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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二章吞珠


将珠子拿在手裏的宗信知道它的特殊之處,但又不知道該怎麽辦。宗信沉默了半天,雙眼無神,整個人愣住原地一動不動。

沒過多久,宗信回過神來忽然撇嘴道:“沒用的東西,做成珍珠粉用來擦臉或是食用吧……麻煩,我直接吃了吧。”

宗信直接将整顆珠子吞進了肚子裏,沒人知道怎麽回事,宗信絕對不是這種怕麻煩而直接吞珠子的人。要将一顆珍珠拍碎用不了多少内力,一拍就粉粉碎,怎麽會麻煩呢?

“宗信,到底怎麽回事?吃了這顆珠子有什麽好處?”

宗信笑道:“對于你們來說,這顆珠子絕對沒有好處,無非就是賣錢。但對于我來說,這顆珠子倒是很有用處。你們也别管了,反正珠子已經被我吞了,難道讓我吐出來嗎?”

妖妖道:“相公,這顆珠子到底是什麽東西?剛才你有些失神,像你這個等級的高手不會出現這種狀态,而且失神之後立刻就把這顆珠子給吞了……說吧,這顆珠子到底什麽來曆,你吞下去有什麽好處?”

宗信解釋道:“事情是這樣的,這種珠子叫作龍珠,天下不止這一顆,這也是珍珠的一種,不過蚌殼裏産生這種龍珠卻是非常罕見。因爲一般情況下隻有海裏的海螺才會産生這種龍珠,爲什麽會出現在這個蚌殼裏我就不知道了。海裏有龍,龍在成年之前需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去尋找這種龍珠,一條龍必須要找到一顆自己滿意的龍珠之後才能踏入成年。他們會将這顆龍珠吞進肚子裏,作爲内丹繼續修煉。所以有火龍吐珠。這樣做的好處就是,這顆珠子包含了一個海螺所有的修爲和道行,他們吞下這顆珠子之後,就等于了搶奪了别人的修行,可以幫助自己提升,赤帝勾玉和白帝勾玉就是用這種珠子制作而成,這是赤帝和白帝修煉了很久之後的結果,珠子也當然會随之改變。”

趙匡胤眯着眼睛道:“那你爲什麽要把它吞下去,你又不是龍。”

“但是我體内有兩顆龍魂,我認爲龍魂或許可以利用這顆珠子繼續修煉也說不一定。反正兩顆龍魂沒什麽用,失去勾玉之後,它們就是魂魄而已,需要一個實體修煉。所以我把珠子吞下去,讓它們雙龍奪珠。”

宗信的解釋明顯不能讓所有人信服,但宗信身上的秘密太多,也沒人願意追究。

趙匡胤轉頭看着巨大的蚌殼,随後道:“老二老三,把這個蚌殼也放在火旁邊烤了,我估計味道不錯。長這麽大,也不知道多少年了,肉質或許會有些老。其它人也别看了,該幹嘛幹嘛,反正宗信不願意說,我們問也是白問。”

習慣了,真的習慣了。所有人都沒再說什麽,弄得宗信自己反而有些尴尬,做了這麽奇怪的一件事情,他們隻是問了一下珠子的來曆,然後就各做各的了。根本沒把這件事情放在眼裏。

宗信指揮着老一烤鳄魚和巨蚌,鳄魚就多放孜然和辣椒,口味重一點才好吃。宗信和白玉都是從西蜀而來,他們原本就喜歡吃辣,由其是烤肉的時候辣一點過瘾。

巨蚌就沒有必要了,放一些蒜泥和鹽在蚌肉上烤,很快就烤出了香味。所有人都随身帶着刀子,烤好之後讓宗信和妖妖先嘗,這兩人隻要确定這些東西無毒,其它人就可以安心的吃了。

雖然這兩樣東西都是自己抓來的,但畢竟誰都沒見過,不知道這東西能不能吃。宗信和妖妖吃過之後,其它人也開始吃了起來。

鳄魚肉的味道不像宗信說的那麽一般,味道極其鮮美,脂肪被烤之後有一股莫名的香料,由其是外層稍稍烤焦,一口咬牙油脂在嘴裏爆開,味道非常好。瘦肉松軟好嚼,香味幾乎充斥鼻腔,連呼吸都帶着鳄魚肉的味道。

鳄魚肉好吃,無論肥瘦。甚至鳄魚皮的味道也很不錯,因爲宗信說過鳄魚皮能吃,所以有膽大的就吃了兩口。如同外表一樣,很有嚼勁,牙不好的根本咬不動,但這東西越咬越香,雖然不是什麽正經吃食,但用鳄魚皮下酒确實不錯,而且這群人都是酒鬼,有這種下酒菜當然開心。

女人們對蒜香味的烤蚌肉更感興趣,蚌殼能産生珍珠,珍珠對女人的皮膚好,蚌肉當然也有同樣的功效。雖然鳄魚肉很好吃,但她們更喜歡吃烤蚌肉,肉質入口即化,一股淡淡的海香味,如果隻是烤蚌肉已經很好吃了,但蒜香味卻能讓整個烤蚌肉升華一般,越吃越香。

不過大蒜不多,所以有蒜泥覆蓋的地方隻有一半,一半蒜香,一半原味,按自己的愛好挑選。這幾天也吃膩了幹餅奶酪,好不容易有機會大家一起烤肉喝酒,這也是最開心的時候。

幽雲十八騎作爲契丹人最喜歡的娛樂活動就是烤肉喝酒,大夥圍在一個火堆旁邊,一邊喝酒一邊聊天,随時都可以吃到美味的烤肉。喝高興了之後,契丹人的反應就是摔跤……幽雲十八騎就是憑着摔跤來決定名次,每次都會有些改變,但改變并不會太大。

喝酒聊天,摔跤唱歌,這就是契丹人全部的娛樂活動了。幽雲十八騎雖然跟了宗信,但他們的這個習慣永遠也改不掉。其實人也都很喜歡這樣的晚會,有酒有肉,還能玩個盡興。

吃飽喝足之後,所有人回自己的帳篷睡覺。宗信的帳篷比較大,因爲裏面要住五個人。宗信和趙匡胤大部分的時間動靜都不小,所以這兩個帳篷分開左右,距離大部分都比較遠,他們好也落個清靜。

第二天,等所有人睡醒之後立刻啓程直接向北走,因爲許州原本是在豐州正北偏西的地方,因爲巴爾滋長期睡覺所以沒有帶好路,走到了正西偏北的方向去,直接現在直接北上便能到達庭州。

又走了好幾天,終于離開了這個荒漠地帶,來到了庭州城外。庭州依然屬于熱帶,但沙石已經非常少了,這是整個回鹘最富饒最繁華的一塊土地,一直作爲回鹘的首都。

隻要離開庭州,再往西去便是突厥和薩曼國,波斯人就是薩曼國其中之一。薩曼王朝非常強盛,國土面積極大,而且兵強馬壯。因爲薩曼國是多民族結合而成,所以并不是所有薩曼王國的人都是波斯人,但波斯人最是薩曼王朝的貴族,因爲薩曼王就是波斯人。

如今,除了突厥還占領一小部分地盤之外,離開回鹘就是波斯人的天下了,其它的小民族根本無法挑起事端。

距離波斯越來越近,宗信的期待也越來越大。隻要能拔除體内的金絲,功力會再次提升一步,到時候就可以成爲真正的絕頂高手了。如今的宗信還不足以稱之爲絕頂高手,哪怕與趙匡濟或是雷天孝對打,宗信也沒有必勝的把握,隻是大家站在同一個級别,未必會輸而已。

但面對真正的絕頂高手,宗信還是沒有辦法。雖然他救了郭威無數次,但郭威想要殺他的話,宗信絕對跑不掉。

“感謝聖火,我們沒有走錯路,馬上就要到庭州了,我已經看見遠處的城鎮。”巴爾滋一直害怕帶錯路,因爲宗信是重要的合作夥伴,如果他在教主面前說自己的不是,到那時候真的不好辦。

巴爾滋興奮道:“宗信大師,等到了庭州我先去通報一聲,宗信大師就在客棧暫留一步。”

“嗯~”宗信還在車裏打坐,繼續提升自己的真氣純度。如今宗信感覺每天都不一樣,真氣不斷外洩,但卻緊緊的包裹住自己,仿佛每一天都在變的更強大。如今就連宗信也不知道自己的功力到了什麽程度,這段時間真氣外洩之後,這些真氣便緊緊的覆蓋着宗信的全身,讓他随時都在提升。

當來到庭州城外,巴爾滋先行一步離開馬車,随後向城裏走去。宗信一行人根本沒有想過要跟蹤他,因爲他們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那就是先去大吃一頓,然後再找個地方好好睡一覺。

長途跋涉沒有一個不累的,就算他們是武林高手也并不喜歡這樣的旅途,雖然旅途中有很多的樂趣,但生活條件上不可能太舒适。帳篷再舒服也不如床和屋子,客棧裏的東西雖然普通,但是在客棧裏吃飯很方便,也不用收拾什麽,隻需要給錢就行了。

宗信一行人的愛好就是吃和玩,旅遊是爲了玩,去到一個地方之後當然要大吃當地美食。庭州的水和草比整個回鹘其它地方加起來都多,所以這裏的野生動物資源非常豐富,就連酒店裏吃的也是各種野味。

鹿肉是這裏出名的補品,除了鹿茸之外,還有阿膠和鹿血酒。當宗信的嘴碰到鹿血酒的瞬間,頓時有一種異樣的感覺。在中原,所有的酒都屬于是黃酒類,直接用高澱粉煮到半熟之後,澱粉遇水變成了糖,等它自然發酵,這樣就成了酒。

但是到了回鹘地區之後,感覺酒精度明顯上升一個台階。因爲這裏大多是用糖份含量很高的葡萄作爲原料,所以發酵之後的酒精度明顯要比中原的黃酒高出許多。但這個鹿血酒的酒精度甚至比葡萄酒更高,這又是怎麽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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