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聽轍一直留了俞元恺整整兩個月,然後才終于松口讓他走人。
“看你這個魂不守舍的樣子,怕你燒了我的實驗室。”他如是說。
臨走還要刻薄自己一回,傅聽轍這種斤斤計較的個性,若是被外頭那些崇拜他的研究人員知道,怕不要立刻幻滅?
俞元恺心想,若是真這麽擔心,早讓他離開不就行了?
傅聽轍好像修了讀心術一樣,看出了他心中所想,嘴角微微一勾,露出一個可稱得上愉快的表情,“在心裏罵我?”
“沒有。”俞元恺一臉正直。
“覺得我不近人情?”傅聽轍原本通知了他之後就要走,結果看見俞元恺的表情,一回身又坐下了。
俞元恺有些無奈,“我沒有這個意思。”不過話雖然這麽說,但他心裏的确是有些不解的,畢竟傅聽轍不可能真的缺人幫忙,讓他到這裏來,多半是爲了他好,希望他能夠有個空間,将事情想清楚。
所以俞元恺本以爲,等自己想明白了,傅聽轍就會放人。卻沒想到,他反倒真的擺出要人盡其用的意思來了。
不過現在看來,莫非他還有别的意思?
傅聽轍看着他問,“你真的想清楚,不改了?”
俞元恺點頭。他和傅聽轍相交多年,彼此都明白對方的性格。在對方面前,他不需要說多少擲地有聲的話來表明自己的決心。對于他們來說,選定了目标和方向之後,就不會再變。
傅聽轍說,“元恺,我留着你,是希望你想清楚,也是想替你考驗一下對方。你已經決定了,他呢?”
俞元恺不說話。因爲這也正是他所擔心的。如果是以他自己的想法,自然要及時回去,避免一切預料之外的情況出現。但傅聽轍恰恰相反,他是故意要給這些意外反應和發生的時間,然後再看結果決定接下來應該怎麽做。
一個是堵一個是疏,說不好哪一種方式更好。但俞元恺沉思片刻,也不得不承認,在面對高朗的時候,傅聽轍的做法更合适。
因爲他很清楚,高朗并不是能夠被束縛住的人。所以與其想方設法的将他“綁住”,其實更好的辦法是放他去飛,等他自己回來。隻是……
隻是俞元恺并不能夠确定,高朗一旦離開了,究竟還會不會回去。
這是這件事裏他唯一不确定的地方,也是最緻命的地方。這才是他不像傅聽轍這樣有魄力的原因。不過,事已至此,現在不管他心裏怎麽想,都改不了了。所以在沉默了片刻之後,他對傅聽轍道,“謝謝。”
“你不怪我自作主張就好。”傅聽轍站起身,對俞元恺道,“相信自己的眼光。”
俞元恺終于放松了一點,“我知道。”
是啊,那是他看上的人。他看上的不是高朗的外表,而是接觸之後才漸漸動心。雖然高朗跟他是截然不同的兩種性格,甚至兩人在許多方面都顯得那麽的格格不入,但他之所以會選擇高朗,高朗之所以選擇他,不正是因爲他們之間,終究還是有一些相似的東西嗎?
那是讓他們能夠在人群之中一眼看見對方的特質,并不因爲外在的東西而有所變化。
他應該相信高朗的。
……
俞元恺下車的時候,天色已經不早了。
不過大災難時期保留下來的習慣,日落之後才是人們活躍的最好時候,因爲這個時候沒有光照,不會受到影響。即便如今時間已經過去很久,照進城市裏的太陽光早就經過過濾,但還是有許多人保留着這樣的生活習慣。
何況五光十色的大都市生活,也是夜裏才最精彩。
他随身的行李很少,一個包就全都裝完了。所以俞元恺索性直接去了高朗的住處。
這一次他沒有猶豫。
其實并不是心裏不忐忑,隻是俞元恺的個性如此,決定了的事,就不想繼續拖泥帶水,所以就算感覺自己緊張得手心冒汗,他的腳步卻沒有任何停頓。
然而對方卻不肯配合他這種迫切的心意。
高朗并不在家。
俞元恺這才想起高朗跟自己不一樣,不是不在實驗室就在家裏,他有太多豐富多彩的夜生活,這個時間剛剛下班,又怎麽可能回來呢?
原本他是打算留在這裏等高朗回來的。但是心中湧動着的情緒讓俞元恺靜不下來,也沒辦法在一個地方停留太久。他覺得自己不能空閑下來,必須要有一點什麽事情去做,才能夠壓制住心中翻滾着的那些情緒。
所以俞元恺轉身離開,決定去碰碰運氣。
高朗外表看似不羁,但其實很挑剔,消閑娛樂的地方,無非就是那麽幾個。
俞元恺先去了那家高朗帶着自己去過的溫泉酒店。
再次走進這裏,他還是自己跟這裏完全不搭。但不知道是不是因爲心情變化,想到這是高朗喜歡,并且經常光顧的地方,他心中竟也油然生出幾分親切感來。
俞元恺記性好,還記得上一回來時遇上的迎賓小姐。令人驚訝的是對方竟也記得他,笑着上前打招呼,“俞先生好。”
“你記得我?”俞元恺忍不住問。
迎賓小姐微笑着道,“當然,俞先生跟高總一起來的。讓人印象深刻,怎麽會忘記?”
那都是多久之前的事了。俞元恺忽然有點明白高朗爲什麽喜歡這個地方了,因爲即便是他,現在也感覺對眼前這個好記性的姑娘,對這座溫泉酒店心生好感。
肯用心做事的人,總是令人欣賞的,不是嗎?而有這種素質的員工,也可以想見這家酒店的服務如何。
俞元恺陡然生出了一股在這裏體驗一下的沖動來。也許不帶偏見的去看,會發現其實高朗所在的那個世界,沒有自己所想象的那麽花花綠綠,相反也有許多值得體驗的東西。
不過他還記得自己的目的,所以站住了腳步,問道,“高總在這裏嗎?”
“高總這兩天沒有來過。”迎賓小姐禮貌的道,“如果俞先生急着找人的話,或許可以到前面的酒吧去看看。”
“你也知道那裏?”俞元恺破天荒的發問。
也許是因爲這個姑娘還記得自己,知道自己跟高朗的關系,讓俞元恺心生親切,他忽然覺得也許自己可以從她這裏得到一些關于高朗的消息。也許不準确,也許不重要,但那是“别人眼裏的高朗”。
是自己鮮少接觸,此前也沒有想過要去了解的那個高朗。也許現在開始,還不太晚。
迎賓小姐說,“當然,那家酒吧也是我們老闆開的。俞先生一看就是不常來這些地方的人,所以你大概不知道。這條街上雖然有些亂,但我們老闆的店做的都是正經生意,沒有那麽多亂七八糟的東西。别的地方高總待不慣,常來的地方也就是這兩處了。”
“高總……經常過來嗎?”俞元恺想了想,問,“到這裏通常都做什麽呢?”
“我給您拿一份服務單,上面的服務我們這裏都有。”迎賓小姐說,“高總有時候也和朋友一起來,不過還是自己來的多。倒是酒吧那邊,通常朋友請了他才過去的。”
“好的。”俞元恺接過服務單,“多謝,我先告辭了。”
“俞先生有空也可以過來放松一下,我們一定會讓您賓至如歸。”迎賓小姐一路将他送出去,甚至還貼心的爲他指明了方向,以免走錯。
其實怎麽會錯?俞元恺雖然隻來過這個地方一次,但是因爲那一次正是他跟高朗之間關系的轉折點,從頗有默契的朋友變成了讓自己有點陌生甚至難以接受的人。這樣大的事,他自然是将時間地點、前因後果都一一記在心上,不會忘記。
更别提他本身就記憶力出衆,幾乎過目不忘。
俞元恺走得并不快。因爲他馬上就要見到高朗了,忽然生出幾分怯意,也因爲剛才的對話讓他意識到,也許……也許可以将了解高朗作爲新的開始。
如果他想要跟高朗在一起,總得要做出一些努力來。而這就是俞元恺覺得自己目前力所能及的事。
所以他特意放慢了腳步,想要體會一下周圍的環境。
然而片刻之後,俞元恺不得不承認,不是每一項高朗喜歡的,都是自己能夠接受的。至少這喧嚣浮華的街市就吵得他頭疼。雖然因爲他強大的心理素質和氣場,讓他即使身處這種格格不入的地方,也絲毫不顯得慌亂,但事實上來往行人不住看過來的實現,卻還是讓他心中陡然生出幾分彷徨無措來。
他确定自己可能永遠無法融入其中。
俞元恺有些不開心。因爲自己的計劃從一開始就受到了阻礙。迎賓小姐明明說高朗經常來的隻有這兩個地方,第一個自己已經勉強能夠接受,也許更多的了解之後會更喜歡。他本以爲第二個也會如此順利,卻不料結果卻大相徑庭。
俞元恺在酒吧門口站了一會兒,才終于下定了決心,推門而入。
出乎意料的是,外面這麽喧嘩,但一門之隔的室内卻顯得靜多了。甚至因爲他開門那一瞬間帶進來的聲音,不少人都擡頭往這裏看來。
俞元恺的腳步躊躇了一秒,好在立刻有服務員迎了上來,“您好,請問需要點兒什麽?”
“我找人。”俞元恺說,“高氏的高總在這裏嗎?”
“抱歉,請問您有約嗎?”服務員問,“如果沒有的話,我們不能随意透露客人的。
俞元恺有些意外。在他的印象裏酒吧就是亂七八糟的代名詞,但眼前的雖然霓虹閃爍,燈火通明,但音樂聲十分輕柔,就是客人們說話的聲音也壓到最低,輕聲細語,看上去倒像是雅座茶樓。
而且還知道保護客人的呢。
即便是在這種混亂的環境裏,俞元恺也仍舊眼睛一掃就知道高朗并不坐在大廳裏,想必還有隐秘的包間。
他想了想,說,“沒有預約,不過請幫忙通報一聲,說有一位俞先生找他。”
服務員引着他走到一旁坐下,“那您在這裏稍等吧。”
……
高朗其實已經很久沒有來過這裏了。重生之前他每次到這裏來,也都是像個看客一樣,旁觀其他人玩的時候更多,自己很少下場。更遑論重生之後,早就已經不習慣這種氣氛了。
去溫泉酒店還可以說是放松一下自己,到這裏來,就是純粹的無聊了。他現在又不是當初時間大把沒地方去的時候,自然不需要這樣打發時間。
隻不過高朗面上遊刃有餘,不論是從前還是現在,都沒有人發現他的心不在焉。
他今天是來給趙默之撐場面的。
上次趙默之單獨跟幾個朋友過來,也不知道怎麽招惹到了這裏的老闆,被對方坑了一把,今天要在這裏擺酒請他。高朗一聽就知道這件事裏面還有别的緣故,不放心便跟過來了。
結果來了之後才後悔不疊。
因爲見了人他便知道,對方隻不過是看上了趙默之,變着法兒的接近人呢。
既然沒有惡意,高朗也沒有拆人姻緣的打算。雖說對方城府很深,目前看不出深淺,也不知道是個什麽樣的人,但總歸要接觸一下才知道結果。就像他,以前如果有人告訴他,他将來看上的人,會是個除了研究之外生活乏味之極的學霸,高朗也不相信。
老闆姓秦,叫秦珈。對于高朗的到來倒是沒有表現出不悅,而是熱情的招待,不過高朗是個知趣的人,知道對方的目的之後就開始坐立不安,想走又找不到理由。
正好這時候服務生過來,告訴他有人找,高朗如蒙大赦,立刻站起身告辭。
“是什麽人找你?”傻白甜趙默之還在問。
服務生說,“是一位俞先生。”
如果說高朗之前還隻是敷衍着要走的話,現在聽了這個名字,簡直腳下生風,留下一句交代的話,人已經出了房間門。
秦珈盯着門口看了一會兒,才轉頭對趙默之笑問,“這個俞先生是高總的心上人麽?”
“你怎麽知道?”趙默之毫不設防的反問。然後也不知道他是怎麽聯想的,眼睛越睜越大,衣服恍然大悟的模樣看着秦珈,“我明白了!原來你看上高朗了?不過我奉勸你别打他的主意,你也看到了,他有心上人了。”
秦珈哭笑不得,“你從哪裏看出來的?”
“不是嗎?他生得那麽好看,所有人都喜歡他。”趙默之說。
“還有誰也喜歡他?”
“還有誰?當然是我媽啊……對高朗比親兒子還親!”趙默之憤憤不平,“你說是不是很過分?”
“是有點過分。”秦珈随口附和。
但趙默之又不高興了,“你說誰過分呢!高朗是我兄弟,我媽還不就是他媽嗎?!”
“……”道理他都講完了,秦珈竟不知道該怎麽接,最後隻好說,“放心吧,我不打他的主意。”我隻打你的。
高朗并不知道趙默之正在維護自己,他跟着服務生下了樓,一眼就看到了坐在門口的俞元恺。他看上去似乎一點都沒有變,還是原來的樣子,姿勢、神态、甚至臉上的表情,全部都一般無二。
直到這時候高朗才察覺到一直壓在自己心上的某種無形的東西忽然被搬開,整個人陡然輕松了許多。
他回來了。
他走到俞元恺的桌旁,擡手敲了敲桌子,笑着打招呼,“俞教授。”
俞元恺聽見他的聲音,慌得立刻站了起來。隻是動作太急,不小心膝蓋磕到了桌子角,疼得他差點兒直接彎下腰去,雖然竭力忍耐住了,但臉上還是露出了一點端倪。
高朗連忙說,“你坐下吧。”
“不了。”俞元恺搖頭道,“我找你……有一點事。我們能出去說嗎?”
這裏的環境他實在是不習慣,即使沒有那麽嘈雜也還是不習慣,現在等到了高朗,自然是不希望繼續待下去了。
高朗點頭。兩個人就起身出了酒吧,沿着人行道走了幾步,高朗才問,“是什麽事情,要找個地方說話嗎?”
“不用。”俞元恺停下腳步,轉身看着高朗。
但這一瞬間,他忽然覺得腦海裏變成了一片空白。那些早就準備好了要說的話,那些在自己的心口翻滾了無數遍的語言,那些無數個深夜他輾轉反側想要告訴給高朗知道的東西,忽然都消失了。
他臉上的表情也有了一瞬間的空白,以至于高朗臉上都露出了幾分擔憂,“俞教授?”
“我……”俞元恺在高朗的注視下漸漸無措起來,但好在也總算是從那種一片空白的狀态裏退了出來,雖然還是不知道說什麽好,但已經可以開口說話。
隻是越着急,就越是不知道說什麽,以至于最後他一着急,說出來的竟然是,“我今天回來的,剛剛發現沒有住的地方。”
“嗯?”高朗愣住。
……
俞元恺在北京城的住處,是國家實驗室的宿舍,地方距離很近,十分方便其實以俞元恺的級别和收入,不論是自己買房也好,還是實驗室分配也好,都能夠有更好的住處。隻不過他自己沒什麽家人,不願意麻煩,所以就一直住在宿舍。
事實上,他更多的東西都放在實驗室樓上的休息室裏。因爲忙起來的時候即便這麽近的距離也覺得麻煩。
他早就想索性退了宿舍,隻是這樣一來就算是沒了住處,所以雖然用得少,但房間一直留着。這一次因爲要離開幾個月,他索性将東西都收拾了放在休息室裏,将宿舍騰出來讓給别人。
當時沒有細想,但現在當做一個理由說出來給高朗聽時,俞元恺忽然福至心靈,發現這的确是個很好的理由。
他知道高朗是單獨住在外面的。而且他家裏也絕對不止一個房間,收留自己應該不會有問題。
俞教授二十多年的情商可能都用在了這上面,這一瞬間腦海裏掠過了無數的念頭,最終他抓住了其中的一個,“不知道高總的公司還缺不缺一位研究顧問?”
雖然話題的轉變太快,高朗表示有點兒跟不上。但他還是很快反應過來,準确的捕捉到了俞元恺話中的意思:他現在沒地方住了→來高氏當顧問→高朗替他解決問題→跟高朗一起住。
雖然其中有幾步跳躍實在是有點兒大,但高朗有理由相信,這的确就是俞元恺的打算。
這樣想着,他微笑着點頭,“當然,如果俞教授願意屈就,歡迎之至。”
“歡迎之至?”俞元恺像是确認一般的追問。
高朗給了肯定的答案,“是的,俞教授有什麽要求都可以提出來,隻要我能夠做到的,絕對不會推辭。”
不管高朗心裏到底是怎麽想的,但是俞元恺此刻聽到這句話,一顆提着的卻陡然放下了一半。說起來也很奇怪,畢竟這句話什麽都不能代表,甚至聽不出高朗的态度,但他就是沒來由的笃信自己的結論。
接下來應該是俞元恺厚着臉皮求收留了,但他可能從沒有做過這種事,所以遲疑片刻,竟沒有說出來。高朗看得好笑,也不替他開口,就這麽含笑看着他。
俞元恺過了一會兒,才低聲道,“不知道高總家裏有沒有空餘的房間,先暫時收留我一晚?”
“當然有。”高朗沒有猶豫的道,“俞教授屈尊光臨寒舍,榮幸之至。”
是的,榮幸之至,高朗微笑着想。
從剛才看到俞元恺之後便仿佛一直漂浮着的心,終于飄飄忽忽的落了下來。俞元恺回來了,而且身上還帶着風塵就直接來找自己,已經足夠說明問題。
雖然他的表達仍舊如此含蓄,連直白一點的話都說不出來,但高朗還是高興。
他的等待終于有了結果,更重要的是他沒有料錯俞元恺的反應。好像是印證了什麽,使得高朗之前因爲俞元恺“不告而别”所引發的那些不快和郁悶,都盡數消散。
去而複返,這種行爲在普通人身上可能很普遍,但對俞元恺來說,這隻意味着一一件事,那就是他已經做出了決定。
至于那個決定是什麽,高朗猜到了也不算,他一定要讓俞元恺親自說出來。
其實仔細想想,這樣似乎也挺有意思的。
反正人已經主動自覺的來到了自己身邊,高朗有足夠的時間和耐心,等到他願意開口的那一天。其實這個過程,對高朗來說,也未必不是新鮮而有趣的。
每一天都過得很有意思,這本來就是高朗對自己重生之後的要求。
之後高朗給趙默之撥了一個通訊,确定他還可以獨自回家,然後才領着俞元恺回去。畢竟對方這樣子,恐怕下了車之後都沒有休息過就去找自己了。雖然很高興,但高朗覺得,也該讓他休息一下了。
兩個人回到高朗所住的樓下時,天色已經完全黑下來了。
高朗擡手拍了拍額頭,“看我,你下車之後還沒有吃過東西吧?要不再出去吃點兒?”
俞元恺左右看了看,指着不遠處的超市道,“去那邊買點食材,回去放進料理機裏,洗個澡整理一下就可以吃了。”雖然是料理機做出來的東西,但是能夠跟高朗坐在一起吃飯,也仍舊是一件很享受的事。
高朗沒有異議,于是兩人轉道前往超市。
高朗所住的地方距離市中心不遠,這個超市規模也很大,不光是附近居民,許多人也會專程過來采購,所以一進門處處都是人來人往,喧嚣熱鬧。
雖然人一樣很多,很嘈雜,但是超市給人的感覺,又跟酒吧完全不一樣。至少身處這樣的環境裏,俞元恺不會覺得不自在。恰恰相反,他經常能夠在這樣的環境之中,體會到一種類似普通人平淡而簡單的幸福。
那是他沒有體會過,但卻一直很向往的東西。
高朗挑選食材的架勢很專業,明顯并不是頭一次來。尤其是在魚蝦類的東西上,更是說得頭頭是道。俞元恺想起他曾經親自去早市買了河鮮,讓大廚做好給自己送去,心中忽然覺得很滿足。
明明是兩個大男人逛超市,但竟然也沒感覺有什麽不和諧。因爲考慮到俞元恺以後也要住在這邊,所以額外多采購了一批給他用的東西。從超市裏出來時,兩個人手裏都提着大包小包,俞元恺稍微落後幾步走在高朗身後,就這麽看着走在自己前方不遠處的人,心中那股曾經的沖動忽然又湧了出來。
他加快了腳步走上去,追上高朗的步伐,跟他并肩而行,然後開口,“我們結婚吧,高朗。”他說。
……
雖然高朗想過,要俞元恺自己将他心裏的那句話說出來,但他也沒有想到,竟然會來得那麽快,那麽突然。
話說求婚這種事情,就算沒有鮮花紅酒燭光晚餐,至少也應該有一枚戒指,挑一個氣氛良好、彼此都心情愉快的時候吧?買菜回家的路上,提着兩袋子東西提這種事情,總覺得……
十分的有煙火氣息。
這麽一想,高朗忽然覺得俞元恺能夠在這個時候将這句話說出口,其實反而蘊含了許多東西。
——也許他本來要說的不是這一句,也許他本來是有很多話要說的,也許……但總之,可能是因爲要說的實在是太多了,他組織不出更加有效的語言,所以千言萬語堆積在他的舌尖上,最後變成了這樣沉甸甸的一句。
我們結婚吧。
從古至今,從有人類的存在開始,由最初的繁衍生存到後來情感上的需要,兩個人共同組成一個家庭,締結婚姻,已經成爲人類社會之中一種表達感情的特殊方式。
即使别的什麽話都不說,但有這一句,就已經足夠了。
有時候,高朗覺得俞元恺在每一件事情上的慎重和認真,既讓自己覺得好笑,又讓自己沒辦法真的笑出來。這種态度也許會讓人很累,也跟高朗的理念背道而馳,但正因如此,他才更加能夠體會到俞元恺的那種心情。
因爲他掩蓋在輕浮和不羁之下的,也正是這一模一樣的認真。
高朗從小到大,好像都沒怎麽學過如何去認真的對待一份感情。但現在,他想,自己已經找到了最好的老師。
不過,也不能就這麽讓俞元恺得意。所以俞元恺這話說得像是兒戲,高朗給出的回答更是随意無比,如同玩笑一般的應道,“好啊!”
語氣幹脆利落,反而令人不敢置信。
至少俞元恺有點不敢相信。
他疑心高朗又是在作弄自己。但是回想之前的事,那一次他這樣認爲,但事實證明最後高朗是認真的,那麽這一次呢?
原本看到高朗過着跟從前一樣的日子,仿佛自己的離開對他毫無影響時,俞元恺心裏不是不忐忑的。隻是之前因爲傅聽轍的提醒,他已經有了預料,所以倒也不是十分惶恐。
隻要高朗身邊沒有人,他就還有機會。牢記住這句話之後,事情就變得簡單多了。
之後無論是開口求收留,還是現在神來一筆的求婚,全部都在俞元恺的計劃之外。他本來想說的并不是這些,他本來已經做好了計劃,自認爲安排妥當,結果事情好像自己就變成了最後這個樣子。
當那句話脫口而出的時候,他心裏有有點兒後悔的。
那一瞬間俞元恺甚至想到了自己曾經多麽幹脆利落的拒絕了高朗,假如高朗效仿那時的自己,直截了當的說“我拒絕”,他也不會驚詫。隻是心裏可能會有些不太能夠接受。
或者如果高朗鄭重其事的表示他需要考慮一下,俞元恺也可以接受。
但他偏偏采取的是這樣的一種态度,像是在開玩笑,又可能是認真的。俞元恺覺得自己應該再确認一下,但是高朗已經一言不發的走到前面去,因爲剛才的錯愕和吃驚,他已經失去了最好的詢問機會。
俞元恺隻好把這件事擱在了心裏。
明天……明天再問,他想。反正高朗究竟是不是開玩笑,到時候就知道了。
兩人回到家裏,先将食材弄好扔進料理機裏,然後高朗才打發俞元恺去洗澡,自己将客房整理了一下。等到這些事情弄完,飯菜也就做好了。
雖然已經在外面吃過了,但聞到香味,高朗卻忽然覺得自己也有些餓了。
将飯菜盛出來放在餐桌上的時候,他忍不住笑了笑。好像已經很久沒有這種平常吃飯的感覺了,除了去趙默之家的時候。但他總記得那是在别人家裏,感覺自然也是不一樣的。
雖說他跟俞元恺現在也不像是一個家,但高朗很有信心,以後一定會越來越像的。
料理機做出來的東西味道一般,隻勝在食材新鮮。俞元恺吃完之後,以做實驗的态度說,“以後要學着做飯了。”
“你學還是我學?”高朗似笑非笑的問。不過這個問題本身所蘊含的内容,已經足夠讓俞元恺放下心來,至少高朗默認了以後兩個人會住在一起這一點,甚至也開始考慮起将來的事,這是個好現象。
“我學。”俞元恺認真的說,“做飯跟做實驗差不多,應該不會很難。”
“需要報個廚藝班嗎?”高朗笑着問,“附近就有一家,聽旁邊的鄰居議論,應該可以學到一點東西。”
“不用,給我一本菜譜就好。”俞元恺說。
高朗于是認真的在光腦上下了單。不過挑選的時候,他看來看去,覺得每一本好像都不錯,最後林林總總挑了十幾本,到時候讓俞元恺自己看着辦,還可以适當的換換口味。
吃完飯後高朗又給趙默之打了個通訊。雖然自己的事情進展得十分順利,但高朗也沒有飄飄然到忘了一切的地步,還是很挂心趙默之安全的。直到确定他安全回家,這才放心。
挂了通訊,一轉身,俞元恺就在他身邊坐下,順便用疑問的眼神看着他,示意他解釋趙默之的事。
高朗忍不住擡手拍了拍額頭,爲什麽他現在已經能夠看得懂俞元恺的眼神表達的内容了?長此以往,難道以後他們交流的時候已經不需要說話,隻要各自發射眼神就可以了?
那畫面想想還真是挺美的……
不過仔細想想,那也是一種難得的默契。如果能夠做到,倒也似乎挺有趣的?
也許不是這件事本身有趣,隻不過跟俞元恺在一起,它自然就變得有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