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莫一方傷亡也在所難免,此次大戰,僅僅戰死兵士,就達到了兩千員,這是一個非常恐怖的損失,可以說,殺敵一千,自傷八百。
戰争,果然不是這麽好玩兒的。
站在大營外面,迎面便是春風,方莫的臉色很難看,本來以爲,自己好歹也是個天才,再不濟也是現代穿越而來的,肯定會是一場大勝,甚至是無損大勝,但是沒有想到,這一次的戰損比,居然會達到八比一。
這還僅僅隻是算上那些戰死的,若是算上重傷,輕傷,幾乎可以說,整個一萬八千人,幾乎人人帶傷,哪怕是典韋,這個沖鋒在最前面的,此時也在嚎叫當中。
“主公,疼…”
也不知是不是爲了讓方莫知道自己的戰功,典韋這個硬漢,拖着傷體,走到方莫面前,倒着苦水道:“此次戰役,雖大勝,然我軍損失不小,希望主公能以大局爲重,莫要再去追擊。”
這話是賈诩教給他的。
實際上賈诩現在很怕方莫會繼續發瘋,如果再去追擊的話,這些傷員,怕是要保不住了。哪怕不再戰争,這些傷員,能不能活下來,都還是另說。
張遼看了看方莫的神色,覺得應該沒什麽不能說的,于是他将此次的戰果彙報了一番,又将自己如何進攻說了一遍。最後的最後,他又面帶難色的道:“主公,末将也以爲,此刻不宜再行追擊,不如先就地修整,之後再論其他?”
若是就此收兵,這次戰役将會是傳奇之戰,可以傳唱天下。
但要是繼續追擊,恐怕會造成很嚴重的後果。
這是張遼結合實際,得出來的結論。爲了這個結論,他走入軍伍之中,詢問那些兵卒得知,這一次,已經讓整個軍隊,都陷入了可怕的厭戰情緒中,要是再追,能不能勝還在兩說,光是手底下的兵卒逃亡,都會很多。
這是很無奈的一件事。
在古代就是這樣,每次大戰過後,都要進行一次大的休養生息,否則全軍兵無戰心,将無戰魄,遇到一丁點的挫折,便會大敗而走。
“我知道了。”方莫擺了擺手,苦笑一聲,道:“此次戰争,就打到這裏吧,先修養修養,待明日我爲各軍準備一些事情,應該可以緩解一些疼痛。”
“減少傷員。”
這句話一出,典韋和張遼的眼睛都是一亮,但是他們并沒有詢問,該知道的,自然要知道,不該知道的,也就不用知道。
兩人退下之後,賈诩走了過來,摸了摸已經不斷的胡須道:“主公有何良策,可以讓軍伍少些損失?”
作爲謀士,便要時時刻刻的去了解主公,去理解主公,否則的話,若是有朝一日他不再懂得主公,便會生存的很艱難。因此,在兩人離開之後,他就詢問了出來。
方莫聽了問話,有點别扭:“文和,還是别叫我主公了,我大哥才是真正的主公,我隻是一個混日子的而已…”
“不好!”
這是要推辭出去的打算!
賈诩聽了,胡須都拽下來一根,疼的他龇牙咧嘴,但是他的心裏卻非常複雜,好不容易扶起來,你想跑就跑了?那讓我到時候該如何自處?
“其實很簡單,我準備燒些酒液,來替将士們消毒,以此來防止細菌的出沒。哦,對了,你大概是不懂的,其實很簡單,就是在人體上,會有很多細小到不可察覺的病毒、細菌。”
“這些東西,時時刻刻依附在人體之上,隻待人體上出現一個小小的傷口。”
“它們就會順勢而行,進入傷口,引起腫脹,發潰…”
方莫怕賈诩聽不懂,詳細的解釋了一番,幸好他還學過生物,要不然的話,他可不懂這些。至于方才所說的讓方悅當主公,完全是出于真心,而他也沒怎麽當會兒事。
爲什麽不當?
他怕呀!
能夠當主公的,大多都是那些殺伐果斷的,再不濟,也起碼是個世家子弟,從小受過良好的教育。但是方莫沒有啊,他就是一個普通人,普通到不能再普通。
野心是有,也必須要有,比如富甲天下,一群莺莺燕燕…
但是當主君這個,他覺得不太适合自己,相反,他還覺得這會禁锢他的思想,讓他陷入一種囚籠,有些東西,連做都不能做,甚至想一下,都會引起不少人的反駁。
至于一開始爲什麽那麽霸氣,完全是因爲…
他被逼急了,憤怒沖昏了頭腦,一下子就想變成一個霸主,瞬間清平天下,起碼也要殺了袁紹這個禍害。
等他憤怒過去,氣憤消除的時候,自然也就不會這樣想了,小農心态,再次占據了全心。
“如此說來…”賈诩點了點頭,算是勉強聽懂了方莫的話,他也沒有深想,此刻在他的心裏,全心都在想着,如果把方莫給扶正:“主公可先去試試,那些親衛可以信任,诩先行離開。”
什麽減不減員的,什麽神奇的手法,什麽鬼妙的辦法…
賈诩統統都不想去問,現在首要的,就是要把方莫的主位,給定下來,不然的話,之後軍伍容易離心,而他,難不成還要繼續跑到方悅那裏?
雖然他不是什麽忠貞之士,但二主是兄弟這樣的事情,能幹嗎?
不能!
“額…”方莫拍了拍額頭,有點不爽,他可是記得,不管什麽時候,隻要主角拿出來一點好的辦法,其他人,都會奉承阿谀的,爲什麽換了他這裏,就不一樣了:“賈诩,看來一點都不感興趣啊,不過沒關系,小二,去把大營裏的酒,讓人帶過來一些。”
“諾!”
趙小二一直遠遠的站着,聽到方莫的高聲吩咐,連忙帶了人手下去。
他才不管方莫要酒幹什麽呢,經此一戰,全軍上下,都對方莫産生了一種莫名的信任。
哪怕,主公現在要喝醉,肯定也是經過再三考慮的,定有後招妙用。
這樣想着的趙小二,在袁紹大營裏四處翻找了起來。
“這些酒不錯,一看便知是好酒,想來當初是宮廷酒液,嗯,給主公喝倒是不錯。”趙小二看着面前的幾大壇酒,呵呵笑着,讓人搬着一起去尋方莫。
袁紹逃跑的時候,爲了保命,當然不會将這些身外之物帶上,因此倒是真的便宜了他們。
“嗯,這酒很香啊。”方莫輕輕嗅了嗅,突然發現,古代也不是一無是處嘛。這酒的味道,就很是醉人,裏面好像有些許花瓣的芬芳。
雖然有點四不像,但他又不是什麽酒鬼,也不懂這是不是不對,隻是讓人架起一口大鍋,找來一個還算不錯的木頭蓋子,蓋在了上面。
然後…
“該怎麽辦呢?”他可造了難,隻是聽說過,用大鍋蒸就能獲得烈酒,隻是…這具體的辦法,他還真不知道,畢竟他又不是什麽酒廠的員工,更加不懂這裏面的工藝。
啤酒的話,他倒是略略知道一點,但這白酒的蒸餾技術,還真不太懂。
“不管了!”方莫發了一會兒呆,随即讓趙小二開始點火,随即道:“待會兒你們就看着點,哪裏可以出現蒸汽形成的小水珠子,然後采集來給我看看。”
爲了不繼續丢人,他自己大概聽來的辦法,告訴了趙小二便離開了。
他就算留在這裏,也沒有太大的作用,反倒是有可能因爲自己胡亂指揮,造成不必要的混亂。這是必須要杜絕的,否則的話,豈不是更丢人了?
“諾!”
趙小二高聲稱諾,随即讓人仔細的觀察,是否會形成小水珠。
營帳裏。
方莫拿出一本書看了起來,他覺得,自己必須要學習一點知識,否則的話,連如何對話都不知道,或者不能引經據典,這也是很失敗的。
兩三個時辰後,已經進入深夜,不知名的蟲子,正在外間鳴叫。
方莫有些昏昏欲睡,正想躺下睡覺的時候,趙小二拿了一個小陶罐走了過來,興奮的道:“主公,此酒極爲好聞,且極爲兇烈,是難得的好酒。”
北方的冬天,大多都是不好過的,很多平民百姓家裏,就常常備有烈酒,以待客人上門,或是自用取暖。
因此作爲一個純正的北方人,趙小二對烈酒也是很喜歡的,有了收獲,就按耐不住性子,轉而來到了方莫大帳之中,将酒液擺了出來。
還是顯得渾濁!
方莫隻是看了一眼,便沒什麽興趣了,他在現代見過的,哪怕是最次的白酒,都是光澤透明,極爲内蘊,而這剛剛用不知道什麽辦法搞出來的,看上去就差了那麽一點意思。
“給我倒上一點,嘗嘗再說。”他坐在主位上,手中拿着書籍,指了指一個剛剛清洗過的小碗道:“就倒在這裏就好,一點就行。”
他酒量不太好,不能喝太多,隻是想試試,這樣出來的酒,到底有多好,或者說有多烈。
酒一入喉,一股火燒一般的感覺,瞬間在口腔之中炸裂開來。
方莫的臉,騰的一下就紅了個透亮。
他根本不知道,這樣出來的酒,是不能直接喝的,太烈。
哪怕隻是稍稍蒸餾,但是别忘了,那些蒸餾的原料,本來就是比較好的酒液,再經過蒸餾,度數起碼有七八十度…
“咳!”咳嗽一聲,方莫掩蓋了自己的不妥後,問道:“所耗多少?”
趙小二也正在觀察着主公,看到那變臉似的模樣,他的心裏很是歡喜,想要自己也嘗上一點,正在咽着口水的時候,突然聽到了這句問話,他連忙開口道:“耗費不小,大約半壇一斤四兩,可出這陶罐一罐。”
耗費,很大啊。
不過這麽烈的酒,應該可以當酒精使用了吧?
方莫想到這裏,就讓趙小二去拿些破舊衣服,進行蒸煮,今天,他要客串一次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