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講道理



僅聞其聲,李飛燕便楞住了。

此音唯有天上有,人間那得幾回聞?

這是李飛燕入世四十八載,聽過最動聽、悅耳、魔性的聲音,她徹底楞在了那裏,任由火花在手中翻騰,似乎渾然忘記了縱火燒屋的初衷。

入眼的一雙黑色長靴,雖然不加修飾,但單一的黑色,以及沒有一絲褶皺的鞋身,仿若透出道不盡的貴氣,低調而不失奢華。而随着李飛燕鼓起勇氣緩緩擡頭,再看見的是白色長褲,雪一樣白,幹淨利落。往上便是一條閃閃發光的金腰帶,李飛燕從未見過這麽多金子做的腰帶,不由得癡了。

僅僅下半身的裝備,就震住了這如狼似虎的李飛燕,再往上,她已經沒勇氣看了,也許是被金腰帶震撼,也許青蓮居士的名頭,早已在這十裏八村傳的根深蒂固。

便是老村長也癡了,他不知道這俊美少年是不是青蓮居士,但以他的認知,唯有‘神仙’二字才能形容眼前之人的氣質。

老村長進過茅屋,裏面空空如也,哪有半個人影?

但偏偏這少年從裏面走出,不是神仙又是什麽?

想到這,老村長的雙腿直打哆嗦,心中的敬仰一發不可收拾,拐杖一丢,就要跪地行禮。

“老伯,不必拘禮。”

俊美少年神色淡然,不怒自威,輕聲開口,如降神谕,無形若有神威,使得老村長無法低頭,無法行禮。

老村長心中駭然,一時僵在了那裏。

這時候,俊美少年再次開口:“大嬸,擡首一見。”

“呃……”

李飛燕輕應一聲,目光從那華麗的金腰帶上移開,深深吸了幾口氣,這才微微擡頭看去,可越往上看,她的眼珠子就掙得越大,直到看到李白的臉,她的心就像被一劍穿過,心跳仿佛瞬間停止了,周遭的一切都仿佛都靜止了。

如果帥是一口劍,那麽李飛燕已被劍氣所傷……她從未見過如此帥氣的男性,便是馬脖子村第一帥,在這人的面前,都要被秒的連渣都不剩。馬脖子第一帥,時常将‘帥死人了’這話放嘴邊,李飛燕其實還是信的,但在這一刻,她根本不信了,在她看來,這世上能帥死人的,唯有眼前之人。

“啊!”

李飛燕忽然用手捂住了雙眼,因爲似乎有着一道強光透過,實在太刺眼了,刺得她雙眼生疼,隻好捂住。

英雄的帥氣,常人豈敢正視?

即便李白從王者掉到青銅,從巅峰跌落谷底,一身符文散去,但依然留名英雄榜,一言一行,哪怕不說話,僅僅站在那裏,也不是凡夫俗子所能直視的。

看着依然趴着的李飛燕,李白輕聲問:“大嬸,你真要殺我的狗?炖我的雞?燒我居舍嗎?”

這原本是詢問的語氣,可聽在李飛燕的耳中,就像是被逼問一樣。

此時的李飛燕,哪裏還有縱火燒屋的氣勢,但到底是不識字的女子,膽氣還是有點的,忍不住小聲嘀咕:“誰讓你的狗玷污阿花的。”

李白微微一笑,道:“人生如夢,短短百年,方知及時行樂。何況還是一條狗,狗生更短,數年而已,交歡乃狗之常情,講究的是你情我願。你也看見了,我的沙皮小狗骨瘦如柴,一陣風就能吹倒,所以,若是你家阿花不願意,我的沙皮小狗又怎麽可能玷污它呢?”

“這……”

這倒是實話,這沙皮小狗太瘦了,阿花以胖聞名馬脖子村,要說阿花不願意,這沙皮小狗看似還真拿阿花無法。

“居士所言極是。”老村長在一側點頭。

李飛燕大字不識,做事全憑心意,雖然不怎麽懂這些話,但李白的聲音實在好聽,哪怕有心反駁,卻也想多聽幾句。

“大嬸,人非草木,孰能無情?狗何嘗不是?一雙情侶,能在茫茫人海中相遇、相知、相戀,本就是緣分使然,天意注定。我的沙皮小狗,能越過這十裏牧場,找到阿花,而阿花也恰好相中沙皮小狗,這也是緣分,是天意啊!”

說到這,李白微微一頓,似想到了什麽,長歎一句:“人生得意須盡歡,千金散去還複來……實不相瞞,我的沙皮小狗也不是凡種,而是荷蘭小國的上供異種,我朝元芳将軍怕我寂寞,故不惜千裏将它送于我手,據說有靈性,可這等靈物,就這麽被阿花給……哎!罷了罷了,緣分使然,天意注定啊!”

“啊……元芳将軍,難道是……我的天啊!”老村長震撼不已,身爲唐朝人,他豈能不知李元芳?隻是沒想到這骨瘦如柴的沙皮小狗既然還有這等背景。

對于這些話,他深信不疑,畢竟每年二月二,都有京城大人物來訪,某一年,據說李元芳親至,原來是送狗來了……

再次看向李飛燕,老村長内心感慨萬千。這事怎麽看,都是李飛燕賺了,因爲說到底阿花再好看,也終究是隻土狗。而那沙皮小狗既然是荷蘭國的上供異種,被這等靈物糟蹋,實乃天之大幸,身爲阿花的主人,李飛燕偷着樂都來不及,怎麽還倒打一耙?

“老娘……呃!奴家知道了。”

李飛燕雖然無法直視李白,但目光卻是在李白的身上遊走,聽了這些話,如同聽天書一般,但大緻還是知道自家的狗賺了。既然如此,倒也不糾結于此,而是柔聲問道:“可是,奴家被你雞,弄斷了肋骨,這事怎麽說?”

這本是質問的話,但從李飛燕口中說出,完全沒了質問的口氣,倒像是飽含着無數柔情。

老村長嘴角抽動,他發誓這輩子沒見過李飛燕如此溫柔的一面,這兇神惡煞的馬脖子村第一女村霸,究竟是怎麽了?

“這事好說……”

卻見李白笑道:“不過小骨伴我多年,抓去煲湯,我心不忍。這樣可好?我太白牧場牛羊千百,大嬸可牽走一頭肥的,牛馬不論,就當湯藥費。”

“什麽?”

老村長瞪大了雙眼,一臉的不可思議,他懷疑自己聽錯了,青蓮居士既然會賠湯藥費?都是這胡攪蠻纏的李飛燕自找的好吧?

“這多不好意思嘛……”

李飛燕咬了咬下唇,最終點頭道:“既然居士這麽說了,那奴家依你就是了,隻是奴家肋骨斷了,不便行走,如果可以的話,還請居士送奴家一程,不過……要是收留奴家一晚,就更好不過了。”

老村長歎了口氣,似乎明悟了一些道理。

可就在這時。

“咻!”

一道劍氣飄過,茅草屋轟然倒塌。

李白手持長劍,一步跨出,站到了十丈之外,漠然開口:“居舍已塌,無地收留。退走吧!區區斷根肋骨,如何不能行走?我觀你空有一身英雄資質,卻無一顆英雄之心,若十裏地就難到你,此生注定平庸。”

“什麽?”

老村長驚呆了,倒不是被茅屋倒塌吓到了,而是居士口中的‘英雄’,英雄……乃是站在王者世界巅峰的存在,這片大陸的所有人,沒有不想成爲英雄的,哪怕馬脖子地勢偏遠,卻還是對英雄的概念,有着一定的認知。

英雄印十年一出,王者世界就多一尊雄,至今爲止,榜上有名七十八,武則天、狄仁傑、李元芳、楊玉環……誰不是呼風喚雨,家喻戶曉的存在?

他們便是英雄,是大唐皇朝的頂梁柱。

“李飛燕有英雄資質?”

老村長忽然覺得腦袋不夠用了,這彪悍的女村匪,大字不識的女流氓,既然有英雄資質?

這些話,若是從别人口中說出,老村長的拐杖早就招呼過去了,但說這話的是青蓮居士,是李元芳這等英雄都要讨好的青蓮居士……

“走!飛燕,咱們趕緊走。”不知爲何,老村長忽然血液發熱了,杵着拐杖一把揪住了李飛燕的衣服,也不知哪來的力氣,竟是将一臉呆滞的李飛燕揪了起來。

“還不謝過居士。”老村長激動說道。

“謝過居士……”

李飛燕雖然蠻橫,神經大條,卻不是傻。英雄的概念,自王者世界形成時,就一代代流傳了下來,饒是她這樣村婦,也都知曉。所以在聽到自己有英雄資質,李飛燕也頭腦發熱,愣在當場,稍作片刻,才及時醒悟。

“老娘有成爲英雄的資質?那我們馬脖子村……嘿嘿!等老娘成爲英雄,馬脖子就不叫村了,那叫……馬脖子國!”

李飛燕有些飄飄然了,在老村長的攙扶下,一瘸一拐的走了一會兒,就牽住了一頭不怎麽瘦的老牛。李飛燕沒有爬上牛背,也許是爲了青蓮居士說的‘英雄之心’。至于選牛不選馬,自然是牛在村裏實用啊!

漸漸地,兩人一牛消失在視野中。

直至兩人離去很久,手持長劍的李白這才将劍一丢,随意的躺在了黃沙之上,猛灌一口酒,輕歎道:“古人從不欺我,天大地大,唯婦人與小人難養也。我青蓮居士二十三年稱雄,十步殺一人,千裏不留行,縱橫蠻荒無敵手,沒想到也會有今天。”

英雄資質,世人皆有,但用來糊弄村婦,李白還是頭一遭,劍仙也絕非浪得虛名,可他的劍,絕不是用來斬尋常百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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