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事兒?”李樂辰配合性的發了三個字,并且爲了顯示自己端正的态度,還加了一個問号。
沒錯,一般情況下跟朋友發信息,誰還打問号。
吳群芳依然秉持自己一貫的說話說一半,吊足人胃口的宣傳口作風道:“你出名了。”
出名,可以出的好名聲,也可以出的壞名聲。
不過依照李樂辰的學渣身份,是後者的可能性會更大一點。當然,學渣也分宅家裏打遊戲的那種和在外面打架鬥毆的那種,屬于前者的李樂辰按理說不會惹出什麽事兒。
也正因爲如此,這八卦消息才更吸引人。
群裏的同學紛紛冒泡問怎麽了。
看差不多攢夠了人氣,吳群芳才開始說:“我在嶺城論壇上看到李樂辰的照片了。”
說着,還真發了一張照片上來。
這叫有圖有真相。身爲宣傳委員,她報道的小道消息從來都是有依據的。
李樂辰也好奇,趕緊點開來看。照片上确實是自己,并且還就是上午的自己,在小區外那個廣場上,這不背景那涼亭就杵在那兒麽?
關鍵,照片上的自己戴着那副黑框眼鏡,自己出門戴這副眼鏡,也就昨天傍晚跟周蜜一起,還有就是今天上午了。
這照片有什麽問題嗎?除了有些模糊之外,自己各方面都挺正常。而且從姿勢和表情看來,那會兒應該正是那個微胖男子暈倒,王大壯去搬水的時候。
不過看着不像是手機拍的,倒像是從視頻裏截的。
視頻......
該不會是天網工程那種吧......
想到這裏,果然在照片的右上角發現了日期和時間。這種格式的照片,絕逼是天網工程的視頻截圖。
但爲什麽自己要被人肉?
不過倒是很多人不認可這張照片。
“這是李樂辰嗎?完全不像啊。”
“李樂辰不戴眼鏡的吧?”
“好像是不戴。”
“看身形有點像,不過五官太模糊了,分不太清。”
“@宣傳委員吳群芳,你怎麽能确定這就是李樂辰?”
呵呵......
李樂辰感歎自己在班級裏的低調程度,就是屬于那種戴不戴眼鏡都沒人知道的。
不過,照片确實是李樂辰本辰了。
嶺城論壇嘛,很好找的。
本來就開着電腦在遊戲挂機,搜索“嶺城論壇”,在“嶺城雜談”首頁就找到了一個題爲“緊急尋人”的帖子。
進入,赫然便是這張吳群芳發上來的照片。
往下拉,内容卻很簡單:我朋友上午在佳和小區外的廣場出了點事,現緊急尋找照片中的這個男生。
卧槽!這帖子歧義太大了!
李樂辰真想罵娘。
那個微胖男子分明是中暑暈倒,自己還采取了足以救命的急救措施,什麽叫“出了點事”,搞的好像自己跟他暈倒有什麽直接關聯似的。
該不會是想要訛人吧?
那個醫生,就那個再三叮囑讓自己要學醫的醫生,他應該可以證明自己是做好事不留名的那種吧?
也怪不得吳群芳說話說一半,敢情是這信息來源就模糊不清。
不過李樂辰倒确實是因此出名了,因爲帖子發出去才半個多小時,跟帖已經超過三百條,浏覽量更是已經破萬,這在一個本地論壇上确實屬于熱門貼。畢竟這年頭,小城市裏真正可看可參與的熱鬧是不多的。
随手往下翻了翻跟帖,大體都是這種調調:
“樓主說清楚,到底什麽情況?”
“是不是你朋友被這個男生撞了?逃逸還是怎麽的?”
“既然是在佳和小區門口,問問佳和小區的保安啊,很可能是小區裏的人。”
“我就住在佳和小區,沒見過這樣的男生。”
“我是佳和小區的保安,看上去不太像我們小區的,不過也很難說,照片太模糊了。”
“關鍵到底發生什麽事了,樓主也不說清楚,要是好事什麽的,當事人自己看到可能就跳出來了。”
“我分析應該不是什麽好事,要不然怎麽不說清楚。”
“典型的人肉,沒啥好說的,肯定撞人逃逸了。”
李樂辰抽了抽嘴角,他真的很想登錄嶺城論壇來個回帖,說明這根本就是件做好事不留名的事兒,隻是不知道爲什麽突然要對自己來個人肉。
道謝,也不是這麽個道謝法吧?
确實,棒球帽男子發的這個帖子不是爲了向李樂辰道謝的。他若寫明了這事兒屬于學**,搞不好很快帖子就沉了。隻有充滿歧義,大家才會各種議論。議論越多,帖子越熱,帖子越熱,找到這個男生的可能性就越大。
而事實證明,他這一做法的精明程度,比他冒充送水小哥進入小區還是要高一些的。
至少已經在學着發動群衆鬥群衆了。
并且,就在剛才,已經有人跟帖給了一個比較明确的信息:照片裏的這個男生,應該是我們班的同學。
棒球帽男子趕緊追問了這個回帖,問學校和班級,順利就得到了想要的信息——嶺城第二中學高三(7)班,李樂辰。
之後,吸取之前底子不清、情況不明導緻行動無效的錯誤,棒球帽男子也不貿貿然就确定,而是第一時間跟嶺城第二中學政教處聯系上了。
這回,要把事情說清楚了。
沒錯,就是熱心助人那種,當事人還準備給學校送表揚信或者錦旗之類的。當然,前提得确認這視頻截圖中的人,确實是他們學校的,應該、可能、大概,是高三(7)班的李樂辰。
這邊李樂辰還在一條一條翻看帖子下面的跟帖,畢竟三百多條,并且還在以接近看帖的速度增加。
同時,微信群裏依然議論紛紛,有認爲截圖裏的不是李樂辰,也有覺得像的。不過吳群芳很肯定,說照片裏的就是李樂辰。
倒不是吳群芳跟李樂辰很熟,而是吳群芳也住在佳和小區,今天上午複印店抓賊那會兒她剛從外面回來,看着一群人從複印店裏沖出來,也遠遠圍觀了有人暈倒的事兒。
本來一開始也沒認出是李樂辰,畢竟他好端端的戴了一副黑框眼鏡,倒是隔壁班的胖子王大壯,還是很醒目的。
而正是因爲确認了另外一個是王大壯,聯系一下也住在小區裏的同學,這才笃定了李樂辰無疑。
至于李樂辰爲什麽戴眼鏡,吳群芳分析他跟王大壯一起在複印店轉悠,準沒什麽好事。
做壞事,自然是需要僞裝的。
而跟帖回複的那個人,也是吳群芳。
因爲覺得這事兒沒必要藏着掖着,是好事就該受表揚,若是做了有損班級榮譽的事兒,她身爲宣傳委員,也有必要積極揭發。
另一邊,嶺城第二中學政教處主任曹文明正在接聽一名自稱姓水的男子的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