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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11章 人至賤則無用


第11章 人至賤則無用

姜時宇見買買買明明腳扭了,腳踝都已經腫了,卻還是要像沒事的人一樣走路,就默默地走進了離得最近的商場咖啡廳。

買買買以前很懶,每天走路都很少,但就算是一天兩千步封頂的“運動量”,家裏都還有給她請專門的形體老師。

說是形體,但幾乎沒啥具體的上課内容,就是教買買買怎麽走路走地好看的。

買買買的原則是,路能不走就盡量不走,但每走一步都要儀态端方。

聽起來好像挺高大上的,實際呢,就是閑得有點神經。

整天無所事事的人,總也得給自己找點事情做。

這種神經,導緻了買買買的行走能力和她的年齡達到了風馬牛不相及的高度。

買買買走路,從來都不看路。

是那種着急走幾步路就會把自己的腳給扭了,或者幹脆直接就摔倒的。

姜時宇最開始和買買買談戀愛的時候,就整天要和雷達似的,看看買買買前進的路線上有沒有什麽不平整的地方。

四肢健全的、超過二十歲的成年人,走路能力卻和個兩歲小孩子似的。

人類行走的能力并不是天生的,而是需要後天不斷地熟能生巧的,是姜時宇和買買買相處久了才再度明白的道理。

這也是買買買一開始出去打工,每天都會被開除的原因。

因爲擔心,買買買非要出去打工,姜時宇就寸步不離地跟着。

但買買買不知道吃錯了什麽藥,性情大變,非說一定要憑自己的努力站起來。

最近這幾個月倒是好了一些,姜時宇幾乎都沒有再聽到買買買說自己的腳出了什麽問題。

姜時宇還以爲買買買的行走能力,有了質的飛躍。

直到剛剛看到買買買的腳踝才發現,買買買的進步是怎麽來的。

買買買的腳踝腫的很大,但她除了走路稍微慢一點,就看不出來有任何的異常了。

曾經的買家大小姐,在短時間之内提升的,不是走路能力,而是忍耐力。

“時宇,對不起,最近這段時間是我做的不好。”

“我也是想要自己學會承擔責任。”

“我家的這些事情,要是都讓你幫我解決的話,就會有更多的人,覺得我和你在一起,是要給買樂高找後爸。”

“你是知道的,我和買樂高根本就不屬于這樣的情況。”

買買買在姜時宇對面坐下。

姜時宇沒有像平時一下,一坐下就把買買買要喝的和他自己要喝的都點好。

服務生在旁邊站着,卻等不到姜時宇開口,隻好看了看買買買。

“你給他來一杯美式,不加糖,加六分之一的奶,奶不要冰箱裏面直接拿出來的,要先熱一下再加,然後給我一杯水就可以了。”買買買現在特别理解服務員站在桌邊無人搭理的感覺。

“你還記得我喜歡喝什麽啊?我以前去你寝室,每次喝的都是加糖不加奶的咖啡。”姜時宇說這句話,不知道是驚喜還是幽怨。

“我以前不是一直都沒怎麽長腦子嗎?先天比較不足,未來會好好努力的。”

“時宇,這麽久都沒有和你聯絡,是我的不對。”

“如果你今天不說,我還真的沒有發現時間過的這麽快。”

“以前每天都覺得日子好無聊、好難熬,現在卻是連今夕何夕都沒有時間想了。”買買買還是買老大的時候,壓根不知道“歉意”這兩個字是怎麽寫的。

現在卻覺得,這個世界有太多需要她覺得抱歉的事情。

“所以你就一次都沒有想到我?”姜時宇從始至終都在糾結同一個問題。

“我是沒有時間想吧,我現在每天想到都是怎麽打工賺錢,怎麽讓買樂高刮目相看。”

“我知道你對買樂高有意見,我以前也是一樣。”

“可是,買樂高一直到現在都還隻是一個不懂事的小孩子,我是需要負主要責任的。”

“家裏發生這麽大的事情,他肯定是吓到了,才會這麽沒有安全感。”

“他才三歲,他有些混亂也是正常的。”買買買在家裏出事之前,對買樂高又多麽厭惡,現在就有多麽抱歉。

“他本來就一直是阿姨在帶的,讓一切都維持原樣不好嗎?”姜時宇更願意接受他和買買買以前相處的模式。

“三歲的小孩是叛逆期,會有他自己的一套邏輯,用成年人的道理和他說,根本就說不通。”

“你讓我看着一個三歲小孩,不吃不喝就這麽餓死嗎?”

“你可能不會相信,但是我現在心裏最真實的想法是樂高他比我還要成熟,他說的道理,甚至是他的價值觀,都要比我更正确一些。”買買買不知道自己對買樂高是什麽樣的感情。

太過于複雜,以至于無法形容。

“我剛和你在一起的時候,你說你要遠離家,遠離買樂高,你說你希望生活在一個沒有買樂高的世界裏。”

“那時候,我讓你跟我一起到國外念書,你說你英文不好,出去了不知道要怎麽生活。”

“半年前,你家裏出事,就連傭人也一個接一個地走了。”

“你打電話問我要怎麽辦。”

“我當時就說了,讓你不要害怕,我會馬上回國想辦法讓你的生活恢複原樣。”

“請新的保姆,找新的家庭老師。”

“你說你爸爸媽媽過兩天就會回來,你說你暫時不需要我的幫忙。”

“你說你一切都很好,隻是不想要見到買樂高。”

“然後呢,買樂高把你弄進了醫院,你家的事情稍微穩定了一點,就想不起來自己還有一個男朋友了?”

姜時宇在說這番話的時候,覺得自己很幼稚,可他卻沒有辦法不生我氣,他到國外幫買買買置辦訂婚的禮服,就幾天的時間,買買買差一點就要去喝孟婆湯了。

姜時宇想起他趕回國,在醫院見到毫無血色的買買買,就心有餘悸。

買買買變成這個樣子,是買樂高一手造成的,而且還是蓄意爲之。

“我覺得我爲了你,什麽都能忍,做我最不想最不想做的事情,接受我最不願意接受的工作安排,爲你做的一切,我都甘之如饴。但我大概是高估了自己的忍耐力。我爲了你什麽都能忍,但我忍受不了你完全不愛我,徹底忽視我。”

姜時宇還是希望買買買能夠意識到兩個人之間的問題,并且适當的做出一些改變:“我接受不了你讓一個小孩,橫在我們兩個人之間,你覺得他說的話,比我說的話更值得你去改變自己。不管我再怎麽努力,你都因爲他,對我越來越冷漠,我想說,我真的已經盡力了。”

姜時宇并不是真的想要和買買買分手,他隻是被冷落了太久。

“時宇,說真的,我沒有想過你會和我提分手。我當時想到要和你分手,是因爲我家裏出事了。我說我怕連累你,實際上是擔心你會和其他離我而去的人一樣。”買買買之前提分手,是想給自己留最後一點尊嚴。

但是姜時宇并沒有就那麽離開了。

買買買相信姜時宇的真心,相信姜時宇是那個要和她在一起一輩子的人。

所以,在她這麽突然地被姜時宇提出分手的時候,買買買首先想到的是,姜時宇會不會也是因爲家裏也發生了什麽事情,基于和她當時同樣的原因,忽然說要分開。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爲,你提分手,完全是因爲買樂高?”買買買最後說的這句話,雖然像是在問個問題,但更多的還是在思考。

“算是吧,我陪我媽出國做手術之前,你也沒有什麽心思在我身上,但你至少還會時不時地捉弄我。我甚至非常享受你以前變着法子作弄我的樣子。”姜時宇覺得自己已到了人至賤則無敵的程度了:

“可你現在,卻連捉弄我的心思都沒有了。你讓我明白,什麽叫人至賤則無用。就算我更賤一點,接受我們的生活裏面有一個無處不在三歲的小孩。那你能發現你的生活裏面還有一個我,還有一個男朋友嗎?”

姜時宇這一天的情緒,一直都處于崩潰的狀态。

這大概是年少時愛情最經常有的狀态。

會自己和自己約定。

會因爲對方根本都不知道的約定而歇斯底裏。

情窦初開的年紀,誰還沒有那麽一點做作,誰還不需要那麽一點存在感。

姜時宇再怎麽努力,都沒有辦法讓自己從四十六天的牛角尖裏面鑽出來:

“如果不是今天我在商場遇到你,你能想起你上一次給我打電話,已經是四十六天之前的事情了嗎?你說買樂高是你最不想接受的人,然後你兩個月之前就費盡心思,拼了命地給他準備生日禮物。”

姜時宇說這番話的表情很複雜,有愧疚、有無奈、有不甘,甚至還有些期待。

姜時宇從來都沒有想過要和自己第一個喜歡的女孩子分手,可他真的被冷落地太久了。

可如今的情況,已經超出了他的認知和承受範圍。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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