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身經百戰,并經受過嚴酷訓練的八旗軍也是相當頑強,“卻而複前,如是者三”雙方激戰多時,盡管土司兵們非常饑餓,而八旗雖以衆擊寡,卻仍然難分勝負。
連後來清朝史料也記載道:“明之步兵,皆系精銳兵,骁勇善戰,戰之不退,我參将一人、遊擊二人被擒。”(見《滿文老檔》上,第117頁)“川兵營甚堅”(清代谷應泰《明史記事本末》
“諸将奮勇迎擊,敗白标兵(即白旗),又敗黃标兵(即黃旗),擊斬落馬者二三千人”(皆見清人谷應泰《明史記事本末》)擒後金一參将、二遊擊。
川兵營甚堅,後金多次進攻無果。八旗勁旅“死于槍弩者數千人”,努爾哈赤急以“後軍往助”。
李永芳找到被俘的明朝炮手,親自解開捆綁,人賞千金,用來攻擊川軍,發炮無不立碎者。
經過激烈交鋒,川軍終于饑餓疲勞,難以支持,全部被殲滅。
周敦吉、秦邦屏及參将吳文傑、守備雷安民等皆力戰而死。
周世祿從西北逸出,鄧起龍、袁見龍奪橋西奔,帶領殘軍俱走入浙營,繼續堅持作戰。
浙兵布陣于渾河五裏之外,列置戰車槍炮,掘壕安營,用秫稭爲栅,外塗泥巴。
後金兵消滅江北川兵,迅速渡河把浙兵包圍數匝。
就在北岸血戰之際,南岸以童仲癸、陳策率領的浙江兵三千人也在離渾河五裏處布列戰車铳炮,紮營響應。
努爾哈赤深感川兵之勁厲,再三告誡剛剛慘勝的八旗兵“勿輕敵”,并故意強調“仲癸所将皆川兵”以警醒部下。(錄自《三朝遼事實錄》)
後金兵得以集中兵力攻浙兵營,明總兵陳策、童仲揆、張明世、戚金等将領沉着應戰,積極布陣,誓後金兵決一死戰。
明軍以火器射擊,殺傷相枕。火藥用盡,兩軍便開始短兵相接。
戰鬥極爲激烈,明軍的步兵沒有弓、撒袋,他們持三尺長的竹竿槍和腰刀,披甲胄,外套一層厚棉,刀、箭不入。
在夜幕降臨時與後金兵交戰,一度勝負未分。
但後金增援部隊加入,明軍浙營潰敗,陳策戰死。
後金兵萬矢齊發,童仲揆與戚金、張名世及都司袁見龍、鄧起龍等并戰死。
後金前後損失雅巴海、布哈、孫紮欽、巴彥、雅木布裏、西爾泰、郎格、敦布達哈、木布、祿汪格等戰将。
總兵朱萬良、姜弼率領三萬餘援兵,行至白塔鋪,觀望不戰。遣兵一千爲哨探,遭遇到後金的将領雅松。
雅松望風而逃,明兵放槍緊追,直追到後金左翼四旗兵營前。
努爾哈赤得到報告,氣憤至極。在後金兵向浙兵營圍攻萬分危急的情況下,明總兵李秉誠、朱萬良、姜弼始進前一戰,遇阻擊先後敗去。
朱萬良部明軍稍經交手即行潰退,沿途被皇太極一路追殺,傷亡三千多人。朱本人後來也身死于遼舊之役。
此時苦苦鏖戰多時的八旗軍與川浙兵仍然打得勝負難分,統帥陳策、童仲癸再派使者向袁應泰叩首求援。
袁已經吓破了膽,竟以後金強大派兵也扭轉不了戰局爲由拒不答應。
雙方血戰到天色将晚,八旗援兵又趕到戰場!童仲癸見已方援兵遲遲不至,遂與部衆将士都抱成仁之心,決死回馬殺向數倍于已的後金軍,最終除極少官兵幸免回遼陽外,陳策、童仲癸與副将戚金、将領袁見龍、鄧起龍、張名世、張大鬥等大小将校共120多人全部義無反顧、悲壯殉國。
這一戰可見女真八旗并不是不可以戰勝的,隻是豬隊友誤國!隻恨白杆兵和戚家軍人數太少!
代善等人聽到戚家軍便是心中一緊,代善問道“地雷和戚家軍有什麽關系?”
蘇布地回道“當年大明北方兵力孱弱,又加上南方倭寇,所以奴才的先祖們經常南下打草谷。
但是後來,戚繼光來了,先祖董狐狸率蒙古鐵騎三萬入寇,戚繼光以車營抵擋,自己率八千铳騎突襲先祖牙帳,大破我部三萬鐵騎,俘先祖侄子長昂,先祖僅以身免,戚繼光扣關逼先祖請罪。
萬曆三年(1575年),長秃率兀良哈鐵騎五萬入寇,戚繼光又率火槍騎兵隊出塞包抄,一口氣打垮五萬蒙古騎兵,活捉長秃。
這其中就有地雷等火器,那地雷就埋在土裏,用肉眼看難以發現,人一踩上去,就會爆炸。是一種極其陰險惡毒的火器。”
一直波瀾不驚的皇太極突然色變,連忙喊道“之前範永鬥送來的書信在哪?”
範文程不知自己的主子怎麽突然這麽大反應,當即就去找書信,很快就送到了皇太極桌案上。
皇太極看完後,臉色很黑,他寒聲道“該死,這範永鬥對于劉元昭的軍隊隻是一筆帶過!裏面提到了戰車營,铳炮極多等隻言片語!”
代善也是臉色一變“難道大汗懷疑劉元昭的部下是仿照了戚家軍嗎?”
皇太極臉色稍緩“本汗确實有這樣的擔心,不過,川兵還在明廷麾下,不是劉元昭的部下,要是劉元昭聚集川兵的白杆兵,以及戚家軍,三萬!這得多少人馬填進去!”
像代善,蒙古爾泰等老将對此都是聞言色變,對于十年前的那場血戰,他們是記憶猶新。
蒙古爾泰喝道“絕不能讓劉元昭這賊子活着!他必須死!”
多爾衮問道“諸位哥哥,真的這麽嚴重嗎?”
代善點頭道“嚴重得很,那一戰八旗就是戰死的就有數千人,還不說受傷的了,就是将領也死了十幾個。最後也是慘勝。
十四弟,咱們八旗底子薄,就這麽點人,多死上幾次,八旗就完了。絕不能讓白杆兵和戚家軍再出現!”
多爾衮聽到這話,也收起了笑臉,以及輕視之心。
皇太極下令道“動用在明國内部的勢力,一定要把這劉元昭給本汗查清楚,查個門兒清!然後把他掐死在陝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