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西市附近,燊哥邸店。

開市的鼓聲伴着後廚熱火朝天的燒菜聲,幹柴烈火噼啪作響,白色的蒸汽彌漫。

燊哥忙得滿頭大汗,他本就長得滾圓,肚子大,腿短,前後張羅起來就像一個快速旋轉的陀螺。後廚裏幾眼爐子都燒着火,幾個廚子忙碌不休,其中兩口大鍋裏燒着滿滿的水,爐竈前擺着一排木桶。這邸店前面是店面,中間是堆棧,後面爲客舍,此刻店面裏幾組奇特的客人,有壯碩宛如誇父的羅刹人、也有身量不足三尺的僬僥人、有從頭到腳都罩在皂紗幂籬裏的女人、也有袒胸露乳的豪放女,一個個手裏捏着一封帖子。

“燊哥、我們何時能見你說的那個人?”

見燊哥從後堂裏轉出來,客人們紛紛向他詢問。

“我們已經在這裏等了三天了,那人到底是見還是不見,給個痛快話。”

燊哥那兩條招牌一樣又長又翹的胡須抖了抖,他長得模樣很像個波斯老胡,須發的顔色偏紅,常年戴一頂小圓帽,一雙琥珀色的眼珠子,看着就覺精明過頭,那雙眼珠子咕噜一轉,就像兩眼活水。

“不好意思諸位,他剛好這幾天有很重要的事。”燊哥賠笑,“不過我向諸位發誓,今天、今天一定給大家一個準信。”

這時,從後堂裏跑過來一個小夥計打扮的少年,同樣尖鼻子圓臉,趴在燊哥耳邊快速說了幾句。燊哥又賠着笑給幾位客人遞了幾句好話,收了各位手裏的帖子,扭着圓滾滾地胖身子往後面客舍去了。

兩個夥計拎着四隻木桶,桶面上冒着滾滾熱氣,燊哥走在最前面,從後廚沿着小路朝客舍最後面一間獨立的小院而去。小院矮矮地牆頭上,架着幾尾松枝,還有花藤由内攀爬上來。

一扇原色的厚木門闆上,一隻沒有門環的鋪首,滿是鏽色,卻跟尋常人家大門上的鋪首不同,看不出是哪一種治獸。這圓腦袋的獸頭上,一雙眼尾上挑的桃花眼,一縷一縷卷曲的發絲,斜斜地搭在額側,不威嚴,還頗有幾分風流姿色。

燊哥推門推不動,肥胖的手掌朝鋪首臉上拍:“醒醒,銅錘。”

“你個死胖子,說多少回了,我不叫銅錘!”門扉上的鋪首獸頭張開雙眼,一刹那令人驚豔,熔金般的瞳眸,透過那雙眼眸,似乎能夠看到戈壁沙洲、黃沙漫漫,又似乎是夕照下的萬頃碧波。“請叫我大帝!”

燊哥直接忽視它,“開門,屋裏的那個在等熱水。”

大帝撇撇嘴:“下次再叫我銅錘,我就把你那爪子咬掉。還有、我餓了。”它打個哈欠,“睡了三天,感覺我能吃下一頭牛。”

燊哥要抓狂了,雙手扯着自己圓腦袋兩邊紅色的須發,“老天爺呀,我這是造了什麽孽,當初竟然見鬼了一樣發什麽慈悲,把你們兩個讨債鬼領回來!”

大帝飛揚的桃花眼一挑,似笑非笑地盯着燊哥,“老鬼,還是老奸巨猾這個詞跟你更配,别以爲我不知道,你把他弄回來打的什麽好算盤。”

燊哥閉嘴,氣的胡須亂顫。

“記得給我送飯,不然我就自己去你廚房裏找吃的,後果你自負。”

真是不要臉,簡直就是威脅!一點都不知道感恩的兩個家夥!

門扇自行開啓,露出顯然從來沒有被人打理過的園子。生機很是盎然,草木生的茂盛,一樹火紅的番榴花,開在一間帶有直棂窗的回廊屋檐下。屋子顯得有些舊,木頭的顔色發沉,似乎許久未曾打磨過,不見光澤。主屋的旁邊,還有一間已經廢棄的小屋子,房頂上有煙囪,早被煙熏的漆黑。

房子的四周,到處都是雜草,有的地方能有人腰那麽深。燊哥推開屋門,指揮兩名夥計把熱水倒進浴桶,旁邊立着一架單扇繪水墨山水的屏風,屏風後面隐約透出一個人影,身量顯得頗高。

那人發出不斷呵氣的聲音,似乎是冷極,還在不停的搓手。片刻以後,一件脫下來的外衫搭在屏風上面,衣裳凍得硬邦邦地,上面結着冰霜,而外面八月的番榴花開的正盛,衣料上凝成的薄冰像殼子一樣往下掉。

屏風遮着浴桶,水聲嘩啦作響,那人進到水中,發出舒服的長籲。漆黑的長發從桶沿處搭下來,拖在地上,發絲上一層薄霜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融化。

屋子裏的地面上,還飄浮着一層白色霧氣,将所有的一切都罩上一層詭異的神秘感。這裏的布置很簡單,但大部分空間都被淩亂的雜物堆滿。靠牆有一整面架子,堆滿了書籍和卷軸,大大小小的箱籠,更多的則是千奇百怪,讓人叫不出名字的器物。屋子裏最大的特色,就是到處都有酒壇子。

燊哥揮手讓兩個夥計提着空桶出去。

“你不在的這幾天,我幫你接了幾筆買賣。”燊哥沖着屏風内道,“你看我對你多好,總是想着你。”

屏風裏的那個卻不領情:“我這異聞社的規矩,你應該比誰都清楚。凡是要我接手的案子,都必須得讓我感興趣,不然就是給我黃金萬兩,我也沒那個興趣。” 聲音聽上去還年輕,略低沉,懶洋洋地,有點不正經。

“知道,知道,就你規矩大。”

燊哥翻一個大白眼,站在屏風外面,抽出一張張帖子,挨個念。

“青龍坊的蜚奴,以迷毂木一枝,尋自己失蹤的老夥計小豆子。小豆子與蜚奴相伴相生,情同手足,自月初蜚奴醉酒半夜跳了曲池洗澡後,小豆子就不見了,現在少了好兄弟的陪伴,倍感寂寞。”

“迷毂木?”屏風那邊傳來低低地沉吟,“木紋黑色,其上開花,花共四色,對應四個方向。東方金青、南方金赤、北方金烏、西方金白,四瓣花瓣的顔色對應方向而發生改變,身佩迷毂木就永遠不會迷失方向,倒是個好東西,可惜、我好像已經有一枝了。”

燊哥把帖子當扇子用,不停給自己扇風。今年長安的夏天,特别的悶熱難耐。

“所以呢?”

屏風後面那人道:“委托什麽事情不重要,重要的是夠不夠吸引我。”

燊哥扇着風,再翻一個白眼,不耐煩道:“這個不接就不接了吧,那頭蠻牛也拿不出什麽像樣的酬勞,窮鬼一個。”

燊哥把青龍坊蜚奴的帖子丢到地上。

“讓他自己去曲池裏撈吧,運氣好的話,撈上個百十年,趕上大旱,曲池見底,說不定他就能見着自己好兄弟了。”浴桶裏的人發笑,“或者你告訴他,不用難過,以他那邋遢的樣子,大概要不了一年半載,小豆子就會在他的毛發裏重生。”

燊哥抖抖胡子,念下一張:“這個是一個自号守宮娘子的,說是願意拿一座前朝古宅裏埋寶的地點,換她被人奪走的孩子……的……尾巴!”燊哥激動了,“埋寶地點,寶藏!接這個吧,這個好。”

屏風後面的人默不作聲,隻聽水聲嘩啦。

燊哥心急如焚,“接這個嗎?接這個吧,一個寶藏換一隻尾巴,多劃得來!”

“回絕她。”

“爲什麽?”

“告訴她,尾巴不用找了,會自己回來。”

燊哥大喜:“這樣豈不是更好?我們什麽都不用做,還能白賺一個寶藏!”

“你要是不怕那娘子事後找你算賬,用她的長舌頭活活把你勒死的話。”

燊哥想想那畫面挺可怕,縮了縮脖子,又念了後面兩張,一個是請求幫忙給負心漢打悶棍的,另一個是找寵物猴。這幾張帖子都被裏面的人給否了,燊哥一怒之下摔了帖子,終于爆發。

“你這也不肯,那也不接,拿什麽賺銀子?一天到晚白住我的、白吃我的、白喝我的,你一個不夠,還帶着外頭那個一點感恩之心都沒有的家夥!”

他沖到屏風後面,指着那人大罵,就在他進去的前一刻,浴桶裏的人,一把拽過衣架上挂着的白色内袍,長臂一展,袍子蕩漾開來,像一層迷霧,刮過燊哥的眼,一陣迷糊。再定睛去看,浴桶裏的男子已經束好了腰間的系帶,背對着他,一隻勻稱修長的手,往後脖領子裏一掏,一把墨玉樣的長發被他拉出,手腕幾下翻轉,長發就用一根木簪挽起來了。

燊哥怒吼着:“有沒有意思就那麽重要?你活着,就得吃喝拉撒,要不要我給你看看賬本,知道你欠我多少錢了嗎?就你這樣,指望你還錢,隻能下輩子!”

那人置若罔聞,走到窗前,将窗扉支起,正午的陽光從外面照進來,他整個人站在光裏,伸展着身軀。“真好。”

“什麽?”燊哥瞪眼,“你欠錢不還,還說真好?呂洞賓,你真是越來越不要臉了!”

呂洞賓不要臉的轉頭沖燊哥笑:“不是說可以下輩子麽?我看這個辦法極好,不如我們現在先立個字據,再高的利息,我也願意承受。”

“無賴!你就是長安城裏最大的無賴!”燊哥跳着腳,“誰碰上你誰倒黴!”

“你才知道啊。”

燊哥氣的胡子抖個不停。“呂洞賓,你以爲你是誰?你以爲你這異聞社有多了不起?你就是個酒鬼!你的異聞社就是個專收破銅爛鐵的垃圾堆!”

呂洞賓無關痛癢,還點了點頭。“你說的對。”

燊哥差點一口氣上不來。

論鬥嘴,燊哥就沒能從這院裏讨過什麽便宜,但是做生意不是怄氣,追求利益才是最終目的。畢竟,當初是他自己把人弄來的,也不是什麽好處沒得過,這呂洞賓的異聞社,有不成文的怪規矩,就像他自己說的,隻管奇案詭案,一般人的案子不管,他覺得沒有意思的案子不管,無法打動他的案子不管;酬金不酬金的不重要,重要的是需要給他一件稀罕玩意兒,說白了,還是得讓他有興趣,覺得有意思才行。

燊哥在這世間這麽多年,就沒見過活的這麽散漫随意的人,每天每時每刻都在尋找有意思似的,就好像他活着多沒有意思一樣。可是在他看來,還能有誰比這人活的更奇特呢?偶爾,也有一些雞毛蒜皮,抓奸找狗的案子,他心血來潮會去管一管,委托方給的酬勞,也願意大方的分享。但那些都是什麽狗屁酬勞,一個香囊,一個盆景,幾顆琉璃珠子,還有些花花草草,雖說都不是凡人之物,但也根本值不了幾個錢。這個呂洞賓,是他見過最古怪,也是最神秘的人,要不是他曾經救過自己一家老小性命,而自己生意人的嗅覺感到這個人可能具有非同一般的價值,才不會這麽大方将老私宅都拿出來讓他安頓。

燊哥忽然話題一轉:“說到能讓你感興趣的案子,倒是有一樁。前個夜裏,據說大内金庫進了賊,一夜之間搬空了整個皇家藏金,就給剩下半截金磚,上面還有個牙印,倒像是被什麽吃剩下的。”

“皇家金庫裏的偷金賊,是一個吃金磚的賊?一夜之間吃空了整個金庫,就剩下半塊,你是這個意思嗎?”

“呃……我是這麽聽說。”

呂洞賓席地坐在窗前,貪婪的曬着陽光,微阖的眼線,勾起的唇角,像一隻貓,透着狡黠。“國庫在大内,有重兵把守,一夜之間被清空,絕非人力可爲,這事确實有一定的吸引力。但皇家出了事情,不是誰想伸手就能伸得進去的,你告訴我這件事,無非想先勾起我的瘾頭,說吧,你真正想要我接手的案子是什麽。”

長得跟波斯老胡一樣的燊哥,摸着胡子笑:“跟聰明人講話就是省心。事情是這樣的——”

燊哥這一大家子,特别喜歡亮晶晶、光閃閃的東西,例如各種誇張耀眼的珠寶和黃金飾品。他們這一大家子還有個非常不好的習慣,喜歡到處藏東西。有的是在地上挖個坑,有的是藏房梁頂上,每隔一段時間,就把藏的這些心肝寶貝拿出來看一遍抱一遍,才能覺得心裏滿足。可就在最近,他們家藏在房梁頂上的寶貝,陸續不見了!這可等于是在燊哥一家人的心頭插刀剜肉,對于他們家族來說,财物永遠第一,他們是生性熱愛金銀珠寶的物種。

爲了抓住這個賊,燊哥帶着一大家子蹲守了兩個夜晚,卻一無所獲,可家中金銀珠寶還是陸續丢失了。據燊哥說,雖然沒有抓到賊,也沒有看到任何異常,但家中财物丢失時,都伴随着水花濺起的聲音。可是,那明明是在房間裏,除了洗臉的銅盆裏有水以外,再也沒有别處有水了。難不成、那偷東西的賊是從洗臉盆裏進進出出的?

怎麽想都覺得不可能。

燊哥介紹完案情,呂洞賓擡眼看他,贊道:“丢了那麽多寶貝,還能站在這跟我鬥心眼鬥這麽久,看來我以前真是太小看你了。”

燊哥聞言,一下子露了原形,捂着心坎,眼淚都下來了。“那是我一直在強撐,我的心早就在淌血了,那些可都是我的心肝寶貝啊!我甯可自己被人捅幾刀,都不能沒有它們!”他匍匐在呂洞賓身邊,拽住呂洞賓的衣角,涕淚縱橫,“這件事,你無論如何要幫我,幫我找回我的心肝寶貝,抓住那偷東西的賊,我要親手殺了他!”

呂洞賓把衣角拽回來,悠悠開口:“做爲交換,你給我什麽?”

“什麽!?”燊哥一下子蹦起來,“你吃我的住我的,還有臉管我要東西!”

“看來你不是真的在乎那些心肝寶貝。”

“我……你想要什麽?”

他沐浴在光裏,剛洗過澡的頭發和身體,被陽光蒸發出水汽,眉眼看着朦胧。

“我要你——帶我去哈利利集市。”

燊哥瞪着呂洞賓,“你這是敲詐!”

呂洞賓不理他,優哉遊哉地曬着太陽。“有一天,你會求着我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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