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瓦倫丁



既然知道了目标是誰,就要早做準備了。

亡靈法師最擅長的是馭使鬼物,其次是控屍,也就是如奇幻小說中描述的那樣驅使骷髅,僵屍以及煉制黑騎士,巫妖爲自己作戰。

當然,對于一個不入流的亡靈法師,恐怕連最低等的實體亡靈骷髅士兵都難以驅使,頂多能用負能量操控一些厲鬼或者平民轉化成的骷髅,更别提黑騎士,巫妖這種高等亡靈了。

鬼物就如那一夜的邪靈,等閑人根本奈何不得其分毫,但對于血氣強悍的武者而言,一聲吼都有可能将其震碎。

最低等的鬼物頂多隻能吓吓人,但既然能夠做下滅門慘案,不是邪靈也是厲鬼了,這種鬼物,就不是尋常武者能夠對付的了。

當然,王恺可以,而且是很擅長,拿惡魔跟鬼物比,就相當于拿森羅殿的閻羅跟底層鬼差比一樣,這次任務怕是真如探囊取物一般容易了。

但王恺表面上卻不好顯露出來這種輕松之意,而且那地方距離瓦倫丁旁的大修道院太近,強大的大主教能夠感應方圓數百裏内的黑暗氣息,而且惡魔的力量太有辨識度,所以能不用就最好不用。

因此王恺對理查德道:“這次對付的是一名不入流的亡靈法師,所以理查德,你今天能替我去一趟教堂,帶回來些聖水嗎?”

理查德點頭道:“可以,少爺。”

海都是個信仰自由的城市,所以教會的勢力不是很大,教堂的主持者按照三品聖制來講也隻是個大司铎,所以當地教堂的聖水就算含有聖光,也是非常稀薄。

但要理查德去要,肯定是得到大司铎親手祝福過的聖水,效果雖然肯定不如亞瑟手中由他導師制作的聖水,但用來對付一個低端亡靈法師,還是很穩妥的。

事情敲定,理查德也就離開了,臨走前又放下一袋子錢币,約莫有三十多第納爾和部分銅阿斯。

亞當雖然表面上對他不聞不問,但心裏還是在乎自己這個兒子的死活的,這筆錢估計也是他的私人支出。

一天修行不提。

當晚,王恺沒有給露娜講故事,早早就睡下了,是爲養精蓄銳。

待到第二天天剛蒙蒙亮時,他便收拾好行囊,将昨天準備好的聖水,附魔十字架裝好。“惡魔号角”肯定也是要帶的,直接背在身後,昨天買的一條子彈帶挂在腰間,裏面整齊排列了一圈總計三十五發黃澄澄的子彈。

子彈帶類似于古地球西部牛仔經常帶的那種,區别隻是一者纏在胸前,一者圍在腰間。

蒼雪之瀑更是必不可少,這把劍雖然已經耗盡了能量,不可能再助他輕松斬殺篇章級巅峰的那種強人,但也是一把絕世神兵。

還要提前去廚房準備一些面包和肉幹做路上的幹糧,這個時代的肉幹是真難吃,硬得像是皮鞋,純粹用鹽腌的,也不放調料,不過比起那些傭兵們吃的“百年古屍”,他家廚房裏做的肯定要好得多。

此去約克鎮有四百裏地,這年頭可沒通火車,古羅馬帝國時期修築的372條大道如今隻剩寥寥幾條,因此一來一去,怎麽也要一周的時間。

别看古代小說裏經常描述什麽“千裏馬可日行千裏”等等,實際上在勇士之地,據大多數路況下,隻有軍隊驿卒傳遞緊急軍情時,才能做到日行三百裏,而且還得中途換馬,不恤牲口。

他騎過馬,很清楚要是按照日行三百裏這麽跑,到地方了自己的骨頭架子可能都要散架。

而且這次任務對時間的限制很充盈,應當也是星家族提前打點好了的。

吃過早飯,露娜便幫他拿着包裹送别。

哥哥要走了,而且至少要一個星期才能回來,她小眉頭皺得挺緊,全程沒有笑臉。

王恺輕輕刮了她的小鼻子一下,笑道:“别皺眉了,這次回來給你做好吃的。”

他牽着馬正要出門。

露娜點了點頭,想了想,突然又叫住他,在他猝不及防之下,蹦起來,一口吧唧親到了他的臉上。

“哥哥,要小心。”

王恺笑着揉了揉她的小腦袋,點頭應道:“我會的。”

随後上馬,揮鞭。

他沒有乘那四匹白馬,而是很摳門地選擇了最普通的馱馬,這純粹是因爲他的騎術不好,星家族盛産魔劍士,又不盛産騎士,想要趕路也趕不了多快。

路途很長,過程也很枯燥。

單人獨行,又免不得招惹一些不開眼的強盜,被他輕松料理掉了。

待到兩天過後,他的眼前便出現了一座巨大的城市。

哪怕早有耳聞,但當王恺到達約克鎮與海都之間的這座瓦倫丁城時,仍舊吃了一驚。

不是太雄偉壯觀,而是太寒酸,那低矮的城牆頂多有三米高,也就能防禦得了強盜和傭兵團夥,在成建制的軍隊面前,立刻就會被摧垮。

不過這也是正常,這個時代的大封建主都居住在城堡裏,瓦倫丁雖然是一座城市,但說白了還是借助靠近海都這一優越的地理位置而發展起來的物資集散地,算不得真正的大城。

“這座城的領主好像是貴族同盟裏的那位卡爾伯爵吧。”

王恺下馬,準備進城。

卡爾伯爵雖然與他的父親亞當爵位相等,但說實在的,兩者地位真的不匹配,瘦死的駱駝比馬大,星家族這個海都的執政家族,哪怕日薄西山,也不是内地貴族能相提并論的。

勇士之地是徹頭徹尾的貴族統治,大小的封建主密布在整個西方世界,在帝國統轄的領地下,自騎士階級開始,男子伯侯公,五級貴族層層遞進。

或許在某些西幻小說中,還描述過勳爵這一爵位,高于騎士,低于男爵。

然而王恺打聽過了,在勇士之地其實并沒有具體的“勳爵”這一爵位,但确實有這個稱呼,比如王恺自己,雖然沒有爵位,但又是貴族嫡長的,就可以被尊稱一句“凱因勳爵”。

當然,“勳爵”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對男爵,子爵,伯爵,侯爵四個爵位貴族的泛稱。

而公爵就不一樣了。

因爲公爵絕大多數情況下,都統轄着一方公國,地位崇高,僅次于帝國皇帝,甚至在以前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公爵都擁有着帝國皇位的繼承權,被稱作“選帝公”。

所以公爵,絕不能冠以勳爵的名頭,那是非常失禮的行爲。

貴族同盟,則是建立于一百年前勇士之地的玫瑰戰争後,屬于曆史遺留問題,當時的帝國繼承人有兩支分家,蘭開斯特家族和約克家族。

兩大家族都是金雀花王朝王室的分支,約克家族是愛德華三世的第四子的後裔、蘭開斯特家族是愛德華三世的第三子的後裔。

後來戰争最終以蘭開斯特家族的亨利七世與約克的伊麗莎白聯姻爲結束,聽起來簡直兒戲,原本打生打死的兩大仇敵,居然反倒聯姻了......

不過在勇士之地,有的時候戰争就是如同兒戲一般的存在,許多時候,戰争無法征服那些大小領主,偏偏聯姻就能讓他們停止反抗。

因爲法理上,征服者就擁有了被征服國家(領地)領主頭銜的繼承權。

這一點就如地球西方曆史上,神聖羅馬帝國的哈布斯堡王室,通過聯姻這一手段,統治了大片大片的廣袤領土,這其中甚至包括偏居一隅的西班牙。

這玩意兒就叫做法理征服。

貴族爵位的含金量主要看其領地,領地越富庶便越有錢,人口便越多,也就能培養更多的騎士。

部分貴族例外,比如海都貴族。

一個騎士一般情況下所能擁有的封邑一般就是個小莊園,自給自足,鐵匠鋪,馬廄之類的設施應有盡有,人口多少不一,大概在一百上下浮動。

莊園的武裝力量隻有騎士老爺以及他的扈從。

而一名男爵所擁有的封邑,就足以擴展到村鎮級别,人口成千上萬。

往往一名大男爵,手中的武裝力量能夠達到五十名騎士(全副武裝的鐵罐頭),上百名全副武裝的士兵與騎士扈從(中裝騎兵)。

小男爵的話,估計頂多有三四名騎士,王恺就屬于小男爵這一列。

而一些大男爵的權柄甚至不下于一些偏遠貧困地區的伯爵。

此時,日暮已經西垂,王恺正要出示自己的家族徽記進城。

突然聽到了熟悉的聲音,确切地說不是聲音熟悉,而是語言。

他回過頭,便看到一個黑發黃膚的中年男人。

那個人似乎正在自言自語,但不時蹦出來的詞彙,聽起來正是一口字正腔圓的“漢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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