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7同學再相見1



畢逸笑着搖搖頭,“讓你失望了,我啊,還真是單身狗一隻。”

女同學們都露出不可思議的神情,他帥氣又有才華,怎麽會單身呢?

與此同時,大家心裏,某些情愫被慢慢喚起,包廂裏的氣氛有了微妙的變化。

喬靜垂眸,回憶呼嘯而來。

那年,大一,她是班裏很普通的女生,齊耳短發,軍訓之後,黑黑瘦瘦的,站在人堆裏,頓時消失不見了。

加上性格内向、慢熱,她幾乎成了班裏的透明人,可畢逸,卻是班裏所有人注意的焦點,無論是男生還是女生。

他陽光帥氣,高考分數是全班第一,籃球打得很好,還會彈吉他唱歌,某次班級露營,他帶着吉他,坐在石頭上彈唱的畫面,喬靜直到現在還記得。

他輕輕哼唱,聲音竟然那樣的好聽,感情充沛,直沖她耳膜心間。

隻是,兩人終究是兩個世界的人,他耀眼,她平凡。

那時,班裏系裏甚至學校裏,有太多的女生喜歡他,他會朗誦,又是籃球校隊的,無論走到哪,都讓人無法忽視。

甚至于同宿舍的舍友,都拜托喬靜幫她帶情書給他,可喬靜連親自幫别人送情書的勇氣都沒有,她把情書給了安月,讓安月去送。

她不想看到他收到别人情書時的表情,更怕自己在他面前,會掩藏不住心事。

畢逸再見喬靜,很是吃驚。

同學聚會年年舉行,可兩人卻陰差陽錯的,他這次來了,她卻沒來,她下次來了,他卻有事的,直到畢業後六年,才再次見面。

他記得有這麽個人,可印象中,她完全不是這個樣子。

現在的她,黑長直的頭發,穿着淑女裙,文靜優雅,與在座的其他人很是不同,仿佛來自另外一個世界。

畢業這麽多年,大家在社會中摸爬滾打,早就不可避免的沾上了世俗氣,可在她身上,卻完全沒有,隻是在她身邊坐着,都覺得很舒服。

“來,同學們,咱們舉杯。”

有人号召,兩人齊齊去拿杯子,手背就這樣毫無預兆的碰在了一起。

喬靜心裏砰一聲,面上卻絲毫沒有表露,她不想讓他看出自己的慌亂。

“抱歉。”他微笑點頭。

“沒關系。”她也回之微笑。

兩人視線相觸,一瞬間,有什麽融化了。

同學會結束之後,喬靜和安月在路邊等出租車,畢逸開着一輛白色卡羅拉,掉頭之後,停在二人面前。

“這個時間,不好打車,上車,我送你們回家。”

喬靜看着他善意的笑容,心裏突然有個念頭,他是不是看到自己站在路邊,所以特意掉頭過來的。

她心中生出一抹期待,一絲向往。

當年,他是她的男神,而現在,她也修煉的同樣優秀。

或許,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真的會早就一段緣分。

兩人上了車,喬靜的家在先,安月的家在後,畢逸先送了喬靜回家。

從小區門口,走到自家樓下,喬靜一直哼着小曲,心情很好的樣子。

她覺得,下車之前,畢逸看她的眼神頗有深意,她想,也許一會,他就會聯系她。

兩人互相沒有微信,但都在一個同學群裏,隻要他想聯系自己,有的是方法。

若他沒加自己,那就說明,她不過是自作多情,若他加了自己,那就說明,他跟自己有相同的感覺。

洗過澡之後,果然收到了畢逸的好友請求,喬靜的唇角漾起笑容,通過之後,兩人聊了起來。

回憶校園生活,互相了解近況,一晚上,兩人聊得非常開心。

喬靜不禁感歎,原來,緣分就在身邊,隻可惜兜兜轉轉這麽多年,才重逢。

潇思語參加的是高中同學聚會,她大學是在外省上的,大學同學都不在t市。

她一直都是女神,高中時便有不少男生暗戀他,隻是苦于不許早戀的教誨,以及高考的壓力,才什麽都沒說。

每每聚會,大家的關注點還都在她身上。

這次聚會,有些不同,一位從未參加過聚會的同學,也來了。

這人名叫杜哲,高中畢業後就去了加拿大,畢業之後,留在那裏工作,這次是公司在t市成立的分公司,考慮到他是本市人,所以特意派他回國負責分公司的事宜。

聚會前幾天,同學們就都在群裏讨論杜哲的事,說他現在很有成就,年薪不菲,在加拿大買了别墅,沒結婚沒女友,十足的鑽石王老五。

不少女同學躍躍欲試,潇思語沒有心思,經曆了阮亦凡的事,她就不想再跟這些随時可能出國的人有任何發展,省得到時候對方買張飛機票離開,傷心難過的隻能是她自己。

聚會前兩天,班長把聚會的地點和時間發到了群裏。

“嚯,大酒店,今年聚會這樣高檔?”有人看了聚會地點,忍不住驚訝。

這家酒店人均很貴,當然,環境好,菜色佳,可大家聚會一直是aa,考慮到不同同學的生活狀況,一般都會選在人均一百多的地方。

“放心吧,這次啊,是杜哲贊助的,他說請大家吃飯。”班長發話。

群裏一片歡呼感謝。

杜哲道,“這麽多年,我一直在加拿大,不能參加聚會,心裏很愧疚,覺得對不起老同學,所以這次是爲了表示歉意,大家不要客氣,到時候吃好喝好,就算是對我的原諒了。”

“什麽原諒不原諒的,咱們都是老同學了,看你說話生分的。”

“就是,要不是你,我們哪有機會去這麽高檔的地方啊,說謝謝還來不及呢。”

一大批馬屁精趕來,潇思語聽到滴滴滴不停的聲音,随意看了眼群消息,暗暗翻了個白眼,真是一群馬屁精。

她不愛參加同學聚會的原因就在這,有人吹,有人捧,無聊的很。

不過,有人請客倒是好事,省得像前幾次一樣,班長墊付了飯費,最後收錢的時候卻總有人推三阻四,或是“忘了”,弄得班長很爲難。

聚會當天,潇思語下午爲店裏新拍攝了幾套新裝,懶得換衣、重新化妝,她幹脆就穿着新裝去了。

妝容是專業化妝師化的,稍微有點濃,更突出了她妩媚的氣質,那條紫色及腳踝的長裙穿在她身上,婀娜多姿,搖曳生姿,再配上銀色blgblg的鞋子,和法式燙卷,像是從海報裏走出來的女神一樣,掃一眼就直擊心底的風情。

一進包間,所有人的目光就被吸引了過去,杜哲看到她,臉上更是露出驚喜的神色。

“潇思語,你來了,咱們有九年沒見了。”他端着紅酒杯,儒雅走來。

這人,跟潇思語印象裏的一點都不一樣。

記得高中畢業時,他還黑黑瘦瘦的,也不高,無論做什麽,都站在角落裏,很沒自信的樣子。

沒想到現在的他,這樣落落大方,氣質出衆。

“是啊,一晃,就這麽久了。”她抿唇一笑,彎彎眉眼有種天真感。

他似一陣清風,吹散了這滿屋的煙塵。

或許是因爲杜哲的加入,爲同學會注入新鮮血液,每個人的狀态都不同了。

而令潇思語無法忽視的是,整個聚會,他都在盯着她看,眼神裏全然是男人對一個女人的欣賞和愛慕。

聚會結束,潇思語先去了洗手間,整理妝容,出來的時候,發現同學們已經散了。

她去停車場開車,剛坐在駕駛位上,就見杜哲從一旁快步走來。

“我喝了酒,不能開車,能否勞煩你送我回家?”他扶着車門,彎腰含笑看她。

“上車吧。”除了這三個字,她不知道還能說什麽。

極具戀愛經驗的她,當然清楚,他是故意在等他。

否則,開車來的同學那麽多,隻要他說一聲,誰都會送他回家,再者,叫個代駕也完全可以,何必麻煩她這個女同學呢?

果然,上車之後,杜哲開始跟她閑聊,聊着聊着,就聊到的感情生活。

“聽同學說,你現在單身?”

“是,剛結束一段戀情,還不打算開始新的戀情。”她直白的表達心中所想。

像他這麽聰明,一定聽得出自己的言下之意。

“爲什麽?因爲受過傷?”他饒有興趣。

“就算是吧。”她不想過多解釋。

他再說什麽,她便淡淡回應,不想給他任何希望。

很快,到了杜哲所在的小區,下車之前,他問她要手機号。

“反正大家都在一個群裏,群裏聊吧,熱鬧。”她婉拒。

杜哲隻是笑笑,道了一聲晚安。

回家之後,潇思語半躺在沙發上,神色倦懶。

不得不承認,杜哲非常優秀,無論是外表還是内在。

若是之前,她會對他産生興趣吧。

可現在……

大概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她真的怕了,怕兩人濃情蜜意之時,他通知她,他要回加拿大,就像當初阮亦凡突然通知她去法國留學一樣。

“潇思語啊,潇思語,你到底不再是那個天不怕地不怕的你了。”

她自嘲一句,看向窗外,漫天繁星,而她的另一半到底在哪?

第二天,晚上,是薄佳奕的大學同學聚會。

場地是某位同學提供的,他開了間酒店,專門留出一個大廳,準備了自助餐,方便同學們邊吃邊聊。

大學同學散落在各地,基本上每年聚會,都是留在t市的同學來參加。

沒想到,這次迎來一個新朋友。

薄佳奕一進場,就看到了他,孟劭,她的初戀男友。

兩人同樣來自小地方,孟劭家條件也不太好,但比起薄家,還算湊合。

好歹,他是家裏的獨子,一家三口住在城郊邊界處的一處小獨單,父親是工人,母親打零工。

大學裏,條件好的同學太多了,兩人看到對方,就像看到自己一樣,漸漸的越走越近,終于在大二下班學期,在一起了。

兩人都很努力,努力學習,努力兼職。

他們拼命讀書,拼命賺錢,隻爲了有一天,能靠自己的力量,和班裏的同學,和這t市的人們更接近。

畢業既分手,兩人卻不這麽認爲,他們一緻決定在t市打拼,創造屬于二人的美好未來。

隻是很可惜,天不遂人願,畢業前幾個月,孟媽媽腦出血,雖然救了回來,卻從此失去了自理能力。

孟爸爸又要上班,又要照顧老伴,分身無術。

不得已,他隻得要求兒子回去,在本地找份穩定的工作,一家人共渡難關。

孟劭猶豫了許久,還是跟薄佳奕說了分手。

他愛她,不想和她分開。

可他太了解也太知道她了,她那樣争強好勝,拼了命都想混出點名堂的人,怎麽能跟着他回老家呢?

他不忍,不舍,愛一個人,就該成全她的夢想。

離開的時候,薄佳奕并不知道孟媽媽的病情,孟劭隻說他後悔了,留在t市太苦,不如回家考個公務員,輕松自在。

薄佳奕信以爲真,幹脆的答應了分手,自此,兩人徹底斷了聯系。

多年以後,在同學聚會上,她才從某位同學口中得知當年的真相。

那次聚會結束,她想了一個晚上,如果當初,她知道一切,會跟他回老家嗎?

她不知道,那份愛已經消逝太久了,她已經忘了愛着他的自己,也不知道當初的自己到底會做出怎樣的決定。

本以爲,這輩子都不會再見,沒想到,兩人竟然又在同學聚會上遇到了。

分别多年,他和當年一樣,風姿飒飒,宛如少年。

她在看他的時候,他也在看她。

她變了,變得那樣漂亮,那樣優雅。

她身上的衣服,拎的包,頸間的項鏈,腕間的手表,以及腳上那雙看似款式簡單,卻十分大氣的鞋子,每一件,都是名牌。

這一身行頭,怕是價值數萬,這樣的生活,是他給不起的,哪怕當年沒有回老家,他也沒有這樣的能力。

她非池中物,他從一開始就知道。

“佳奕、孟劭,這麽多年了,你們這還是第一次見面吧?”有同學道。

“是啊,當初你們可是郎才女貌的一對呢。”有同學調侃。

“可不,我還以爲你們一定會結婚呢……”有人口無遮攔,又匆匆收口。

------題外話------

感謝陝西人的媳婦送的财财狗,麽麽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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