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長老尾随着白衣客,一前一後,走在小道上。
荒涼的野外,頭頂日頭正毒。
這還是其次的,畢竟,白衣客戴着鬥笠,她也頭罩布巾,可以起到減輕日頭荼毒之作用。最主要的,卻是饑渴難耐。
要知道,胡長老可是天沒亮就離開了回雁峰,于今都午時将盡,她幾乎是水米未沾,雖然她的功力極之深厚,但是,終究是血肉之軀,又豈能隔絕人間之煙火?
當然,在原則上,人家白衣客并沒有要求她跟随着,反而,是她不知搭錯了哪根線不知不覺的跟随人家的屁股後面而已。
走了好一陣子之後,前頭的白衣客忽然轉入了一條岔路,繼續默默前行。
胡長老也很自然的跟随走着。
一會兒之後,胡長老聽見了潺潺流水聲,然後,映入眼簾的是一條清澈的溪流。
白衣客在溪流畔的樹蔭下坐了下來。
胡長老自然也跟随到了樹蔭下,擡眼望去,卻見溪流之中,居然隐隐約約遊弋着一些魚兒,她不由得一喜,腳下微跺,飄身而出,居然在水面上滑動起來,那柔軟無骨般的身段扭動起來,宛如碧波仙子般曼妙無比,隻是眨眼之間,便手到擒來捉住了兩尾肥美的魚兒,然後返身回岸,一雙麻鞋,竟然滴水未沾!
白衣客贊了句:“好俊的輕功。”
胡長老嫣然一笑,居然恰似那小姑娘一般不勝羞澀,然後,将手上的魚兒往白衣客一扔,道:“出家人忌葷腥,還是勞駕你把魚兒弄了罷。”
她的意思,自然是不想親手宰殺魚,避免血腥。
白衣客微微搖頭,無奈的接過魚,他原該回駁對方:既然忌葷腥,還打人家兩條無辜的魚兒主意作甚?
但是,他是該想象到的,一個忌葷腥的出家人不得不作出一定的妥協,那已經說明了她身體的生理需求已經忍受到了極限,就生似一個原本懦弱到極緻的人在飽經摧殘欺淩之後被迫拿起了殺人的兇器之無奈。
在這種時候,指責,質疑,是不夠厚道的。
故而,白衣客什麽都沒有說,走到水邊,将魚開膛清洗了,然後,在地上攤開一張油布,在胡長老很是不解的眼神之中,因爲,她在白衣客殺魚的時候,已經撿了一堆柴枝,準備烤魚使用的;然而,看樣子,他好像沒有生火烤魚的樣子,卻是左手拎起一條魚尾,右手晃動處捏着一把匕首,刷刷的,仿佛魔法加持,轉眼之間,均勻條狀的魚肉被削落在油布上面,他左手隻剩下一個連着魚頭的骨架,将之扔掉,又拎起另一條魚如法泡制,如此,油布上便堆起了小堆魚肉條塊。
胡長老忍不住道:“你不會是準備讓我吃這些生東西吧?”
白衣客不答,從懷裏掏出幾個小瓷瓶,逐一打開塞子,往魚肉撒上一些粉末,迎風微拂,胡長老忍不住打了個噴嚏,抽了抽鼻子,難過道:“好像是花椒和辣椒粉?”
白衣客鬥笠微微點了下,最後滴了幾點香油,在匕首翻搗之下,竟然油光鮮嫩香氣漂流,讓人食指大動。
胡長老大是驚訝,忍不住道:“賣相還蠻不錯的樣子,卻是不知味道如何?”
白衣客抓過一段樹枝,匕首揮動,削去外皮,中間剖開,一番修飾之後,俨然一雙筷子,将之遞給胡長老,後者接過,遲疑了一下,感覺沉默着的白衣客挑釁的盯着自己,咬了咬唇,賭氣似的夾起塊魚肉慢慢的放入嘴裏,停滞了那麽二三息,然後猛一嚼動,咕噜一聲,咽了下去,然後,好像要飯看見金子一般,兩眼放光,一邊倒吸冷氣一邊筷子沒停的夾着魚肉往嘴裏送,赫然是一副根本停不下來的模樣。
直到發現了油布上的魚肉所剩無幾,大半都進了她的胃,也飽了,才尴尬了,不好意思的把筷子送與白衣客面前,似乎忽然想起這男女共用雙筷子貌似不适合,即便是出家人跳出塵世束縛,終究還是男女有别,便打算縮回去,但已經遲了,白衣客一手接過筷子,另一手遞過去一壺酒,胡長老隻好接過酒壺,看着白衣客毫無任何顧忌的使用着她的筷子夾食魚肉,粉臉泛上一層紅暈,低聲道:“謝謝。”
白衣客的竹笠微微搖動一下,低沉道:“舉手之勞,不會讓師太難以吞咽,便足夠寬慰。”
胡長老喝了點酒,淡化了口裏辛辣,笑道:“何止不會難以下咽,簡直是我有生以來吃的最好美味!如果年輕二十年,我便是叛離佛道,也要嫁給你。”
“額……咳咳……”
白衣客筷子一頓,咳嗽起來,卻是被嗆到了,哦,應該是被胡長老的話給雷着了。
那後頭的話兒一出,胡長老便立刻後悔,雖然她長期外交江湖,相較同輩同道,性格豁達的多,然而,究竟是成名多年的老江湖了,且還是名門大派的大長老,兼出家高人,言行舉止,自需恪守着某些道德規範,可如今,居然近似調戲一個甚至并不熟悉的男子,可說是與常規嚴重悖逆的!
所以,她急忙解釋:“你别想多了,我隻是打個比方,在誇你的手藝。”
白衣客微微點頭,把剩餘的魚肉全幹掉之後,把油布在溪水洗去污漬,放在樹下草叢,讓它陰幹。
胡長老看着他來來去去的身影,咋看上去,好像很忙碌的樣子,但是,仔細看,卻是宛若行雲流水,絲絲入扣,仿佛,他的一舉一動皆暗符天地規則,讓人油然生出一股親近感情。
所以,當白衣客再次回來,安靜的坐下的時候,胡長老感覺了,仿佛,整個天地都安靜了下來,她心裏的各種煩躁,焦慮,宛如清流洗滌,清爽無比,靈台清明。
她忍不住充滿詫異的看着白衣客,難以置信的道:“你太強大了,居然能以你強大的氣場無聲無息的改變别人的情緒!假設用途殺人,豈非一念之間取人性命?”
白衣客道:“殺人的時候,我更樂意用手,嗯,比較有成就感。”
胡長老居然無言以對。
總不能,她作出反駁:殺人,不能光靠手,有時腳也可以完成的。
那不是廢話嗎?
殺人就是殺人,難道,方式不同,工具不同,殺人的本質會有所區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