少力氣的男子再也經受不住,口吐鮮血,昏倒在路上。
别怪我,如果拖上你,我們就活不成了。看着在視線裏越來越小直至看不見的男子,常歡在心中說道。
夜半,他們借宿在一戶農家裏,昏黃的油燈下,老兩口抱着不知何時發起燒的兩個小孩子。今天已經是他們的百天之喜,所有的包袱卻都被搶走了,身上隻剩下一錠二兩的散碎銀子,和幾百個銅錢。請來的大夫張口先提銀子,隻看病就要十兩,這還沒有加上他開的那張寫滿各種名貴藥材的藥方。
屋漏偏逢連夜雨,老兩口找遍了自己身上,就隻湊出了三兩銀子,再多,實在是沒有了。
大夫一看這,撇下了那張藥方,然後一番嘲諷之後,拿着那三兩散碎銀子走了。
老兩口這下可爲了難,看來兩個小主人是傳染了瘟疫,怎麽辦才好?
常歡靜靜的坐在那裏,看着兩個小侄女被燒紅的臉蛋兒,心裏有說不出的難受。
回想到是她們的母親幫自己擋下了那緻命的一劍,總覺得虧欠了他們。是她讓她們剛一出生就沒了父母。
走過去,靜靜的輪流抱起小侄女:從此,常歡這條命就是你們的,這一生,我就隻爲你們而活。所以,你們必須要活下去。
掏出那個藥聖不知什麽時候塞進自己荷包裏的玉佩,常歡趁着夜色,跑到了城裏,三個時辰後叫來了最有名的大夫,替那兩個小侄女治療。她卻藏起了自己跌傷磕碰的身體。
天将亮的時候,她們的燒退下來了。常歡懷裏抱着一個小侄女兒,靜靜的等着那個所謂藥聖的到來。
果然,那藥聖是跟在他們後面的。快晌午的時候,藥聖那輛紅的耀眼的馬車停在了她的面前。
“我就知道,你一定會求我的。”竟像一個得了好處的小孩,藥聖歡快的說。
求?常歡挑起了眉,無所謂,她并沒有花力氣反駁藥聖的話,跪下來,直直磕了三個響頭,正式做了藥聖的弟子。
“乖,好徒兒,你有什麽要求盡管提,爲師一定滿足你的要求。”藥聖覺得自己竟能讓個如此驕傲的孩子跪下,自己真是太偉大了。
“一切要求嗎?”
“當然。”
“我要同時拜劍聖爲師。”常歡眼中露出一絲戲谑,從以前姐姐姐夫的閑談中,她知道藥聖和劍聖是一對兒死敵,年輕時爲了一個名滿江湖的美女而大打出手,爲了得到美女的青睐,他們不惜貶低對方。後來美女别嫁,他們這對好朋友卻成了不共在天的死敵,所幸兩人分别住在南北方,平常并不見到,所以才沒有引發一場大戰。
“丫頭,你這是故意爲難爲師吧。”藥聖無奈的歎氣
是你要滿足我的一切要求的!常歡臉上就是這個意思。
“我答應了。”藥聖一咬牙,竟同意了。他實在是不想放棄這樣一個好苗子,即使是要與他那個死敵爲伍,他也甘願。
常歡在心中笑了,隻有學好武功才能好好保護兩個小侄女,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