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第一束陽光從實驗室光潔的玻璃上反射進裝着宋卿血液的試管裏的時候,方軍醫終于将所有的檢查都做完了。
“少将”方軍醫欲言又止
郝煜心中一慌,“怎麽樣?”聲音疲倦又幹澀。
“這位,可就是您尋找13的原因?”方軍醫大着狗膽問道。
郝煜冷着臉恩了一句。
“确實有13的殘留,已經深入血細胞,幾乎已經長成了一體。不仔細檢查,一般儀器都查不出來,融合度極高,與當年救下來的那些實驗體,完全不是一個層級。”
“對她的身體有影響嗎?”郝煜腦海裏閃過那小丫頭強忍着疼痛的一瞬間,心裏就忍不住一澀。
“少将,細胞太少,而且隻是表皮細胞,我也很難檢查,如果要細察,必須要骨髓細胞。如果您有空,最好帶那位過來一趟,您也知道,巧婦難爲無米之炊,這點細胞,真不夠”方軍醫看郝煜黑着臉,幾十歲的人了,都差點哭了。
郝煜揉了揉眉心,“算了,下次再說吧。”郝煜收了那一疊檢查報告便離開了。
回到嘉園,小姑娘已經起了,坐在陽台的吊椅上,陽光照在她的皮膚上,郝煜甚至可以看到她臉上細小的容貌。
他的小姑娘,真的很美。
宋卿在看書,穿着一條白色的長裙,娴靜的模樣讓郝煜恨不得将她摟在懷裏親到地老天荒。
她察覺到有人,一擡頭,郝煜便彎下腰,在她的唇上落了一個吻。
“怎麽回來了?”宋卿詫異,這幾天他不是應該很忙的嗎?
郝煜瞥了一眼宋卿的書,是一本法國著名音樂家的手記,全法文。
“看得懂?”
“自然。”宋卿笑,竟然生出了點頗爲得意的想法。
“真厲害。”郝煜摸了摸她的腦袋。
宋卿似是想到了什麽,從卧室中取出來一把吉他,是生日時郝煜送的那把。
宋卿彈了一首著名的法國情歌,悠遠又長情。
她很少在别人面前彈琴,上一次是因爲念安。這一次,是爲了郝煜。
更加的緊張。
“好聽嗎?”她問。
“非常棒。”郝煜從不吝啬誇獎她。到底還是有了小姑娘的脾性的,宋卿笑的淡,但是眼底都是滿足。
“走,今天陪你。”郝煜看小姑娘的目光都積聚在吉他上,忍不住擡上将吉他收了起來,然後便是一個深吻。
“晚上有個酒會。”
“沒事,一起。”
宋卿回到卧室,便看到桌上放了一個四四方方的箱子,是那個裹在炸彈之内的保險箱,沒想到這麽快便被送了回來,“你查出什麽了嗎?”
“放心,一切有我。”郝煜看了一眼那保險箱,眼眸深深。
宋卿出門,就看到郝煜騎在一輛摩托車上,頭上戴着黑色的頭盔,手裏拿着一個粉色的小頭盔。
他看到宋卿,便拍了拍後座,“上來。”
宋卿有些一言難盡硬生生的讓郝煜把那個粉的發甜的頭盔,戴在她的腦袋上。
宋卿跨上車,手自然的抱着郝煜的腰,郝煜嘴角勾着,小姑娘越來越習慣和他的相處了。
郝煜開着機車,帶宋卿去了一座老四合院。
郝煜将頭盔挂在機車車柄上,牽起宋卿的手,走進了四合院裏。
“我爸也是個軍人,我媽是帝都大學的醫學院的高材生,因爲愛上了我爸,所以當了軍醫,我爸當兵的時候,我媽就一直跟着他,早些年比現在還不太平,世界各地戰争不斷,我媽在一次随軍中發現懷了我,可是當時沒辦法,戰火正激烈,戰地也需要醫生。
我媽就瞞着我爸,後來月份大了,我媽就在朋友的幫助下申請回國了,沒告訴我爸,因爲那時候很關鍵,不能讓我爸分了心。可是,我爸戰死了,我媽當時本想,我爸回來了,她就告訴她懷孕了。可是,我爸沒能活着回來。
那時候,我媽懷着九個月的身孕,大雪紛飛裏,一路跑到了帝都機場,抱着回來的骨灰盒哭成了個傻子,爺爺說,那時候所有的軍人都哭了,後來我媽就郁郁寡歡,沒多久,生了我之後,就自殺了,直到自殺的消息傳來,我爺爺外公兩家才知道,我媽重度抑郁。
小時候,我很恨我爸媽,爲什麽,一個爲了國家不顧家庭,一個爲了丈夫,抛棄兒子。後來,我從了軍,才明白,一個軍人的責任。遇上了你,我才明白,愛情生死同穴的意義。”
郝煜牽着她走,告訴她哪裏是他小時候爲了躲爺爺小藤條的地方,哪裏是他第一次朝爺爺發火,踢碎了酒缸的地方,哪裏是姑姑抱着他懷念母親和父親的地方。
這個四合院,充滿了他父母的回憶。是他自己的私人領地,如今,帶着她,來了。
“這裏,我的第一顆牙,就是在這個磕掉的,那時候爺爺拿着煙鬥要打我,我一個沒忍住,就摔了。”郝煜目光柔和,似乎在想着那些久遠的記憶。
“我以前皮的沒邊,後來爺爺沒辦法了,把我往特種兵學院一扔,十二歲進去,十八歲出來,滿分畢業。那時候,爺爺和姑姑看着我一身軍裝,哭了。我才明白,他一個老人,帶着我一個孩子,總怕把我帶偏了,辜負了父母。嚴厲也好,仁慈也好,不管怎麽樣,親人始終都是親人。”
郝煜推開一扇門,裏面,是父母的靈堂,現在這個時代,設靈堂的,一般是都是大家族,因着父親小時候在這裏長大,後來父母的生活,也多在這裏,母親死前遺囑,叮囑他們,将他們的靈堂,放在這裏。
面前兩個蒲團,香案邊上都是幹幹淨淨一塵不染,顯然是常有人來打掃。
郝煜牽着宋卿,大拇指不斷的摩挲着姑娘的小手,對着靈堂說:“爸,媽,這是我的愛人。她叫宋卿,是個好姑娘。”
宋卿一瞬間有些慌張,從未這樣的緊張過,就算是面對着靈堂,依舊有一種見家長的感覺,不知所措,知道怎麽表現才能博得伯父伯母的喜歡。
原來這種緊張和在意,便是愛的表現。
宋卿反手握住郝煜,來給自己借一份安穩,她跪下,脊背挺的直直的,依舊一身淩然的無人能折的風骨。郝煜看着她,眼中有驚訝也有驚喜,也随了她的模樣,跪在邊上。
宋卿握着郝煜的手,手心都冒了汗。
她給二老磕了一個頭,道:“伯父伯母好,我叫宋卿,我很喜歡郝煜。”倏爾,覺得喜歡好似不鄭重,可無論如何,又說不出那個愛字,不禁,有些窘迫。
她總覺得,兩人之間終究沒有那麽深刻到談愛,可是,她又不懂,到底到了何種程度,才能說愛而不覺辜負。
就是因爲心中太過珍重,她才不敢,輕易說出那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