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先是一愣,随後立刻回過神來,他難以置信的看着花月情:“等等你說以後每天晚上都來我這裏蹭飯?”
“嗯,對,就這樣。”花月情站起身拍了拍周易的肩膀,随後臉上露出一個似笑非笑的表情:“小夥子身體好結實啊,再見,我先走了。”
話音落下,完全不給周易反應的機會,直接徑直離開了餐廳,開着車離開了。
周易微微皺起眉頭,因爲花月情手掌放在他肩膀上的時候,他感覺到身體猛的一沉,好在花月情很快就收回了手掌。
剛剛那是靈壓?
“這女人到底幾個意思?”周易坐下身子,心中有些犯嘀咕。
想不明白,他也懶得去多想了,目光轉向沈夢雅:“夢雅,明天下午你有沒有空?明天就是周六了,我跟你說的同學聚會”
“月情導師說明天早上過來接我,然後集合其他人繼續調查,我看看到時候能不能給她請個假”沈夢雅遲疑了一下,随後輕聲說道。
“嗯,這也行。”周易聞言不禁點了點頭。
以沈夢雅靈柩境初期的實力,自然幫不上花月情什麽忙,之所以一直帶着沈夢雅,不過是因爲花月情是沈夢雅的直屬導師,算是帶着曆練磨砺,長見識的意思。
而且,目前花月情對于另一隻繡花鞋鬼物的線索還不是特别明了,所以,明早給花月情請個假,花月情應該不會拒絕的。
“夫君,我來收拾吧。”沈夢雅柔柔一笑,随後開始收拾起餐桌上的餐具。
周易聞言不禁溫柔的笑了笑,沈夢雅有些小調皮,總是愛變着法叫他,有時候叫老公,有時候叫夫君,有時候叫相公,有時候叫親愛的等等,他已經習以爲常了。
而且這樣不斷變着法叫他,讓他也有一種新鮮感,他對此還是很樂意的。
“我們一起收拾吧。”周易探過頭親了沈夢雅一口,随後開始和沈夢雅一起收拾起來。
兩人一起收拾好之後,周易将餐廳的門鎖上,然後帶着沈夢雅回到卧室,開始繼續轉化體内的本命鬼氣。
之前吸收的那個繡花鞋鬼物的本命鬼氣,支撐他突破到靈柩境後期之後,還殘留一部分。
由于這股本命鬼氣質量非常的高,所以,他消化起來要多花一些時間。
他現在對于另一隻繡花鞋鬼物頗爲眼饞,現在他隻想讓花月情趕緊找出來另一隻繡花鞋鬼物,然後滅掉對方之後,讓他再撿一大股本命鬼氣,隻有這樣,他才能夠朝着拓元境邁上一大步。
第二天一大早,周易醒來之後,直接去範一志那裏買了兩份早餐回來,和沈夢雅一起吃過之後,并沒有等太久,花月情就開着車來了。
“月情導師,我能不能跟您請一天假,今天周易他要去參加同學聚會”沈夢雅來到花月情身邊,有些嬌憨的說道。
“同學聚會?”花月情先是楞了一下,随後看向坐在遠處的周易,臉上露出一副飽經人事的表情:“這同學聚會啊,其實就是裝b聚會,女朋友和男朋友就是其中的重中之重,有一個貌若天仙的女朋友,或者一個開着名車的帥氣男友,絕對能夠吸引一大波羨慕嫉妒恨的眼球。”
話音微微一頓,花月情看向沈夢雅,伸出手摸了摸沈夢雅的臉蛋:“不過,你現在就很好了,有些僞裝還是一直僞裝着好,要知道,自古美色亂人心,若是沒亂,隻是美的不夠罷了,不要爲自己找太多的麻煩。”
“”沈夢雅微微一愣,随即就回過了神。
雖然她的幻術是幻情道決自帶的,應該相當的高級,但是想要騙過靈海境修煉者的眼睛,顯然是不太可能的,畢竟對方擁有靈壓這種東西
“乖,我很看好你,加油。”花月情伸出手揉了揉沈夢雅的腦袋,臉上露出一絲和藹的笑容,随後轉身離開了餐廳。
“老公,她同意了。”沈夢雅走回周易身邊,随後輕聲說道。
“這女人真是讓我越來越看不懂了,你說她到底是幾個意思?”周易微微皺了皺眉頭,随後出聲說道。
“我也不知道,不過,月情導師顯然是隻有好意的。”沈夢雅微微搖了搖頭,随後伸出手抱着周易的手臂:“不要多想啦,我們什麽時候動身?”
“嗯,中午吃完飯吧,吃完午餐,我們就動身。”周易稍微思索了一下,随後笑着說道。
“好呐。”沈夢雅微微聳了聳肩,随後将頭埋在周易的懷裏。
等柳月她們來上班之後,周易就帶着沈夢雅回到了二樓卧室,開始繼續轉化體内的本命鬼氣。
中午的時候,王一二來叫人,周易這才帶着沈夢雅下了樓,來到餐廳一樓坐下,和柳月她們一起用起午餐。
吃過午餐之後,周易叫住忙活的柳月:“柳月,你過來,我給你說點事情。”
“啊?老闆,怎麽了?”柳月很快就屁颠屁颠的跑了過來。
看着紮着雙馬尾,一臉懵逼的柳月,周易臉上露出一絲笑容:“是這樣的,今晚我可能會晚點回來,下班之後,你把餐廳的門鎖好就行了。”
“就這點小事啊,好的,老闆,你盡管去忙吧。”柳月點了點頭,随後繼續去招呼客人去了。
周易去叫上沈夢雅,随後兩人出了餐廳,周易打了一輛網約車,靜靜的等待着。
沒過多久,車就來了,周易帶着沈夢雅上了車,随後和司機确認了一下地點。
車子朝着玉蜂市祁懿區悅華大酒店急速趕去。
其實他大可以讓許初晴開着她的賓利來送自己過去,好好的裝一波大的。
這點小事,許初晴肯定不會拒絕。
不過,他認爲這并沒有必要。
自己本身就已經很成功了,爲什麽還要刻意的去裝呢?
玉蜂市的祁懿區距離玉蜂大學城還是有很長一段距離的。
趕到悅華大酒店附近之後,周易結清車費,随後和沈夢雅一起下了車,順着人行道,朝着悅華大酒店走去。
酒店旁邊的停車場,停着一輛很奪人眼球的超跑,甚至不用去想,周易都知道,肯定是趙浪那厮的,因爲那厮對超跑非常情有獨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