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你當我是《浮誇》吧
【有人問我,我就會講,
但是無人來。】
簡簡單單的幾個字,卻有無數人覺得内心中仿佛被針輕輕紮了一下。
“但是無人來!!”
如果沒有林初的事件,他們或許還不會有那麽深的感觸,但是搭配起來看……猛打哆嗦!
大家隻會關注他的喜劇,關注他在舞台上無厘頭的表演,他的喜劇風格是那樣的誇張,一如這首歌的歌名。
——《浮誇》!
……
【我期待到無奈有話要講,
得不到裝載。
我的心情猶像樽蓋等被揭開,
嘴巴卻在養青苔,
人潮内愈文靜愈變的不受理睬,
自己要搞出意外。】
——
林初當初是不是也是那樣?他從期待到無奈,他從落于俗套的表演,演變成誇張到極緻的無厘頭喜劇。
他私下裏給人的印象就是個不愛說話的人,在娛樂圈打拼了五六年,卻還帶有鄉下人的小自卑。
沒人走進過他的内心,沒人知道他的想法,他渴望别人的關心,可他心裏的蓋子沒有人打開過。
他從未開口,嘴巴都已長滿青苔!
……
【像突然地高歌,
任何地方也像開四面台,
着最閃的衫,扮十分感慨,
有人來拍照要記住插袋。】
——
還記得那張照片嗎?那張林初第一走紅毯的照片。
記者們瘋狂拍着,身旁的女演員往他身邊靠了靠,他手足無措,連手都不知道放哪。
這張稍顯滑稽的照片,後來還被媒體報道,淪爲笑柄。
仿佛就像是他告訴自己:下次一定要記得把手插進口袋。
……
歌曲還在繼續,并進入了副歌部分,音量陡然拔高,好似是在呐喊。
【你當我是浮誇吧!
誇張隻因我很怕。
似木頭似石頭的話,
得到注意嗎?】
——
他爲什麽會産生無厘頭的表演?他爲什麽能在鏡頭前“哈哈哈哈”笑的那麽誇張!
喜歡的人覺得很搞笑,不喜歡的人覺得這人有病。
這些人都想對了,他們想的都沒錯!
他有病且可笑。
假如他還和以往一樣,表演落于俗套,他可能還是個跑龍套的,他這輩子可能都無法改變命運。他依舊隻是個鄉下的窮小子,台詞也沒有,燈光永遠都在别人身上。
他想得到别人的注意!
……
【其實怕被忘記,至放大來演吧。
很不安怎去優雅。
世上還贊頌沉默嗎?
不夠爆炸!
怎麽有話題,讓我誇
做大娛樂家!】
——
所有人好似都明白了,他爲什麽那麽盡力在鏡頭前擠眉弄眼,爲什麽他的賤笑能那麽大聲,爲什麽他的肢體語言會那麽搞怪!
因爲不放大,他就永遠隻是一個小角色、一個沒法讓人注意到的小角色!
一如接下來的歌詞,再一次紮入人們的内心。
——【大動作很多,犯下這些錯,
博人們看看我,算病态麽?】
……
“博人們看看我,算病态麽?”
這一句歌詞在所有聽衆的腦子裏盤旋,他們甚至覺得這輩子可能都忘不掉這句話!
他們仿佛看到了那個林初,他在盡最大努力的博人眼球,他想讓所有觀衆都看到這個鄉下來的小子,看到他的喜劇天賦。
算病态嗎?
算病态嗎!!!??
……
所有聽衆都覺得這是最紮心的一刀,實際上這隻是慢刀子的第一刀而已。
歌曲還在繼續,歌詞依舊是那麽震撼人心。
路小蘇既然已經開起了第二槍,那麽不見血,他就不會收手。
【用十倍苦心,做突出一個,
正常人夠我富議論性麽?】
……
【表演你看嗎?夠歇斯底裏嗎?
以眼淚淋花吧!
一心隻想你驚訝!】
……
【凝視我,别再隻看天花。
我非你的茶,也可盡情的喝吧?】
……
句句紮心!
……
這到底是首什麽樣的歌?
這真的隻是一首歌嗎?
這難道不是林初的内心世界?
他們甚至都難以明白,爲什麽有人能寫出這樣的歌?這樣字字誅心的歌!
聽衆們隻覺得胸口挨了一拳,很悶,悶到說不出話來。
沒有人可以懷疑路小蘇找槍手了。
沒有人可以否定他的音樂天賦了。
因爲沒有更合适的歌可以形容林初,這首歌就像是爲他量身打造一樣。
每一句歌詞都在抨擊聽衆的耳膜,都在敲打娛樂圈的良心!
歌曲已到末尾,那是最後一句歌詞。
【别遺忘,有人在爲你聲沙!】
别遺忘,别遺忘……
誰還忘得了?
如果是在這首歌之前,可能這一股林初熱潮過幾天就被大家忘卻了吧。
他畢竟沒有真正的紅過。
除了那一部《奪命賤狗》外,他連任何一部拿的出手的電影都沒有。
他的粉絲很少,他的知名度也不高。
假如不是他從樓上的縱身一躍,可能很多人都沒有聽說過林初這個名字。
這是一個大信息時代,人們每天接收的信息量是以往的數倍甚至數十倍!
一個不起眼的小明星而已,一周後,一個月後,一年後,大家很快就會忘的幹幹淨淨。
偶爾有人提起,或許還會想起來:“哦,林初啊,就是當初跳樓的那一個嗎?”
然後呢?
沒有然後了。
但多了這一首歌後卻變得不一樣了,這首歌注定會流行,注定會爆紅。
不管是作詞還是作曲,亦或者是路小蘇傾注感情的演唱,哪怕沒有林初事件,這首歌一樣能紅。
過三四年甚至過十年,這首歌照樣有人聽,因爲經典。
但現在不一樣,這首歌就像是把刀子,突然間就在你的心裏開了個口。
人們會記住這一刻心頭被針紮的感覺,從而記住那個縱身一躍的病态男人。
這首歌叫《浮誇》,林初的表演也一向浮誇。
……
但凡聽過《浮誇》的人,自然知道這首歌最精彩的部分并非副歌,而是歌曲最末,陳奕迅那一聲歇斯底裏的高音。
尖銳的高音如若神經質一般,感覺能刺穿耳膜。
路小蘇的版本同樣有。
那是一聲引人起雞皮疙瘩的“啊!!!!”
也是整首歌最精髓的地方。
這一聲長達數秒的高音,如若瘋魔!
陳奕迅在DUO演唱會的live版裏,前面還嘶吼了一句“NO!!”因而有人認爲超越了CD版,可惜的是,這版本聽着有點吵。
這首如刀一樣的歌就這樣大規模傳開,隻聽一遍,就能抓住所有人的耳朵。
越聽越好聽,但又越聽越不是滋味。
生活中的小人物有那麽多,誰都能體會到歌中的心酸還有人生百态,我們何嘗又不是生活裏的小醜?
林初已經走了,但還有大量的“跳梁小醜”要繼續生存下去。
是你,是我,也是他。
大家不由又想起了路小蘇發的微博,那一條隻有寥寥幾個字的微博。
——“一個小醜的獨白而已。”
……
“嘭——”
第二槍,鮮血淋漓!
……
我知道很多作者寫過這首歌,但還是希望大家能看出新意,我覺得我還算是個用心的寫手,希望不是我自戀~求推薦票,我希望日推能過3000。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