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的“樸刀”隻是個刀頭,安把之處有螺口,杆棒的一端有螺絲,而且是“三個丫兒”,安裝好了,十分結實。,《水浒傳》中許多地方寫到樸刀,我們從中可以看出它很長,平時不用,便象長槍一樣靠在牆根或槍架上。“杆棒”《辭源》解作用作武器的粗木棒。《漢語大詞典》解作用作兵器的木棒。
武經總要
武經總要
《武經總要》雖有記載,介紹極簡單,言“長細而堅重者”爲杆棒。它更簡陋,據宋人記載:
建炎二年(1128)五月十三日京東西路提點刑獄公事程昌弼言:“今州縣之間軍器乏少。乞令諸州縣擇本土堅韌之木,廣置棍棒,其長等身,徑可及握,不勞遠求,指日可辦。比弓弩,則無挽拽之能否;比刀劍,則無鍛煉之工程。用之以禦鐵騎則出其右,蓋鐵騎非箭鑿鋒刃可害。”從之。(見《宋會要輯稿》185冊)
這是在北宋剛剛滅亡時無可奈何的選擇。因爲州縣兵器庫中沒有了儲存,才不得已而用杆棒(文中稱“棍棒”)。它“其長等身,徑可及握”,取之極易。這種質地很粗糙的兵器,制作簡單,原料價值也很低廉,所以平時隻流行于民間,不爲兵家所重視。從這些記載可見宋代朝廷對于兵器管制得特别嚴格的是那些精巧鋒利和殺傷力較大的。而樸刀杆棒,一來比較粗陋。人們日常生活中又不可少;二來它們不是騎在馬上作戰的兵器,而是步行打鬥用的,殺傷力小,《武經》所不載,因此對百姓擁有這些兵器采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态度,時禁時放,缺少一貫之制。《宋史.兵志十一》記載北宋仁宗景祐二年(1035)皇帝诏:“廣南民家毋得置博刀,犯者并鍛人并以私有禁兵律論。”先是,嶺南爲盜者多持博刀。杖罪輕。不能禁,轉運使以爲言,故著是令。
禁物
醉翁談錄
醉翁談錄
可見“博刀”(博刀即樸刀。博、樸二字音同,可通用)最初不在嚴禁之列。所以民間盜匪以之爲武器。嶺南盜匪太多。才被嚴禁,而其它地區未被包括在内。流浪江湖的遊民腰間挎上一把樸刀,或者手執一條杆棒。就增加了安全感。熟悉江湖生活的“說話”人便把它編入話本之中,成爲“說話”中的一類,并把與“江湖亡命”和綠林生活有關的作品皆歸入此類。此類小說在當時的“說話”中具有一定的數量,因此樸刀、杆棒這兩件兵器在早期的通俗文藝作品中是經常可以碰到的。可以确定是創作于十三世紀初的《董解元西廂記》開篇就唱道:“打拍不知個高下,誰曾慣對人唱他說他?好弱高低且按捺。話兒不提樸刀杆棒,長槍大馬。”因爲《西廂記》演唱的是“銀字兒”一類哀豔纏綿的愛情故事(當時分類爲“煙粉”),所以開篇點題,與“樸刀杆棒”“士馬金鼓”類的武故事劃清界限。我們從早期的通俗文藝作品之中也可以看出使用樸刀杆棒者多是盜匪遊民,如宋人話本《錯斬崔甯》中描寫攔路搶劫的“靜山大王”:頭帶幹紅凹面巾,身穿一領舊戰袍。腰間紅絹搭膊裹肚,腳下登一雙烏皮皂靴。手執一把樸刀。《大宋宣和遺事》寫到晁蓋智取了梁師寶的十萬貫金珠後逃走,晁父爲官府所拿,管押解官:行至中途,遇着一個大漢,身材疊料,遍體雕青,手内使柄潑镔鐵大刀,自稱鐵天王,把晁太公搶去。“潑镔鐵大刀”就是镔鐵大潑刀”“潑”同“樸”。鐵天王就是晁蓋,其身份是江湖俠盜。《警世通言》中的《萬秀娘報仇山亭兒》就是南宋羅烨《醉翁談錄》所記屬于“樸刀”類的《十條龍》(《寶文堂書目》著錄名爲《山亭兒》),當然,它經過了明人的加工。
樸刀還有一個别名,叫做“太平刀”。這是由于在清末年間,太平天國的士兵都使用樸刀而得名的。然而,當時的太平天**不隻是使用着這些傳統而古老的兵器,在火器裝備方面,也勝于清朝正規軍。
樸刀(樸音坡)也寫成博刀、潑刀、或钹刀(繁體不可寫作樸刀),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冷兵器。是一種長而寬的鋼刀,可以裝在木柄上成爲比一般大刀還要長的長兵器,也可以卸下來單獨作爲一種短兵器。在小說《水浒傳》中,宋代的“盧俊義取出樸刀,裝在杆棒上,三個丫兒扣牢了,趕着車子,奔梁山泊路上來。”[1]
樸刀全長約一米二至一米五,其刀刃比大刀長,大約占總長度的一半,可劈、刺、砍,招數繁多。武術諺語說:“單刀看手,雙刀看走,大刀看定手[2]。”演練樸刀時刀如猛虎,刀背、刀刃分明,使用任何招數,都要住把定手。由于樸刀用途廣泛,是闖蕩江湖的人常用的兵器。
樸刀到了清末前後開始被廣泛使用。在太平天國時期,太平軍中很多人使用樸刀,又名“太平刀”。
樸刀是查拳套路中的器械套路的一種,本套路的特點爲:動作緊湊,姿勢舒展,動速靜定,節奏鮮明,勁力順達。套路中運用了劈、跺、掃、砌、絞等動作,身法靈活,變化無窮,便于廣大武術愛好者學習。就其長度而論,不是長兵器,而屬于短兵器一類。樸刀全長約60-150cm,刀刃長度在45-70cm之間。從外形看,和大刀沒什麽兩樣,但是和大刀相比,刀刃(即刀身部分)占的比例比較大,這是樸刀不同于大刀的最明顯之處。由于是用兩手握着使用,故又有“雙手帶”之稱。(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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