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霸氣



死了?

看着身軀幹癟下去的小壹,商時有一瞬間的無措感。但很快他便反應過來,打開籠子,将小壹提了出來。

本來稍顯豐滿的小壹,此時毛發濕漉漉的,血液從體内流出将白色毛發染成血紅色,鮮血滴落在桌面上發出滴答的聲音。

看着這一幕,商時沉默片刻。

他沒想到自己隻想實驗一下,卻将小壹殺死了。當然,他眼中倒是沒有什麽感傷。他驚訝的是這股氣流的強大。

“血肉意志應該是在我第一天變異就存在了,那麽是原本就那麽強大,還是因爲自己死了近百次後,才鍛煉出來的?”

一邊思考着,商時一邊将小壹提到廚房,将血液清洗完畢之後,他拿起菜刀将小壹給開膛破肚。

器官全部損壞了。

扒開小白鼠的肚皮,看着内部的器官,商時發現小白鼠體内的器官全部呈碎肉狀,顯然剛剛那股氣流直接将小壹的體内器官給震散了。

将廚房收拾一番後,把地上滴落的血液清理幹淨。

做完這一切後,商時也稍微想明白了。

生成這股氣流的是自己的身體,那麽自己身體變強,這股氣流的力量也變強,這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缜密的邏輯。

當然,讓商時這麽認爲,自然不是那麽兒戲的想法。他剛剛努力回憶着第一次震懾住那隻吉娃娃的情景。

他發現當時是在思考事情的時候被那巨大的犬吠聲吓住了,反應過來後,情緒的憤怒在一瞬間達到一個峰值。

就好像起床氣很重的人,熟睡的過程中被叫醒,還是半夜三四點的時候,那簡直就要氣炸了。

雖然他當時沒那麽嚴重,但情緒對比剛剛殺死了小壹的那股假象而來的憤怒,還是達到了要求的。

但那隻吉娃娃隻是恐懼,并未有什麽異樣,也沒有受傷。這才是他認爲自己的身體變強,導緻這股氣流變強的原因。

當然,也有另一個猜想。

那就是小白鼠的生命層次太低,所以他可以輕易利用這股氣流殺死。但貓狗的生命層次又要高一層,所以隻是感到恐懼。

此時的商時,倒是非常希望是後者。

隻是這個希望太過渺茫了。

畢竟都能把變異的金絲猴震暈,你一隻沒有變異的吉娃娃,憑什麽隻是恐懼?這不合理。

“希望那隻猴子強一點。”

商時暗道,因爲在花海公寓,這股氣流明顯把那金絲猴給震暈過去了。以現在來看,這不是一個好消息。

如果金絲猴被那群人帶走,然後檢查發現體内器官出現損壞或者變化,那自己有很大概率被發現。

畢竟麻醉劑隻是麻醉,遠達不到破壞器官的程度。

想着,商時也反應過來,現在他不應該把這個能力稱之爲血肉意志了。之前那麽稱呼,是因爲他以爲這是身體對危險自發性的保護行爲。

現在看來,這能力還是在他掌控之内的。隻是之前他不知道,這能力需要情緒來引導。

現在知道了,自然應該換個叫法了。

想了想…

商時将記事本上的血肉意志四個字劃掉,他寫下了兩個字。

霸氣。

圍繞在周身的無規則氣流和氣體類似,且能震懾生物,令這些生物臣服恐懼,甚至還具有很強的殺傷力。

在商時看來,這很霸道。

那麽以霸氣來形容,自然就名副其實了。

而這兩個字,也包含着商時對自己未來的盼望。古往今來,能被霸氣來形容的人,都是王者般的人物。

他希望自己以後也能如此,不是爲了争霸,不是爲了殺戮,隻是想讓自己的實力強大,有自保能力,能守護自己的家人。

他就是這樣的一個人。

在未變異之前,他的家庭算得上富裕,所以商時平常的時候就比較懶散,很少有上進心。因爲商時知道自己除了帥之外,他的其他能力并不突出,就算努力很有可能一輩子也賺不到他家拆遷後得到的資産。

那努力還有啥用?

以前的商時是這樣想的,所以就算找工作被拒絕,他也沒有什麽負面情緒,有種得過且過的想法。

但看了一場超級藍月月全食的天文現象後,他身體變異了,他突然有壓力。

這股壓力,就是他近一個月來一有時間就開始研究自己身體的主要原因。

現在壓力更強了。

之前隻是猜測這個世界上還有其他變異的生物。而今天晚上,卻證實了他的猜測。讓他知道這個世界上确實還有其他生物發生了異變。

爲了以後不成爲其他生物砧闆上的魚肉,爲了以後能平等的和其他強大的生物說話,他隻能迫使自己變得更強。

在一個錢主導的社會上,你沒錢,隻要身體健全,總有活下去的辦法。

但如果以後是一個以實力主導的社會,沒有實力,很有可能就會失去生命。

因爲規則會不一樣。

而生命和金錢在不同人的眼裏權重不同,商時自然更看重生命。

這就是他一改常态,如此努力的原因。

操你娘的超級藍月月全食!

面無表情的心裏罵了一句後,商時開始試驗第二個想法。

那就是将意識狀态融合進肉眼,這樣以後他想看清楚霸氣的變化,也能即刻了解。

雖然他睜開眼睛,同時展開意識狀态,也可以看到霸氣。但太淡了,很容易忽略。

不過商時很快就失敗了。

“果然…和我猜測的一樣,意識狀态雖然能夠讓自己擁有360°全方面的視野,且保持理智冷靜,還能抑制喪屍化,可還是太弱了。”

意識狀态,更像一種輔助能力或者光環。本不應該用強弱的字眼來如此片面的形容。

之所以這麽形容,是因爲對比他的肉身來說太過弱小。這個弱小不是指意識狀态的戰鬥力,而是掌控肉體衍生出來的異能的能力。

剛剛他勾動霸氣的時候,就很困難。

現在他想讓意識狀态和肉眼融合,兩者合一,發現也很難。

這就好比,他的大腦發出指令讓手拿起筷子。

結果手懶洋洋的根本沒動彈一下,覺得你這個大腦那麽廢物還命令你爸爸?給爺爪巴!

所以想成功的話,商時覺得,自己必須讓意識狀态也變得強才行。

這樣才能如臂使指的運用自己的能力。

他現在也能運用自己的能力,但隻能依靠本能。

本能運用,上限或許強,但比較粗糙。如果意識狀态能融合進來,就能精細運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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