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裏她才v2級的時候,紀欽雨就v4級了。
很早之前唐雨林就想着能認識紀欽雨,沒想到能通過花哨認識,也算是緣分了。
同一個編輯果然很有話題,兩人沒一會兒就聊熟了。
花哨在一邊有些懵逼的聽着她們的聊天内容,什麽章推,信息流推薦,新人王等等。
大部分專有名詞她一個也沒聽懂。
反正最後她們的聊天總結是
她們的編輯松鼠是個很佛系的人,不争不搶,天天就喜歡搜集各個世界的堅果。
當天晚上,唐雨林又把她男朋友趕走,三個女孩擠在一間房子裏過夜。
唐雨林得知花哨要回現實世界,有些怔然。
話說她已經很久沒有回過自己的世界了。
如果不是花哨提出來,她都要忘記自己的家在另外一個世界了。
“明天走?”她問站在窗戶底下抽煙的花哨。
花哨吐出一個圓潤的煙圈,在朦胧的煙霧中點點頭。
唐雨林走過去抽走她手裏的煙,說“這麽晚了還抽煙,不睡了?”
煙這種東西,越抽越精神。
花哨不幹,又把煙從她手裏搶過來,傾身出窗外,迎着風抽。
唐雨林知道她有心事,而且這心事肯定是和現實生活有關,
于是跟她并排站在窗戶下,望着書城世界星光璀璨的夜空問道
“你這麽着急回去,是想見什麽人嗎?”
花哨想了想說“嗯,回去看看那個人是不是還在世。”
不過,應該不會那麽巧吧,希望是她多想了。
唐雨林以爲她要回去看重病的親人,也就不好再多問。
她又從她手裏抽走香煙,放到自己口中吸了一口,
煙味很重,她又不怎麽會抽煙,嗆得她不停咳嗽。
花哨說“你沒這口福,給我。”
唐雨林還給她,邊咳邊說道
“其實沒必要回去見了,等你多做幾個任務,心腸硬了就習慣了。”
在書城世界,任務者的壽命是無限的。
他們在一個又一個小說世界不停穿梭,經曆一個個不同的人生,
早已學會了不留念,學會了鐵石心腸,
現實世界的一切對他們來說已經不重要了,可以随時抛棄。
反正他們還有下一個人生,甚至新爸爸新媽媽,每一個都對他們視如己出。
花哨沒說話,隻是煙味更濃烈了。
第二天,花哨買了一張時限一個月,也就是一萬積分的傳送票。
剩下的積分她沒動,準備回來就還給紀欽雨。
誰知,就在她準備出發時,小姨突然殺上門來。
花哨打開門一看是她,還一身的酒氣,顯然又是狗改不了吃屎,
于是就習慣性的不給好臉
“你怎麽找來的?”
這裏是唐雨林家,她可從來沒跟小姨說過。
秦嫣好像是半醉半清醒的狀态,吊着嗓子說
“你甭管,我自有我的路子,我問你,你是不是要回現實世界?”
花哨一下豎起了眼睛
“你監視我?!”
秦嫣氣不打一處來
“我盯着你也是爲了你好!你一個沒接幾本書的菜鳥知道書城世界的水有多深嗎?”
“行了行了,不說這個,你回去是不是見祖宗?”
“我可告訴你了,你要是回去爲了見他,今天我說什麽也不會讓你走!”
花哨擋着門不讓她進
“要耍酒瘋去你金主床上耍!我們早就斷絕關系了,趕緊的,哪裏的回哪去。”
秦嫣摁着門,于她對峙
“斷絕關系?你少跟我扯淡!在這個書城世界,就我不會害你!其他人對你好都是有所圖的!”
花哨不敢回頭去看兩個朋友的臉色,哐當一聲,用力把門甩在秦嫣臉上。
她從小沒有朋友不是沒有原因的。
小姨總是一次次的給她洗腦外面的世界有多可怕,人心有多叵測。
這世上所有的人都不懷好意,都是披着人皮的惡鬼。
在這種灰暗式教育下,造成花哨很難和同齡人相處。
這是花哨的缺陷,也是是疤。
唐雨林和紀欽雨都很尴尬。
論誰遇到這種事,不管說什麽話都得尴尬到冷場。
二人在屋裏自覺的不露面。
她們現在出現隻會給花哨徒增難堪。
隻是她們都很好奇,花哨小姨口中的“祖宗”是個什麽人。
聽起來好像是花哨的心上人,但又不像,而且“祖宗”這個稱呼太奇怪了。
秦嫣依舊不放棄,在門口喊
“反正我得警告你,祖宗你不能見!”
“椒椒!十年了!你跟在他身邊十年!他有給你一個能見光的名分嗎?”
“你要是拎得清就在書城世界好好生活,跟現實劃清界限!”
秦嫣最怕的事情果然還是來了。
椒椒果然還是愛上祖宗了。
不然她實在想不出椒椒非要回現實世界的理由。
花哨臉瞬間沉了下來,猛得拉開門陰着嗓音對她說
“有些事情你不知道,話不要亂說。”
小姨到現在還不知道她跟着祖宗不是做情人,而是做了他的刀。
間諜特務的身份本就不能見光。
這不是娶不娶她的問題。
她覺得小姨是在糟踐她。
難道她就隻有嫁給權貴才算過得好?
憑什麽?!
而且,隻要祖宗腦子不進水,就知道娶她沒好下場。
她的出身太敏感了,把她留在身邊,對他的仕途來說都是天大的污點和麻煩。
更别說結婚了。
祖宗在外人看來有錢有勢還有顔,
但在她花哨這裏看來,他就不是能過安穩日子的人。
可以做戀人,但不能做愛人丈夫。
女人可以愛他的錢,可以愛他的權,他的顔,唯獨不能愛他這個人。
他的野心,一般女人招架不住,更控制不了。
其實她跟祖宗都是一類人,同樣強勢專橫,就像是兩把堅韌的槍矛,碰到一起就隻能自相殘殺,分個勝負。
兩個太過霸道的人是不能一起過日子的。
結婚這種事,本就是兩個之間無形的戰争。
想要一直過下去,生活中必定有一人得服軟,不然就是無休無止的争吵。
花哨不想服軟,也知道祖宗肯定不會服,所以他們沒戲。
花哨很清楚自己對祖宗的感情,
年少時是愛慕,是敬畏,是依賴,覺得他是天是地,是她的救贖。
長大後她才明白,嫁給這樣的男人就等于失去自我。
得受他的控住,接受他的安排,乖巧安靜的當一隻金絲雀。
但她花哨不是,她是叛逆的,是張揚的,敲碎骨頭留下的渣也是咯人的。
失去自我的感覺對她來說太痛苦了,所以她甯願不愛。
s我想寫的哨子是一個對感情非常理性透徹的人,她能精準的判斷自己對待每一個人不同的感情,絕對不傻白甜,也絕對不犯糊塗。這個時候的花哨還沒有真的愛祖宗,充其量就是在乎,是那種對他曾經的教導養育的感激。就像文中說的那樣,他們兩個人都太強勢了,必須要有一個人服軟,而這個服軟的人隻能是祖宗。
因爲,這事女主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