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4章 永業


第644章 永業

魏征還是難以接受秦琅的這種說法,他認爲土地是農民的根本,如果農民保不住土地,土地都集中到了地主豪強們手裏,那百姓最終難免淪爲地主豪強們任意宰割的魚肉。

“田地在地主手裏,就算朝廷可以出專法,制訂一個佃租額, 但豪強地主如果不把地出租給農人呢,他們要怎麽活?”

秦琅對魏征這種想法有些不屑,他想的自然也有道理,可問題是現行的均田法下,朝廷都已經無地可均了,百姓本來也沒有了多少田,以後的丁男更加分不到田了。不進行改革,那不過是掩耳盜鈴而已。

現在的制度下,許多無田可分的百姓, 其實早就成了失地百姓,或者一家數口人,手裏僅僅隻有極少量的土地,靠那點土地根本養不活一家老小。朝廷雖然改革了稅法,用不着再如以前那般沒地、地少也要繳納一整份的租庸調,但依然改變不了需要去佃租田地的事實。

而按現行制度,他們一旦去佃租田地,其實就已經變相的淪爲了地主豪強們的部曲仆從了,在法律上,在人身自由上等等,都完全已經被地主們控制。

不僅佃租額上,地主們完全說了算,甚至還得承受大量沉重的佃租之外的負擔, 比如給地主勉強服役做事,每年要交各種各樣的雜七雜派的東西或費用, 比如要給地主砍柴割草等等。

而且這種佃租關系,很不穩定, 地主是想租就租不想租就不租的, 法律也不保護,因爲在法律裏,他們的關系就是主仆,是附庸關系。

“魏公,我們制訂的專法裏面,就是要出台詳細條文,保護佃戶的基本權益,比如說佃租田地,要先立契約,并在官府留檔。不管是租官府的公田,還是地主的私田,都要立租佃契約,以保證租約,隻要租約簽定,則合約期内不能反悔,否則要賠付極高違約金。”

“租約裏要注明租田畝數,租額,年限,一旦簽約,不得反悔,且以五年爲起租數,到期後佃戶有優先租佃權,租額也必須在官府規定的數字内,更不許地主對佃戶有其它索用等索取。”

“佃戶在合約期内,還應當享有轉租權,地主不得幹涉,但轉租也必須簽訂租佃契約,并在官府存檔。”

不論主客戶,朝廷兩稅法,隻向田主征收地稅、義倉糧、社倉糧等,且不論地主戶籍在哪,田在哪便由當地州縣征收所在地的田畝地稅等。

而田地買賣,必須得到官府登記,并訂立契約,且交納契稅之後才能生效,若非法買賣田地,要給予重罰。

同時,朝廷還要在法律條文中明文規定,禁止地主抛荒田地。抛荒田地不租,一年内要罰款,一季一罰。

而兩年不租抛荒者,朝廷要征收一筆田地價值十之一的空置稅。

三年不出租且抛荒的地,朝廷可直接沒收,收爲官府公田,再租佃給百姓。

秦琅早有準備,堵住了許多漏洞,一衆宰相都聽的暗暗心驚,這個新法也太狠了,不過若是真能實現,倒似乎确實還不錯的樣子,尤其是配合兩稅法的話,那确實是絕配。

朝廷不再抑制兼并了,也不再均田授地了,朝廷現在的公田等,直接拿來租佃,而百姓手裏已有的田地,不管是口分田還是永業田,通通都轉化爲私田。

地主豪強們隻要有錢,隻要不強買強賣,任你兼并買地,但以後買地得交起碼五到十個點的契稅,地買下來了也不會如以前那般的簡單坐地收錢了。

你還得把地耕種,不能抛荒,否則荒一季就要罰重金,若罰一年兩季,就罰的更狠,若荒兩年,那就得狠狠出血,荒三年,完蛋了,地直接沒收。

地主們不可能自己種地,隻能是要麽買奴隸建莊園,要麽就是招租佃種,可朝廷又要立專法,對佃戶種種保護,租約得按官府标準範本簽,還得官府存檔不說,租額等也得是在官府規定的範圍内,不能說想要多高就多高。

一旦簽約,起碼五年起租,還不得随意毀約不租,佃戶還有優先續租權,更别說,以往把佃戶當部曲、奴仆的事再也不可能了,佃戶跟地主隻是租憑關系,不再是主仆關系。

地主若敢欺壓佃戶,不管是打罵還是殺傷,又或是奸淫,都得負完全責任,不會再有減免罪行的可能。

秦琅的種種設定,目的就一個,讓地主們的地主剝削相對穩定,再就是佃戶有經營土地的自由權,想種什麽就種什麽,地主管不着了,按租約收租就行。

佃農社會關系的提高,以及人身依附關系的解除,實際上就是在加碼打擊地主豪強的勢力。

甚至比起以往來,力度前所未有的狠。

以前官府主要是通過對田地購額、限購等,來控制地主豪們兼并田地,而現在秦琅反其道而行,鼓勵地主豪強們多買田置地,反正你田再多,也不可能跟以前一樣發展莊園奴隸部曲經濟了。

以前是手裏田地,那就會有許多百姓來依附,他們就幾乎是地主們的奴仆了,他們得領先地主們吃飯生活,所以他們一呼百應,就算造反,部曲們都得舍命相拼。

可現在不同了,關系剝離開來,你買再多田,也隻是個地主,不可能還能控制佃戶。

房玄齡也終于聽明白了秦琅的完整計劃,确實很大氣。

隻不過這刀子确是向所有的貴族官僚地主豪強階級揮去的,僅僅是解除人身依附關系這一條,就不知道要讓他們損失多少了。

就連房玄齡自己,曆城房家雖然說也隻是一般的士族,可畢竟是士族,在地方上那也是妥妥的地主豪強了,更别說做爲新朝新貴,房玄齡貴爲首相,這幾年家業也是迅速的膨脹,如今也是擁有田宅過過十萬畝的大官僚地主了。

房家名下的部曲、佃戶無數,如果這個新政一出,房家的損失确實非常之大,大到不怎麽管家業,向來交給盧氏去打理的老房,都會一想就感覺牙疼肝顫。

但站在朝廷的角度上來說,舊有的國家基本土地制度,已經在崩潰邊緣,這個時候更換上這個新的主客制度,确實能夠大爲改變局面,并完全适合将來的新形勢的。

這種根本性的基本國策,重要性不用說。

可拿刀子割自己的肉,喂朝廷的嘴,一般人又有幾個能做的到呢。

戴胄聽了很動心,這位是實幹派。

卻是立即指出了秦琅新法裏的一條漏洞,就是百姓手裏的口分田,本來死後就要收繳回去的,如果就這樣直接轉爲百姓私田,未免有些不妥,有損國家利益。

他提出一個補充方法,就是關于百姓現在手裏分到的永業田,自然是直接承認他們的永業地位,但是對于口分田,則可補一個租約,租期可以給永租,就是口分田改爲公租田,但能租到死,還能子孫繼承。

當然,按秦琅所說的允許租約内佃戶轉租一條,那麽擁有永租權的百姓,其實是可以把自己的租田,再轉租出去的,隻要手續齊全就行。

相比于之前秦琅所說的,把口分田全都直接轉給百姓爲永業,其實是隻改成了租佃關系。

田地身份保留爲官田,這些田朝廷以後也可以買賣,但買賣雙方都得承認這個永租權,也就是地可以交易,可租佃權不能更改退租。相當于田骨和田皮分開了,所有權和租憑權分開。

官田出租是有好處的,因爲租比稅高,朝廷兩稅法下,按畝征稅,實際上畝稅糧三十分之一左右,就算加上攤丁入畝、義倉糧、社倉糧等,畝稅其實也很低。而田租就算按四六收租,也起碼是四成收益。

故此,朝廷保留官田在手,對外佃租其實是很劃算的。

而對于百姓來說,永業跟租田當然有很大區别,但戴胄不直接把田給百姓爲永業,也沒錯,畢竟朝廷本就是因爲均田令推行不下去,沒田可分才要改革的,所以何必又非要充大頭把這些不多的口分田劃爲永業,這樣明顯也是對那些本就無地的百姓的不公,沒必要再加劇這種不公。

國家以國主自居,把地租給百姓租種,收的是田租。而一旦朝廷困難的時候,還可以把地賣給百姓,直接拿一大筆錢。

而永租權的設置,又讓這批特有的佃戶的承租權不受損失。

地主們擁有田地所有權,佃戶們擁有田地永租經營權,兩權分離,田地買賣不破租佃權,田地可以成爲一項純粹的資産。

“諸位,賤民部曲,提升爲良民客戶,推倒均田制,不抑兼并,是徹底的解放土地政策,使朝廷和農民的利益都得到保障。”秦琅說完,便坐下了。

宰相們一個個若有所思。

秦琅都說的這麽直白了,朝廷和農民的地位得到保障,那自然損失的就是地主豪強們的利益了。

而在座的諸位宰相,本身便是貴族官僚地主豪強們的代表。

(本章完)

追書top10

熊學派的阿斯塔特 |

道詭異仙 |

靈境行者 |

苟在妖武亂世修仙 |

深海餘燼 |

亂世書 |

明克街13号 |

詭秘之主 |

誰讓他修仙的! |

宇宙職業選手

網友top10

苟在妖武亂世修仙 |

苟在高武疊被動 |

全民機車化:無敵從百萬增幅開始 |

我得給這世界上堂課 |

說好制作爛遊戲,泰坦隕落什麽鬼 |

亂世書 |

英靈召喚:隻有我知道的曆史 |

大明國師 |

參加戀綜,這個小鮮肉過分接地氣 |

這爛慫截教待不下去了

搜索top10

宇宙職業選手 |

苟在妖武亂世修仙 |

靈境行者 |

棄妃竟是王炸:偏執王爺傻眼倒追 |

光明壁壘 |

亂世書 |

明克街13号 |

這遊戲也太真實了 |

道詭異仙 |

大明國師

收藏top10

死靈法師隻想種樹 |

乘龍仙婿 |

參加戀綜,這個小鮮肉過分接地氣 |

當不成儒聖我就掀起變革 |

牧者密續 |

我得給這世界上堂課 |

從皇馬踢後腰開始 |

這個文明很強,就是科技樹有點歪 |

熊學派的阿斯塔特 |

重生的我沒有格局

完本top10

深空彼岸 |

終宋 |

我用閑書成聖人 |

術師手冊 |

天啓預報 |

重生大時代之1993 |

不科學禦獸 |

陳醫生,别慫! |

修仙就是這樣子的 |

美漫世界黎明軌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