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果遇到了挫折,而且是一個巨大的鴻溝,但他并不打算舉手投降,相反,他還燃燒起了旺盛的鬥志,他渴望能夠取得突破,在演技上取得更大的突破,雨果希望能夠成爲那種用靈魂用生命在表演的演員,那種酣暢淋漓的宣洩感讓人如此迷醉。這也是他堅定不移選擇了“低俗小說”的重要原因。
文森特是一個普通人物,沒有特點的普通人物,但這樣的說法也是不正确的,因爲世界上任何一個普通人也都是有屬于自己的個性,包括“沒有個性”也是一種個性,如何将一個碌碌無爲的平凡人呈現出來也是有難度的。更重要的是,當一個普通人物出現在電影裏,隻要他和劇情推動有關聯,那麽他就有屬于自己的個性,就算是在“變形金剛”、“速度與激情(Fast。Furious)”這樣不是以人物爲賣點的作品之中,人物也是有自己個性的。
以“克萊默夫婦”爲例,這部電影完全可以稱得上是達斯汀-霍夫曼和梅麗爾-斯特裏普兩大山脈的演技碰撞,那麽達斯汀所飾演的泰德-克萊默真的是沒有任何特點的一個普通人嗎?顯然不是。
泰德是一個普通人,他并不是沉默寡言,把對兒子的愛藏在冷酷的外表下;也不是愛意勃發,非要和兒子做平等的朋友,作爲父親,泰德隻是忙碌于工作和兒子之間,顧此失彼,結果兩個都沒有照顧好。在兒子面前,他沒有故作深沉的耐心,也沒有被瑣碎拖累的厭煩,但是他每一天裏對待兒子的溫和,爲了兒子在一天内忍受屈辱找到工作,這就是最溫暖也最簡單的父子之情。
泰德這個略顯懦弱卻又不乏溫和的人物,在達斯汀的演繹之下,沒有任何的爆發,也沒有特别的着力點,但他卻無可挑剔地将泰德對于家庭的眷戀和煦而堅定地呈現了出來,多一分太多少一分不足,達斯汀對于角色的把握,在電影和生活中找到了微妙的平衡,超越了表演,超越了所謂的靈魂附體,在興緻盎然和意猶未盡之外,捕捉到了關于演技的“度”的最完美演繹。
達斯汀對于這個角色的演繹,完全地诠釋了“最好的演技就是無演技”,換而言之就是,他将角色與自己結合在了一起,讓人無法區别出來,這比他在“雨人”之中奉獻的表演更值得讓人欣賞,堪稱是演技的巅峰之作。
達斯汀就示範了“如何演好一個普通人”的典型範例,他對于演技的“度”的把握在“克萊默夫婦”這部電影之中達到了巅峰。如果單獨把這部電影拿出來,試圖去分析達斯汀的演技,人們很快就會發現:沒有東西可以分析。
雖然說文森特這個角色比起泰德-克萊默來說深度差了不止一點半點,但雨果就希望能夠在文森特的表演之中觸摸到達斯汀當初演繹克萊默這個角色時的狀态,哪怕僅僅是窺見冰山一角。
那麽,文森特這個角色到底應該有什麽樣的個性呢?又或者說,他的普通是怎麽造成的,又隐藏在什麽細節之下。
首先,文森特爲什麽會成爲一名黑社會?顯然這一點昆汀故事裏根本就沒有提及,甚至一點蛛絲馬迹都沒有,但雨果卻覺得,也許文森特小時候身材弱小,受到了别人的欺負,導緻他沒有辦法參加任何體育運動,也沒有辦法融入校園群體——甚至可以說他五年級都沒有讀完就辍學了。
混迹街頭的日子讓文森特的個性變得比較容易沖動,他利用自己在欺壓下生存所學到的小聰明在街頭尋求生存之道,當他赢得了社區幫派老大馬沙的認可之後,就付出了所有忠心,甘願爲馬沙做任何事,這也使得馬沙願意信任文森特——沒有什麽人可以比得上一個不夠聰明但卻又足夠忠心的小弟更加可靠了。這讓文森特逐漸成長爲馬沙最爲信任的打手之一。
那麽朱爾斯呢?文森特又是怎麽和朱爾斯認識的?
難道隻是單純因爲馬沙将他們組合在一起嗎?顯然不應該如此。也許文森特和朱爾斯是打架認識的,不,這并不符合劇情人物性格走向,應該是沒有文化的文森特認爲朱爾斯很有文化,心生佩服,朱爾斯能夠背誦“聖經”,這雖然讓文森特覺得有些煩人,但他卻覺得這還是有點酷的,而且朱爾斯的見識也十分廣,對于女人之事也十分了解,這讓文森特更加佩服。
當然,文森特也不會明顯地表現出來,甚至于他都不承認自己佩服朱爾斯,因爲他認爲他們兩個是搭檔,是平起平坐的。但平時在交談時,心理的反應難免會表現出來。
這樣一來,文森特的個性就可以勾勒出來了,他有一點小聰明,但還是有些粗神經,對于細節的事情不太注意;他有一些計謀和膽略,但都上不了台面,遇到事情就會變得一根筋;爲了掩飾自己的無知,他總是不願意把内心的情緒表現出來,比如說他即使很佩服朱爾斯,他也不會明目張膽地表達出來,當然,這也使得他對于“無知”十分敏感,他讨厭别人來挑戰他的權威,他可不想要重溫小時候的時光了;同時,他又喜歡賣弄,這也是掩飾自己無知的一種方法,但他又足夠聰明到不會刻意賣弄,而是隐隐約約地炫耀,比如說他油光發亮的背頭,就是如此,但卻抹了太多油,“度”沒有把握好讓他掉了檔次;再比如說他喜歡穿着西裝,但偏偏滿嘴粗話,這就是他與真正紳士的區别……
仔細想想,其實文森特也不是沒有任何個性的,而且昆汀在劇本裏也留下了一些空間讓雨果進行發揮。
簡單總結起來,文森特的個性就是有點裝逼、有點悶騷、有點假正經,表面看起來他沒有什麽特别的亮點,但是細節方面卻可以勾勒出來他的形象。
想到這裏,雨果腦海之中頓時就一亮,爲什麽達斯汀在“克萊默夫婦”之中讓人可以感覺到他深厚的表演功底,重點就在于細節。由于普通人物沒有發力點——不像阿蒙-戈斯這樣有爆發的借力點,所以他們的細節勾勒也就越發顯得重要,比如說衣服,襯衫還是T恤,兩件套還是毛衣套襯衫;比如說發型,長發短發,卷發直發,打理還是不打理;比如說動作,走路快慢,直腰還是駝背;比如說說話口音,是東海岸還是西海岸,是純正美音還是故意模仿英音的山寨版……這些細節都是來自于一個人物在成長過程中逐漸形成的,這也就是演技之中最爲重要的一部分。
其實在此之前雨果就模模糊糊觸摸到了這個要點,比如說在出演“西雅圖夜未眠”和“辛德勒的名單”時,雨果都有注意到細節,但是在那些表演過程中,雨果更加注重的是通過内心情感的醞釀和爆發,将整個情緒迸發出來,細節也就融合在表演之中一鼓作氣完成。
但現在,雨果沒有爆發點了,所以他就必須在腦海裏将文森特整個人勾勒出來,比如說開機這場戲,文森特在向朱爾斯炫耀自己去了荷蘭的經曆,那麽他到底是什麽心态?
一來,文森特是佩服朱爾斯的,所以當他經曆了朱爾斯沒有經曆的事情,這肯定會讓文森特得意,同時又希望能偶得到朱爾斯的認可,證明他很厲害,這也就讓文森特不斷對荷蘭大。麻酒吧進行解釋的細節得到了呼應。
二來,文森特想要掩飾自己沒有文化的事情,去荷蘭對他來說是一個大事情,但他卻又偏偏想要虛張聲勢,顯示說自己根本就不在乎,所以他應該會努力讓自己的聲音沉下來,假裝不在乎,但是不經意間眼神或者嘴角或者語氣卻又會洩露他的情緒。
三來,這也許是文森特人生之中經曆過最“有文化”的事,所以他在闡述時會不自覺帶上自豪的口吻,但他在對話中卻會認爲“用玻璃杯裝啤酒”這件事十分神奇,這就是一個他根本沒有察覺的漏洞,他偏偏還要得意洋洋地說着,更不要說關于麥當勞的話題了。裝逼已經露底了卻不自知,這才是文森特這個人最大的特色。
這樣一來,其實雨果根本不需要考慮喜劇或者黑色幽默這部分的演技了,所謂放松和收斂也都不需要,他所需要做的,就是将這樣一個“真實的”文森特呈現出來,笑料就自然出來了。
想象一下,一個人得意洋洋地向你炫耀他吃過荷蘭的麥當勞,他覺得這是一件很有文化的事。這件事本身就是笑點,而這個人依舊渾然不自知,這也是笑點。這才是黑色幽默的精髓。
所以,雨果剛才的表演從根源上就走錯了方向,他要考慮的不是喜劇應該如何演,而是這個角色在這個故事裏到底應該是怎麽樣的,然後劇本所制造的幽默就自然而然呈現出來了。
剛才這些所有的想法,都是雨果自己的思路,也是雨果自己賦予文森特這個角色的靈魂,這顯然就是雨果版本的文森特了,那麽,呈現出來又會是什麽效果呢?
雨果不知道達斯汀在出演“克萊默夫婦”時是怎麽揣摩演技的,但他現在就觸摸到了演技的一個全新方向,他想要嘗試看看,他更想要取得突破,所以,這樣看來,“低俗小說”并不像專業影評人說的那樣,可能會限制雨果的演技發揮,相反,這還爲雨果提供了一個全新視角去思考演技的機會。
至于成果,就看接下來的表演了。
“我好了,兩分鍾之後準備開拍吧。”雨果直接站了起來,拍了拍自己的褲子,站在原地調整了一下呼吸,開始放松自己的肌肉:他确定,自己已經準備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