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我多想唱》


第四章《我多想唱》

“我想唱歌可不敢唱,小聲哼哼還得東張希望。‘高三啦!還有心情唱?’媽媽聽了準會這麽講!高三成天的悶聲不響,難道這樣才是考大學的模樣?可這壓抑的心情多悲傷!憑這怎麽能把大學考上?生活需要七色陽光,年輕人就愛放聲歌唱。媽媽媽媽呀你可知道,鎖上鏈子的嗓子多麽癢?”

沒有樂器伴奏,也沒有什麽預備動作,畢文謙唱得很輕快,活潑的聲音似男似女,如一個風華正茂的高中生,正在理直氣壯地揮斥方遒。

“我想唱歌可不能唱,還有多少複習題都沒做!‘努力吧,準備考重點!’老師聽了都要這麽講!時時刻刻地光啃書本,這樣下去就像書呆子一樣。這種煩悶的生活多枯燥,憑這怎麽能把大學考上?生活需要七色陽光,年輕人就愛放聲歌唱。老師老師呀你要想想。難道你過去就是這麽樣?”

上輩子的他,并非不喜歡唱歌的人,隻是因爲變聲期過于作死,毀了嗓子,往後即使選擇了音樂道路,平日裏和人一起去ktv唱歌時也是沉默居多,即使是一個人的時候,也不曾放開嗓子和膽子,暢快唱過——連他自己聽來也覺得毀歌。

“我想唱歌兒呀我就唱,唱起歌兒來心情多舒暢!歌唱吧,青年朋友們,因爲生活應該是這樣!一張一馳是文武之道,莫把自己總是弄得那樣緊張。隻要心情快活精力充沛,學到知識就會永記不忘,該學就學,該唱就唱,年輕人就是開朗奔放!老師媽媽呀,不要生氣,生活本來它就是這麽樣!”

穿越讓他換了一副身軀,卻未曾意識到,這副身體的娘娘腔雖然缺乏陽剛的氣質,但起碼在變聲期是沒有任何作死損傷的,這輩子的畢文謙唱歌的先天條件,是上輩子早已絕了的奢望。

“生活需要七色陽光,年輕人就愛放聲歌唱。老師媽媽呀,不要生氣,生活本來它就是這麽樣!”

一歌終了,畢文謙越發興奮,意猶未盡地揮了揮拳頭——這副嗓子,莫非就是穿越的金手指?

自己玩嗨了的畢文謙,過了許久才發現,講台下的兩位聽衆保持了太久的沉默。當他想來一句“掌聲在哪裏”時,才猛然發現,她們的表情都頗爲複雜,區别在于,文藝的雙眼閃閃發光,而孫雲的眼裏卻更多了疑問。

難道……自己在哪裏沒仔細,露餡兒了?

就在畢文謙背生冷汗,開始自我懷疑時,孫雲終于率先開口了。

“文謙,你們寝室裏那些高三的同學……真的那麽苦?”

“差不多吧,前幾年我也是這麽過來的。”文藝接過了腔,雙手拍在課桌上,霍然站了起來,“文謙,這首歌叫什麽名字?”

“《我多想唱》。”

“我可以唱一唱試試嗎?”

文藝的口吻,還有她的眼神,更有她微微前傾的站姿,足夠讓畢文謙斷定,這首歌已經征服了眼前的專業人士。

這本就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在上輩子的曆史中,《我多想唱》這首歌,讓一個唱功并不特别突出的歌手拿了第二屆通俗唱法專業組的金獎,或者說,冠軍。可以說,在1986年,所謂的大陸流行音樂的元年,真正的冠軍,不是歌手,而是這首歌!

畢竟,試圖确立制度和體系的第二屆青歌賽,或者說這個時代的音樂圈,本就沒有一個明确的高低标準,歌手和歌曲的定位基本還處于重疊狀态,所謂“青年歌手電視大獎賽”,遠還沒有嚴格地名副其實。這也是無可厚非的事情——在這個時代,來自于港台歌手的商品音樂作品已經在民間廣爲流傳,通俗唱法的劃分和确立,本就是一次官方遇新變革的标志,但醞釀這變革的人裏,卻沒有一個是熟悉商品音樂的,這種類型的歌曲的優劣,具體到一首作品裏的優劣,究竟是好在作品的内涵,還是好在歌手的演繹,并沒有一個真正拎得清的人。

沒錯,這個時代沒有人知道正确答案,也許我也不知道,但我要去參與這場影響深遠的變革。

當仁不讓!

畢文謙短暫的思考,在文藝的眼裏,似乎被解讀成了别的意思:“文謙,你應該是聽說了的,我想參加明年的青歌賽,我爸從小就覺得我幹什麽都不行,到現在都這樣,我要證明給他看,别的不說,唱歌我可不比别人差!文謙,讓我試試好不好?”

忽然,畢文謙發現了孫雲笑而不語的表情。

這讓他心念一動:“媽,文姐姐說話了,你還沒說意見呢!”

“歌是你寫的,寫得很好。人有情感,話出了口,就成了歌。你說到做到了。也隻有你們學生才會寫出這樣的歌。”孫雲含笑點着頭,“文藝想試試,那就在這裏試試好了。如果她唱出來,是你心裏這首歌該有的模樣,你就讓她唱好了。”

畢文謙本以爲文藝會立即唱,結果她卻擺起了手:“孫阿姨你這是笑話我,哪有人聽過了一次歌,就能唱出來唱到最好的?”

“也對。”孫雲繼續點頭,眼睛卻始終朝着畢文謙,“我們團才演出回來,這幾天也算空閑。要不,下個禮拜天,你來我們家吃飯吧,順便試唱這歌?一個禮拜,不長,但也不算短了。文謙,你覺得呢?”

和孫雲對視着,畢文謙深切地體會到了什麽叫目光如炬,那眼睛裏肯定有着什麽含義,但他依舊不敢保證自己能領會那究竟是什麽意思。

“既然媽這麽說,那就這樣吧!”畢文謙走下講台,來到文藝面前,隻隔着一張課桌,看着那張漂亮的臉上呼之欲出的忐忑,“文姐姐,我期待下禮拜你來。”

“……好……好吧。我一定努力唱到最好!對了,文謙,你有歌譜嗎?”

“……沒有。”這個問題倒是問住了畢文謙,這種對他來說,已經是張嘴就來的作品,哪裏還需要準備歌譜?“這首歌連我都能唱,應該不算複雜吧?文姐姐你這種專業人士,聽了一次,默寫歌譜應該不難吧?”

“那……那我先去找紙筆了,我先走了,文謙,孫阿姨,下禮拜見!”

說着略微語無倫次的話,文藝一溜煙兒地小跑出了音樂教室,那背影倒是和文雯頗有幾分相似。

不愧是姐妹啊!

畢文謙面帶微笑沒幾秒,突然發現孫雲仍然朝自己笑着。

“媽,我是不是有什麽不對的地方?”

孫雲似乎還是沒看夠,過了好一陣,才慢慢起身,拉起畢文謙的手:“文謙,你長大了!個頭都已經比媽媽高多了!這些年我經常不在家,沒料到你是這樣的一個……孩子。一起回去再說吧,把歌譜寫出來,給爺爺,讓他高興高興。但暫時不要在他面前唱歌。”

“啊?爲什麽?”

畢文謙不明白,事實上,除了能感受到孫雲作爲母親對自己的愛護,他根本不了解孫雲這個人。

“邊走邊說吧!”

鎖了音樂教室門,還了鑰匙,孫雲和畢文謙母子離了學校,沒有坐公交車,80年代中期的公交車,還屬于爲了座位而擁擠着上車以至于不吝翻車窗的節奏,孫雲此刻顯然沒有目睹這種司空見慣的盛況的欲望,況且時間還算早,步行回家也沒問題。

“文謙,你爺爺什麽都好,就是管不住自己嘴巴,喜歡逞口舌之快。和他交好的朋友自然知道他有口無心,别的,就多少惹了暗恨。不然,以他的資曆和水平,也不至于那麽早就退休。你才16歲,能寫出這首《我多想唱》,不僅是你把平時看到的,聽到的,唱出來而已。”孫雲的桃花眼裏閃着幸福,“我的兒子是天才。就像你剛才唱的那樣,你從小對音樂隻是耳濡目染,并沒有專門去學,很多歌唱的技巧你并沒有掌握,你隻是憑着自己的情感而唱了出來。有自己的情感,敢于唱出來,而且很好聽,同時做得到這三點的,整個江州找不出幾個人。你不僅有寫歌的天賦,更有唱歌的天賦。在江州,要是你爺爺的大嘴巴傳遍了他那些老朋友,過不了多久,你就會知道什麽叫衆星捧月。但這樣的事情……文謙,你的語文課教過傷仲永的故事嗎?”

“……我知道。”

“所以,我決定了。我要想辦法帶你回京城。如果我回不去,就把你送到我娘家。那裏有中國最好的音樂老師,雖然我現在沒資格帶你去認識……”孫雲忽然舉起手摸了摸畢文謙的頭,“但隻要帶着這首《我多想唱》去參加青歌賽,資格就會有了。”

“媽……我隻有16歲……”

“你媽我16歲就已經當兵了!孩子,也許你隻是唱了你心裏的話,但我可以負責任地說,你這首歌,肯定能保送我進青歌賽的決賽。歌好不好,你口裏的文姐姐知道,你媽我更知道。我也是專業人士啊!”

似乎,在畢文謙回寝室之前,孫雲已經打聽了他之前聯系文藝時找的借口了。

正是太陽在遠方的山上即将回光返照的時刻,映着晚霞的金光染着雖然在畢文謙眼中遠談不上繁華,卻也人來人往的市區。孫雲和畢文謙并排走在馬路邊,被一輛藍底的無軌電車拖着一對大辮子轟隆着越過。

望着漸行漸遠的電車,畢文謙跟随着孫雲的步子,默默走着,直到電車終于在街的盡頭拐彎消失,他終于将原本那句“媽,這首歌我想自己唱”咽回了肚子。

“媽,你想拿金獎嗎?”

(ps:以下是本章涉及的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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