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6章 再見
梁秋秋放下杯子,她點頭道:“當然了,我和他之間能有什麽?我早跟你說了,你呀,找錯人啦。”
慎在思考她話的可信度,可是自從梁秋秋從天界回來,她的狀态他都看得一清二楚。她頹廢的樣子,怎麽看都像是“失戀”了啊。而且她和冥王之間,似乎從來都沒有過于親密的舉動呢……同房就更不用說了。
男人自嘲的笑了笑,他臉上的酒窩隐隐出現:“看來,是我搞錯了。”
“所以你以後就不用來纏着我啦!不過呢,剛才的交易還是存在的,我都把我的秘密告訴你了——你現在是不是也應該告訴我,抓走胡蝶的那群家夥,究竟是什麽人?”
“好啊,我說話算話。”
慎看着桌上的燈火,像螢火蟲一樣的顔色,跳躍着,閃爍着,晶瑩的光。
他的聲音緩緩響起:“他們,生活在九霄之上。”
“九霄?……”梁秋秋的腦海裏閃過一個熟悉的詞彙,她驚訝道:“九霄雲天?”
傳說中,神帝的必經之路。
沒有人知道那是什麽地方,可隻有擁有尊氣才可以登上那條路,并且生死未蔔。原來,在雲之國朝上,竟然還有生靈。
太不可思議了。
慎點了點頭。
“我想你一定很好奇,我是怎麽知道的?”
“是蠻好奇。”
男人好像知道很多事情呢,他說過的那些故事,想必都是真的吧?
“我之前在雲之國的金冊閣工作,那裏,記錄了萬千世界所有稀奇古怪的事情。接觸久了,自然什麽都知道咯。”
“可是,你能來冥界耶。”
“怎麽,想知道我的身份?”
梁秋秋笑眯眯的看着他:“想啊。”
男人有張一張漂亮的臉蛋,如果穿上女裝,一定很美。尤其是這麽近距離,他的皮膚真的是好到爆,白皙嫩滑不說,一點兒毛孔都不看到!梁秋秋的真的是羨慕嫉妒恨!
他也笑眯眯的說道:“想知道,那就拿秘密來換啊。不過你的事情我已經不感興趣了。”
“……言歸正傳!”梁秋秋提醒道:“那群人,你還沒說完呢!九霄之上還有生靈,就是他們嗎?”
“對。”
“他們爲什麽要綁走胡蝶呢?”
男人笑而不語。
梁秋秋微微蹙眉,她郁悶的看着他:“你不要告訴我,你隻說到這裏。”
“沒錯,我隻說這麽多。”
“你!——”梁秋秋瞪大了眼睛,她不滿道:“我剛才可是告訴你好多事情!”
“誰要聽那些膩膩歪歪的事情啊……”
“那你也沒有打斷我。”
“我是看你說得起勁。”
暈。
梁秋秋轉過臉,給自己倒了一杯茶。
慎隻說了這麽多,畢竟一開始答應的就是告訴她那群人的身份,這樣看來他也不算食言。不管怎麽說,梁秋秋總算知道那群人爲什麽大膽了。他們……卻是沖自己而來,原因呢?究竟是因爲什麽?
她端起茶杯,喝了一小口,臉上是糾結的神色。
“難道,是爲了尊氣嗎?”
“尊氣對他們而言一點用都沒有。”慎否定道。
梁秋秋看向他:“這麽說,他們就是完全沖我來的咯?”
不爲了尊氣,那就是完全沖她這個人。
可是爲什麽呢?
她活了這麽多年,都沒有聽說過雲之國的事情,更别提九霄雲天了。去天界是個意外,她也入了神籍,從神帝之位的可得性來說,九霄雲天似乎是個很神聖的地方。他們,爲什麽要獨獨針對梁秋秋呢?
現在天界那麽混亂,九霄雲天也沒人去管,反而來了人界。
可是,他們又不是大張旗鼓來的,從他們拐走胡蝶,一直靜靜地等梁秋秋出來來看……這群人,似乎是在秘密的進行着什麽。
别說梁秋秋了,其實,慎也想不通這一點。
他實在不懂,爲什麽他們會來找梁秋秋的麻煩?說的不客氣一點,他們分明是想緻梁秋秋于死地。還是魂飛魄散的那種。
連輪回都不讓她入,這得有多大仇啊?
梁秋秋托着腮,想了很久很久,完全沒有頭緒。她搖了搖頭,輕聲道:“我要睡了,你請便吧。”
她剛打算站起身,又突然想起了什麽,便停在原地看向了坐在身旁的男人。
她猶豫的問道:“你……以後應該不會再來了吧?”
慎微微挑眉:“你這個口吻,是想我來呢?還是不想我來呢?”
梁秋秋怔了怔,她隻想着這漫長的日子,要怎麽過?她歎了一聲:“随便你了,想來就來,不想來就不來。如果你願意,我們交個朋友也挺好。如果不會再來,那我們今晚就好好的告個别。”
不管怎麽樣他都幫過自己,可能他的目的不單純。
男人或許沒有想到梁秋秋會說這些話。
他愣了一會兒,才極其不自在的開口道:“我們,終究不是一條船上的人。”
就算她和冥王之間沒什麽,那她也是冥王妃。
其實,他是想毀她清譽,讓冥王顔面喪失。
不過現在她遇到了這麽大的麻煩,可能命都不保,他的計劃倒是要無期限的延後了,甚至是取消。
他之所以每天來找她,不過是爲了博取她的好感罷了。
梁秋秋笑了一下:“那好吧。”
她站起身,将右手伸到了他面前:“握個手呗。”
慎看了一會兒她的手,這才緩緩地放了上去。
梁秋秋輕聲道:“再見。”
“再見。”
她慢慢走向床鋪,再回頭的時候,男人已經不在了。他不管來還是離去,都可以做到悄無聲息,不會被任何人發現。
梁秋秋看着那跳躍的燈火,心頭有淡淡的失落。
看來,想要快速度過每一天,還是得閉門修煉啊。
那從明天起,她就帶着蛋撻去小世界好了,至少下次睜眼就可以離開冥界了。
就是不知道小星星那邊的情況怎麽樣了……還有其他的人,都過得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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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離開了冥王宮,卻并沒有離開冥界。
他自己一個人光着腳遊走在三途河岸邊,他紅色的長袍飒飒飛揚。對他而言,這裏是最熟悉的地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