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發明家



陶德的這個拐杖是侯志幫他設計的,找手巧的工匠制造的。

跟現代拐杖類似,可以在咯吱窩下撐着輔助走路。

到了近前,侯志闆起臉:“你也不怕抻着了?”

“呵呵,我輕點活動,不用腿上的勁兒。”

“哼,你要是把腿弄壞了我可不管。”

侯志把自己想做啞鈴的事跟他說了。

“嗯,我安排人手盡早磨制吧。”

陶德又繼續練習射箭去了。

看着他撅着屁股的樣子,侯志突然想:是不是可以做個木輪車啊。

一方面是想給陶德做個輪椅,因爲傷筋動骨一百天,就算陶德是原始人,體質強悍,怎麽也得七八十天的時間才能完全恢複。

由此,侯志進一步想到制作馬車了。

确切地說是制作馴鹿車。

那頭成年馴鹿侯志已經基本将其馴服了。

另外兩頭小的将來也會更加馴服。

要是能讓馴鹿拉車那不事半功倍嗎?

從道理上講制作木車、木輪子應該不會太難。

但仔細想想制作木輪子又不太簡單。

難道砍一棵輪子那麽粗的樹,橫截面兒一點點切下來嗎?

不要說這一帶沒那麽粗的樹,就算有,憑石斧子也很難砍斷。

或者像加工弓箭一樣,把木頭一點點彎曲呢?

那也太費事了。

突然,侯志就想明白了。

或許是一塊兒塊兒木頭兌起來的吧。

比如割出一塊兒塊兒錐形的有點弧度的木頭,然後一點點拼湊。

做出那種近似于實心的木頭輪子,中間掏出個小洞,可以轉動車軸就可以了。

不過,這個工程量太大,先做點更簡單的器械,回頭再來鼓搗這些吧。

最容易做的器械莫過于單杠、雙杠了。

尤其單杠,侯志本來想找兩棵有樹杈的,間距比較合适的樹。

直接往上架一根棍子就OK了。

可找了半天真沒找到合适的。

不是距離太遠,就是樹杈夠不上。

最後隻能找一棵樹了,旁邊再豎一根木樁子。

這種樹多的是,侯志一口氣找了五棵。

至于雙杠就算了吧,一個雙杠需要六根木樁,下面還得有地盤兒。

對勉強吃飽肚子的原始人來說,這也未免太奢侈了。

侯志尋摸了一圈兒,全體族人已經做完早操了。

開始個子忙碌各自的工作了。

大首領和魯雅率領着兩支狩獵隊各奔東西。

姬娜率領捕魚者出海捕魚。

其他人也各自忙碌着。

侯志找來幾名工匠分别制作單杠和輪子。

尤其輪子,侯志反複解說畫圖,好半天他們才充分領悟。

經過反複思考,侯志決定先做獨輪車。

這獨輪車試錯的代價小,作用卻不小。

每個工作部門要是都能配上一輛輛獨輪車,工作效率肯定事半功倍。

等獨輪車試制成功了,再試制馴鹿車。

獨輪車這個想法讓侯志很興奮,又開始浮想聯翩,再搞點什麽發明創造。

最先想到的是做個石磨。

當然,這是被饞蟲勾引的。

現在部落有野麥子了,侯志多想弄點饅頭、餅之類東西吃啊。

哪怕粗糙的麸子面也可以。

侯志想着都口水橫流了。

可仔細想想又覺得不妥。

全部落的人想吃面的就侯志自己。

甚至想吃麥子的都沒幾個。

原始人跟文明時代的人不同。

他們屬于原始人飲食。

說白了他們的飲食結構是脂肪、蛋白質、碳水化合物。

而文明時代的人是倒過來的,主要吃米面之類碳水化合物。

然後才是蛋白質、脂肪。

至于這兩種飲食方式孰優孰劣那就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事了。

專家都搞不明白,别人又怎麽搞的明白。

反正有一點可以肯定,吃肉的人體力好。

比如像大首領這樣的,他吃肉還不一定管飽。

但體力就相當于文明時代的奧尼爾、張伯倫那種。

單手可以舉起一個白鬼成年男子。

姬娜身爲未成年女子體能也秒殺侯志了。

侯志甚至連那些身高一米七零左右的白鬼女人都比不過。

既然大家都沒有吃面的想法,侯志動用工匠寶貴的時間去制作石磨有點說不過去。

隻能暫緩這個想法,抽空自己動手,啥時磨好啥時算。

眼下最要緊的是提高生産效率。

一時半會兒想不出來,侯志就來到房後的畜欄,來探望自己的那些寶貝們。

眼下,畜欄裏有三隻幼年猛犸象,兩隻半大的巨豬,一隻成年的和三隻幼年的馴鹿,一頭半大的駝鹿。

另外還有侯志最喜歡的獨角獸。

當初,把獨角獸撿回來時侯志還納悶兒呢。

這麽活潑健康的孩紙,獨角獸的爹媽怎麽不要他了呢?

回來幾天後才發現獨角獸的一隻眼睛發炎了,如果不及時治療就會變成獨眼獸。

侯志先用草藥給他洗了幾天,症狀稍微緩解了一點,但還是沒好。

有了鹽巴後又用鹽水洗了幾次。

鹽巴這玩意不光是用來吃的,還有很強大的消毒功能。

用鹽巴水洗了幾次後,獨角獸眼睛的炎症消失了,一下變得亮晶晶了。

每次看到侯志過來,它就搖頭晃腦直往跟前湊,侯志就給他撓一撓。

剛子平時沒事的時候就趴在畜欄跟前,盯着這些牲畜們。

簡直就像狗腿子一樣。

牲畜飼養這邊,侯志安排了兩個人。

是兩個白鬼婦女。

她們以前就在白鬼營地飼養牲畜,因此很有經驗。

起碼知道那種動物吃哪種草。

眼下雖然隻有這麽幾頭牲畜,但除了馴鹿、巨豬身材正常點外,其它都是巨獸,個個食量驚人。

她們兩個光是割草就累得屁颠兒屁颠兒。

有時還得找其它人幫忙。

這裏面适合馴養的其實隻有馴鹿和豬。

豬可以圈養,馴鹿可以放牧。

其它的像猛犸象和駝鹿都太彪悍了。

馴養好了适合用來馱運貨物。

最好再抓幾頭牛和羊。

這是文明時代的現成經驗。

根據這些經驗,牛和羊比較适合放牧。

看着一個白鬼女人在用木頭給小猛犸梳理毛發、撓癢癢,侯志靈機一動。

想起了一個發明創造。

可以做幾個毛刷子,順便也做幾把牙刷。

而且豬鬃毛都是現成的。

那兩隻巨型野豬身上的鬃毛都快趕上刺猬身上的刺了。

由此侯志又想到該做幾把梳子。

既可以給動物梳理毛發,也可以給人。

部落這些人,不論男女都留長發。

當然,他們也不得不這樣。

因爲他們沒有剪發的工具。

石刀可以割皮肉,割頭發還是有些困難。

頭發長得太長了,影響活動時,他們就用火燒斷。

正所謂斷發紋身。

侯志本來是留寸頭的。

到了這裏一個來月,頭發漸漸長起來了。

恐怕要不了多久侯志也該長發飄飄了。

所以得早做打算啊。

侯志讓一個白鬼女人幫忙割了一小把豬鬃毛。

接下來,就回去準備其它材料。

先得弄一塊兒木闆兒。

這可沒有現成的。

侯志找來一根直徑十五公分的圓木,用石斧劈成兩半兒了。

本來想再把半根圓木直接劈成木闆。

結果一不留神就劈岔了,把半根圓木劈成了劈柴。

侯志這個心疼啊。

倒不是環保的理念。

而是因爲部落的兄弟們用石斧砍一根樹木太辛苦了。

剩下的半根,侯志就投鼠忌器了。

小心翼翼地處理着。

在這個沒有金屬器械的原始年代,不光獲取材料艱難。

處理材料也極大的浪費。

這麽一根圓木,侯志想加工成木闆。

處理好了,能加工成兩塊兒甚至四塊兒木闆。

處理不好了一塊兒都困難。

最後變成一堆劈柴。

爲了加工好這塊兒木闆兒,侯志用了溜溜的一天時間。

快到傍晚的時候,魯雅率領的第二狩獵隊回來了。

這一次,他們充分發揮了弓箭的威力。

十名狩獵隊員幾乎人手一隻獵物。

有的打了隻野雞,有的打了隻兔子。

旺旺脖子上還扛了隻成年的羚羊。

隻是大首領率領的狩獵一隊還沒回來。

魯雅說:“大首領他們追擊猛犸象群去了。”

侯志不由得有些擔憂起來:不知道大首領他們會不會遇到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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