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2章 用心良苦(上)
吵無好言,罵無好話。
可大家都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人,還是一個在讀博士、兩個在讀碩士,幹不出潑婦罵街的破事。當憤怒的李家明,把氣急的楊芬華罵醒後, 急馳的車内沉默了。
李家明的脾氣好,那是他不屑與他相差太多的人計較。楊芬華今天亂替人出頭,要是換成别人,李家明肯定會一笑了之。老虎跟老虎打架才對等,起碼也得跟狼厮咬,老虎跟隻小白兔計什麽勁?
然而,以前讀高中時, 楊芬華穩壓李家明一頭,如今在學業上也壓他一頭,他就會生氣、會計較;但也僅僅罵她兩句,李家明就不跟她計較了。人在異國他鄉,尤爲看重同鄉感情,莫非他還能因爲不懂事的老鄉說錯了話,就跟她徹底翻臉?
等把車開上了去帕薩迪納的高速公路,冷靜下來的李家明主動玩笑道:“老楊,沒生氣吧?你說你也是,讀書那麽厲害,對人情世故怎麽就一點也不懂呢?”
楊芬華被李家明一罵,也意識到事情可能沒那麽簡單,但也氣呼呼道:“有你厲害?别以爲我不知道,你入圍Richard/Stone獎了!”
那獎是沒希望的,但能提名就讓李家明頗爲得意,“10%的希望,你覺得我可能獲獎?”
單細胞的人就是單純,讓李家明把話題一岔, 楊芬華居然不生氣了,反而佩服道:“那也很厲害了!你碩士還沒畢業, 就能入圍,以後肯定能獲獎的。”
“那不是我一個人的功勞,我隻是把我跟老章他們讨論的成果,形成了文字而已。”
“你就得瑟吧!”
咦,家鄉話是說‘拉别’,她居然說得瑟?
想想啊,李家明終于想起了那個戴眼鏡、健談的孫淦,難怪這妹子沒事老往自己學校跑。挺好,博士找博士後,一個是加州理工、一個是斯坦福,還同一個專業。
“哎,你跟我說說,到底是怎麽回事?你肯定有不對的地方,起碼幫人撒謊就是不對!”
這才是說事的氣氛嘛,已經有了腹稿的李家明用新的謊言,去圓舊的謊言。
“都是不得已,你想想,柳老師和我是蠢人嗎?沒辦法,後面那個氣包子就是一根筋,爲了一個可笑的誤會,放着好好的Harvard不念,想去Columbia。”
“真的是誤會?”
也不算是誤會,李家明得知柳莎莎拿到了哥大的學費減免優惠後,就決定不惜代價讓她去哈佛。曆史是有慣性的,萬一攤上倒黴事,他會一輩子都于心不安。李家明不知道沃頓是如何走通哈佛的關系,但當律師的人走通了路子,肯定就不會有後患。
因此,他反問道:“你也在CIT呆了一年,沒經曆過也該聽過吧?如果不是知名校友的後代,或有校董會成員的推薦信,學校根本不會優先錄取某一特定的學生。在Stanford我或許還有點辦法,Harvard?你們也太瞧得起我了!”
“哎,你導師不是Harvard的大學者嗎?”
這問題要早問幾天,還真會問倒李家明,可他知道了問題出在哪,這問題就好回答了。
“沒錯,可他那人的人緣太差。要不是跟同事、同行關系太差,早十年就應該給他諾貝爾獎。他創立了理性預期學派,《理性預期與經濟計量實踐》和《理性預期與通貨膨脹》是所有商學院的教材,作爲一個學派的創始人,他居然連舊金山學派的三号人物都幹不過,你覺得他會爲了我的事去求人?”
“這倒也是”。
再一心讀書,楊芬華也知道學術圈同樣複雜,附和了一句後扭頭道:“莎莎,你誤會了家明。美國跟國内不一樣,即使家明再有路子,也最多是向斯坦福推薦你,不可能讓哈佛的面試官和教授放水。”
“芬姐!”
單細胞的人有個好處,那就是不會把事情複雜化,楊芬華是标準的書蟲,聰明才智都奉獻給了學業,情商方面就差了點。
“莎莎,不是我說你,你也太那個了。我總算是知道了你跟家明是怎麽回事,兩個聰明人湊一起,成天鬥來鬥去的有意思嗎?”
後座的柳莎莎氣得俏臉發青,開車的李家明莞爾一樂,自己這同鄉可真是心直口快。
沒多久,三人到了帕薩迪納市,李家明把車停在楊芬華的公寓樓下,準備等她倆下了車,自己去四哥那蹭飯。
“下車啊,大一時吃了你頓飯,讓你在這念叨一年。我要再不請你吃一頓,還指不定再念十年!”
這可絕對不是什麽好事,李家明對楊芬華了解,對柳莎莎更了解。
“還是算了吧?我正好去我哥那有點事。”
“得了吧,你哥去了舊金山。”
沒辦法了,隻好吃這頓飯。正好,李家明也想找她說點事,沒兩天就9月11号了。李家明隻知道有那麽一檔子事,但具體怎麽樣,他早記不清了。柳莎莎過完周末肯定要回波士頓,他不想她去坐民航飛機。小心無大錯,自己都把喬布斯的iPod搶了,還正在搶他的iPhone,鬼知道那破事是會提前、還是推後、或者是幹脆沒了。
跟在兩人後面上了陳舊的公寓樓,進了楊芬華的公寓,李家明才知道她爲什麽不讓自己走。這姑娘隻會煮方便面,炒個雞蛋都會鹹死,還能把餐桌上那一堆菜變成能吃的東西?
“看什麽看?爲了報答你當初的一飯之恩,花了我一個月夥食費!趕緊的,你上不得廳堂,總要進得了廚房吧?”
豆腐心刀子嘴,會過意來的李家明暗自感歎,這哪是請自己吃飯,分明是給自己創造機會。同樣會過意來的柳莎莎氣得滿臉通紅,狠狠瞪了楊芬華一眼,背着包進了卧室,一腳把門踹上,‘砰’的一聲巨響。
可楊芬華得意得很,嘴上不饒人道:“不是我說你們兩個,都這麽大的人了,有話不能好好說?啧啧,青梅竹馬,這就是你常說的相愛相殺吧?”
好心辦錯事,李家明無奈道:“老楊,别亂搞了,你這樣會讓大家都難堪。”
“切,愛極生恨,恨極生愛!”
“你不懂。”
苦笑的李家明系上新圍裙,把扔在菜堆裏的Colgin/Cellars酒打開醒酒,人家說一頓飯花了她一個月夥食費,貴的就是這瓶酒了,應該要四五百美元左右一瓶吧。也真服了這位平民出身的大小姐,估計她根本不知道這酒哪裏好,估計是看着自己家裏的酒櫃,才照着買最便宜的。
看着李家明娴熟地開酒、醒酒,一直對他這一套好奇的楊芬華道:“哎,你一個農村孩子,怎麽對這一套這麽熟悉?”
“大小姐,我是商人,這些都是基本的技能,都要花錢去跟人學的。”
“那倒也是,那些學習班死貴死貴,也隻有你這樣的人才舍得花錢去上。哎,剛才你那是什麽意思?你倆真不可能了?”
不可能了,乞求來的不是愛情而是憐憫,如果李家明象那些小年輕樣去死纏爛打,那他還是李家明嗎?
“家明,趙劍鋒就是這樣追上莎莎的。你别看她很要強,其實也很心軟。”
“還不是分了?你以爲他們分手是因爲我?錯了,不是一路人,進不了一家門。我敢保證,他倆即使交往幾年,照樣會分手。”
“爲什麽?”
柳莎莎從小家境不錯,又是獨生女,可她的零花錢要洗頓碗五分錢地賺,趙劍鋒是标準的官三代,從小養尊處優。雖然那小子有點骨氣、也有點小才華、還長得不錯,但他沒有自我奮鬥的動力和勇氣,不可能象柳莎莎樣如此獨立。
“男女之間相互吸引,開始時是容貌、氣質這些外在的東西,雙方也向對方展示自己最好的一面,可時間一長呢?很多戀人相處長了,爲什麽會争吵、會分手?除了客觀原因之外,主要是因爲看到了真實的對方而失望。”
“也是哦,趙劍鋒那人我也看不慣,老是自我感覺良好,好象他很了不起似的。”
“呵呵”
事情鬧成那樣,也不背後說人是非,楊芬華佩服道:“家明,你這人吧,在私德上真是個君子。那張假檔案是你搞的鬼吧?要換成我,不會替你老師背這樣的黑鍋。”
“我欠他的。”
“所以我說你是君子,你們也真是,至于那樣嗎?”
李家明猶豫了一下,還是坦承道:“不是至于不至于,而是表達一種态度。想在學術有所成就,就需要好的學術氛圍,跟好的導師、同學在一起才能獲得最大的進步,哈佛與哥大的建築學院差距多大?
這麽說吧,我跟柳老師是一類人,都是現實主義者,做事都有些不擇手段。她的天分不錯,又遺傳到了柳老師的精明,喜歡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她父親不想讓她走錯路,所以甯願用他的聲譽作賭注,賭她會體諒父母的苦心去哈佛。”
看着身材高大、長相醜陋的李家明邊說邊麻利地幹活,不太通人情世故的楊芬華,突然間有些同情自己這同鄉。
用心良苦。這得用情多深,才會如此替人考慮、背黑鍋?這家夥不是普通的學生,統帥近萬部下建立了一個大型高科技跨國集團,居然甘爲一個女孩如此委屈自己。
這是誇獎自己嗎?已經開始炒菜的李家明苦澀地笑了笑,可能自己真的是老了,閑下來的時候總是緬懷往事,有時候前世今生的事攪和在一起,連自己都有時候分不清前世還是今生。
唉,對往事梳理得多,不自覺地就會想起她。想起當初她那台海鷗相機,做幾年的家務活攢零用錢,買下的相機卻鄭重地送給了自己;總是會想起那張刺眼的成績單,敢高考少考二十分還自己一個公道,這得多剛烈的女孩才會如此?
唉,不足爲外人道也。麻利地把飯做好,李家明洗了洗手告辭,挽留不住他的楊芬華将他送到樓下。
“老楊,求你件事?”
“放心吧”
不是那事,那事已經是不可能的,柳莎莎是什麽人,與她相識十幾年的李家明太清楚了。
“陪她玩幾天,她一直跟我較勁,回到學校肯定會悶頭讀書。人生苦短,該玩還是要玩的,别功成名就了,才發現自己什麽都沒看過、玩過。”
老是跟李家明擡扛的楊芬華心裏一酸,小聲道:“行”
書評中很多朋友說,本書有些聖母婊,本人在這解釋幾句。
這不是在地上打滾求訂閱、打賞的小說,因此那些說不訂閱之類的書友可以消停一會,我寫這書的初衷是想象如果自己的人生可以重來,哪些缺憾是一定要彌補的。
名校情節,估計90%上的書友都有,出人頭地也有,剩下的就是一些我個人的人生體驗。
我很誠懇地告訴大家,故事肯定是假的,但一些人生體驗是真的,也就是大家所說的‘聖母婊’。這個名詞在網絡上是貶義,但在生活中卻是會做人的代名詞。如果大家對照下身邊的人,就會發現‘聖母婊’其實是個褒義詞,意思是私德好、樂于助人……。也往往是這些人,才能在官場、職場中的競争中脫穎而出,成爲大家的上司。
我們可以在鍵盤上敲一堆的嫉惡如仇,但誰都希望自己的朋友、同事是‘聖母婊’,自己有困難的時候,他們能伸手幫助,自己犯了錯時,他們能擔待一點;而絕對不會有人希望自己的上司是個非黑即白、非敵即友、眼睛裏揉不得沙子的二愣子,這就是矛盾的人性。
扯遠了,本人最佩服的是上海灘的杜老闆,不管人家是什麽出身、幹過多少龌龊事,但發達之後的爲人處世,卻是讓人五體投地。做人能做到他那地步,也稱得上是一代人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