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中,玉米曾說在古代,“江”字并不一定代指“長江”,初高中的語文課本有誤。有讀者提出希望玉米給出更有說服力的解釋。因爲這個問題不在小說情節内,所以沒有贅述,現在單章發出來,一點拙見供大家點評。
首先,論點就是先秦、秦漢文獻中所說的“江”,并不是長江的專名。
陸德明《經典釋文》:“河亦江也,北人名水皆曰河。”
《漢書》“罷池陂陁,下屬江河”顔師古注:“南方無河也,冀州凡水大小皆曰河”。
《禹貢》“九江孔殷”孔穎達注釋:“江以南水無以大小,俗人皆呼爲江。”
可以作爲佐證的,是中原先秦文獻中的“江”,的确也并非長江專名———據石泉先生研究,古沂水、淮水、漢水,都曾被稱爲“江”。直至《晉書·桓玄傳》、《宋書·王鎮惡傳》,還把漢水支流蠻河,流經黔東、湘西的沅水也稱之爲“江”。
不過,對于南方之水何以稱“江”,古書另有解釋。《風俗通義》引《尚書大傳》雲:“江,貢也。珍物可貢獻也。”《廣雅·釋水》:“江,貢也。”這一解釋的方法,屬于古代訓诂學中的聲訓,因爲古漢字往往“音近義通”,聲訓即是“因聲求義”。江,從水、工聲;貢,從貝、工聲。兩字聲符相同,古音都是見母、東韻。而兩書之所以能夠這樣解釋,可知在“江”與“貢”之間,古人認爲實際包含着某種意義上的聯系。
所謂“貢”,貢納珍物也。西周對天下有“五服”的劃分:“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衛賓服,夷蠻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賓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王。”(《國語·周語上》)需要向周王行“貢物”義務的要服,正是南方和東方的夷蠻。
蒙文通認爲:“‘要’是‘要約’,是羁縻約束的意思。‘荒’是‘慌忽無常’,是居處無定的意思。據
《周語》的說法,則東南隻要要服而無荒服,西北隻要荒服而無要服。這個說法就當時四裔民族來考察,是合适的;周秦以來西北是遊牧之族是行國,故說他是慌忽不定,是荒服;而東南則是農耕之族,可以要約羁縻,是要服。”
對照上古先秦文獻中曾被稱爲“江”的古沂水、淮水和漢水,其流域都是遠古“蠻夷”所在———沂水流域有“東夷”出沒,淮水流域是淮夷的活動範圍,漢水則由荊楚所據。将“五服”的這一說法與“江,貢也”的解釋相聯系,不難看出,“江”之所以稱“江(貢)”,可能與其位于以中原爲中心的三代王朝所控制的邊緣地帶有關。
反之可以推斷,先秦時期“江”名确實不爲長江所專,而是中原統治中心之外東方、南方河流的泛稱。既如此,要探究先秦秦漢時期文獻中出現的“江南”地域,就不能簡單以長江作爲界限,應當結合相關文獻,做更仔細的辨别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