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集中國攻略280共和
趙烈文深吸了一口氣,緩緩閉上雙眼:“大人,烈文不知!”
“共和一,最早源于周朝厲王奔彘以後,朝政由周公、召公共同執掌,史稱‘共和執政’,馮桂芬用其詞,意指多方聯合執政,與西方的民主類似,其共同在于否定了家天下和君主的至高無上,代之以議政會爲最終權力機構,”雖然是曾國藩手下的幕僚,趙烈文對華夏的關注一直很重視,也看過名聲很大的馮桂芬的新經學,對于華夏一再倡導的共和,了解得很詳細。
“按照華夏聯盟的通告和如今四省總督府的設置,聯盟也會設置一個首腦,好比如今四省的葉興華,但是這個首腦的權力并不是無限的,首先不是世襲,也不是終身,而是有任期的,任期結束,便要由議政會選舉新的首腦;其次是首腦即便在任期内,重大決策依然需要通過議政的表決,不然是無效的,按照馮桂芬的法,這就是所謂的制衡,共和就是要反對絕對的權力,因爲絕對權力導緻絕對**,”趙烈文道。
“絕對權力導緻絕對**,”曾國藩眼中閃過一道亮光,儒家向來講究的是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以教化治天下,不過像曾國藩這樣的人物,自然知道現實并不如想象的那樣,大清的官場,不過是和光同塵而已,從未有過所謂的吏治清明。
但是,知道是一回事。如何想卻是另外一件事,至少曾國藩對傳統的綱常lun理還是相當地重視:“共和雖有制衡,難免造成紛争,如何形成穩定有序的秩序?”
“馮桂芬在《共和》中,對此有很詳細的描述,不外乎平衡兩個字,馮桂芬認爲有人處皆有黨。所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此話本來不錯,曆朝曆代皆有黨,前明黨争尤其慘烈,而在共和的體制下,有黨也有黨争,但黨争涉及的隻是票選。”
“《共和》中曾以前明爲例,晚明曾有東林黨、浙黨﹑齊黨﹑楚黨等。後又有閹黨,東林黨與齊楚浙黨,閹黨與東林黨相互争鬥,有黨派而無是非,興黨獄,死人無數,馮桂芬認爲黨禍的根源并非結黨,而在于決定兩黨命運的權力在皇帝手中。是個人意志,這樣誰都不服誰,無不以極端地辦法來對付對方,從而導緻沒有原則的傾軋。”
“而在共和體制中,黨争地評判标準并非某個人的意志,首先。各黨代表的政策哪一個能得到通過,直接由議政會投票表決,票數多者通過,清晰明了;其次,議政會的成員可能都有黨派和政策傾向,他們之所以能成爲議政會的議員,又是接受更大範圍的選民投票産生,譬如湖南鄉紳選舉大人爲議員,則大人可以代表自己的派别投票。”
“那大家不都投自己地票?”劉蓉不以爲然地道。
“可以,但議政會有不同的派别。如果别人不支持的話。那麽這樣的政策便無法通過,”趙烈文道。
“這就好像朝堂議事。有時候各派意見不同,也會争執不下,傳統的辦法就是由皇帝來決定,”曾國藩試着從另外一個角度理解共和:“以前明爲例,前明的皇帝做決策時,自然是按照自己的理解,或者是偏向某個派别,無論怎樣選擇,總會引起另外一個派别的不滿,以爲皇帝是偏袒那個派别。”
“不錯,若君王強勢,自然好,若君王暗弱,問題就來了,一方不服,自然會想辦法打擊另外一方,這就是黨争,可怕地是,黨争的勝負依然是某個人的意志,譬如天啓信任魏忠賢,閹黨自然取勝,崇祯登極以後,閹黨又會倒黴,”趙烈文也拿明朝的事情來解,其實他們都知道,無論放在哪個朝代,都是這樣的,就好像清朝的漢臣和滿臣之間地差别,隻能是滿臣有利,不過這種有利已經成爲常态,大家都已經習慣了。
“而共和制則不同,争執得再厲害,也隻能通過投票來解決,議政會十三個省和京都的上百位議員,一人一票,支持者多,則通過,支持者少,則不通過,誰都無話可。”
“但是在投票以前,還是可以想辦法打擊那些反對者啊!”劉蓉還是覺得不以爲然。
“當然,馮桂芬就曾過,每種制度都會有其缺陷,人類所能做的隻是盡量彌補這種缺陷,但按照制度執行,總有規律可循,也就是未來是清晰的,而以人的意志特别是某個人的意志來做決定,風險就很難控制。”
“《共和》中強調多數人的選擇,比如大的決策由議政會投票作出選擇,議政會議員又要經過地方議政會投票選出,地方議政會議員則要經過當地鄉紳的選擇,馮桂芬認爲不排除某個集團可以控制或聯合大部分的議政會議員,比如東林黨曾經名動天下,那麽至少這個團體作出地決定,應該是維護他地團體的利益,由于這個團體是不同地方選出來地,那麽他就應該是代表了大多數地方的利益,那麽這個決策便是通過了,也是可以的,至少符合大部分的利益。”
“也就是,如果我們能聯合大部分的議員,那麽就可以讓制台大人做共和政府的首腦?”劉蓉難以置信地問道。
“是的,《共和》裏曾經舉過一個例子,譬如議政會提出谷物的稅收降低而麥的稅收提高,對南方有利而對北方不利,通常情況下代表北方的議員會反對,代表南方的議員會支持,如果是傳統的辦法,大明皇帝很可能支持考取進士更多的南方,顯然南方人在官僚體系中的人多,也可能支持他更親近的北方。”
“但是在共和體制中,議員是不同地區選舉出來的,南方北方可能不相上下,南方的議員如果多一,可能支持的票數就會獲得相對多數從而通過。”
“這不就是人多欺負人少麽?我看也不咋的!”曾國藩微笑不語,劉蓉卻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見。
趙烈文搖了搖頭:“劉大人剛才的話确實在理,是隻從利益角度來的,但議員都是讀聖賢書的,表決的結果也都是公開的,即便是南方的議員,也不會全部都選擇支持,因爲做出這樣很不合理的選擇,隻能明他并不合格,那麽下一次的選舉中,他就有可能被選掉,失去議員的職位,這便是制衡!”
“所以《共和書》認爲,共和體制下投票的結果,必然是各地方利益和議員價值判斷綜合形成的結果,也就是,投票結果可以反應多數的利益和價值取向,如果認爲隻是靠地獄或黨派勾結便可以翻雲覆雨的話,那就是社會教化的作用是負的,甚至連這些大家選出來的精英都不會遵守,還能指望靠個人自覺來治理國家嗎?”
“《共和書》在這裏也明确提出,共和體制下的投票,必然是參加者受到過一定的教育程度,可以明辯是非的百姓,而能夠成爲最高級議政會議員的,定然是得到大家承認,受教育程度比較高的精英,他們的明辯能力和道德水準應該得到承認,至少在公衆場合下是值得信任的。”
曾國藩了頭:“也就是,共和制不會避免所有的缺陷,但是和前明相比,前明得到皇帝的支持,就可以随意打擊另外一派,哪怕他不過是個宦官。但是在共和體制下,必須和别的派别進行投票,而由于他們的投票權來自于更下一級的投票,所以從理論上來,議員所投的票代表了他們的選擇,所以像閹黨這樣的禍患就不會出現,齊楚浙黨也可以通過投票的方式來應對東林黨。”
“是的,如果相信教化是有效的,那麽投票的辦法就要比前明的**更好一,雖然這依然不是最好的辦法,也會存在漏洞,”趙烈文最終評價道。
曾國藩笑了笑:“如果我沒猜錯,共和制還有一些别的做法吧?”
“是的,大人應該知道四省總督府設立内閣和院司寺的事情,根據《華夏時報》時報的分析,立法院也就是共和制下的議政會,不過四省現在還沒有條件投票選出議政會,所以率先成立立法院以行使立法職能,與其類似的還有大理寺。未來的共和制政府,将形成立法院、大理寺和總督府并列的格局,立法院制定法律,所有人和部門都必須要遵守,包括總督府,所以共和體制下,現在的立法院,未來的議政會是最高權力機構,可以制定法律,并對重大決策進行投票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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