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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想聽聽我的新歌嗎?



吃過飯後,曹吾和巴圖鑽進了小錄音室。

老爸當年買房裝修時,專門留了間客房裝了間小錄音室。

那是十幾年前,光是裝這錄音室的錢都夠再買一套房子了。

老爸是一名配音演員,也是聲音工作者,在家裏弄一間小錄音室很方便,他好幾個廣告配音的小樣都是在家裏錄的。

平日裏,老媽早上也會在錄音室裏開嗓,住在小區裏十多年,曹吾家從來沒有因爲聲音和鄰居出現矛盾,可見老爸還是挺有遠見的。

錄音室裏有合成器、音響和巴圖的一套電子鼓。

曹吾調試着吉他,巴圖問道:“你真要退出張浩哲的樂隊啊?”

上午課間的時候,曹吾就跟巴圖講了這件事。

頭也沒擡,曹吾答道:“退了。”

巴圖撓了撓腦袋,不解道:“你舍得?”

“這有什麽舍不得的?”曹吾笑道:“沒二兩醋我還不吃餃子了?”

“嘿嘿!也是!”巴圖樂了。

“對了。”曹吾轉過身來,看着巴圖:“咱倆組個樂隊吧!”

“咱倆?”巴圖有些意動,但又不好意思道:“我這三腳貓的水平,還是算了吧!再說,我爸估計不會同意的。”

巴圖的爸爸和曹吾的老媽都是從事音樂行業的,自己的孩子能不能吃這碗飯他們最清楚。

如果真的有超人一等的天賦,他們一定不會幹涉孩子的學習方向的。

但就是因爲知道自己的孩子音樂天賦比較普通,他們才會不同意曹吾、巴圖走藝考路線。

曹吾的音樂天賦隻能算一般,至少目前表現出來的是這樣。

而巴圖甚至還不如他。

無論任何行業,天賦遠比人們印象中更加重要。

那麽多音樂家庭,也隻出了一個穿越者般的的妖孽莫紮特。

但擁有超絕天賦的天才畢竟隻是少數,對于大多數人來說,勤能補拙絕對比天賦異禀來得更加現實有效。

曹吾覺醒天賦比較晚了,玩樂隊五年後才一朝頓悟,勉強一腳踏進了大門,算是入了門。

而巴圖則是勤能補拙的典範。

他從沒有像曹吾頓悟那樣,技術,思想,理解全面爆發性提升。

但他就像一個堅定的登山者,一步一個腳印,穩步上升,沒有驚喜,但也從來沒有被落下過。

因爲重生的緣故,如今的曹吾各方面的水平已經直接進入職業的範疇,巴圖則還處于愛好者的階段。

但曹吾知道,他隻是缺練。

“沒關系,玩呗!不然咱每天練還有什麽意義?”

曹吾笑道:“咱們玩點不一樣的。”

巴圖好奇問道:“什麽不一樣的?”

“硬搖滾聽過嗎?”

“硬搖滾?”巴圖疑惑問道:“是新風格的搖滾嗎?”

如今國内的搖滾還處在迷幻搖滾的巅峰期,國外也是如此。

雖然這個世界中披頭士樂隊并沒有出現,但在八十年代,還是有一支名叫the goose的英國樂隊火到了美國,形成了“大不列颠入侵”的搖滾文化,滋生了一大批樂隊出現。

他們追随着大鵝樂隊(the goose)的腳步,開創了風靡至今的迷幻搖滾浪潮。

迷幻搖滾孵化了影響了全世界的兩種音樂風格,硬搖滾和重金屬。

這個世界中曹吾喜歡的那支滴血琴弦樂隊的歌就有點往重金屬方向走的意思,可以聽得出他們在編曲上小心翼翼的嘗試,隻是不夠激進。

可即便如此,也讓他們直接沖到了華語音樂榜的榜首,成爲了今年華語樂壇冉冉升起的新星。

而在曹吾的腦袋中,有大把經典成熟的硬搖,重金屬歌曲,如果全部制作出來,恐怕整個世界的樂壇都要被他一個人掀翻了!

“對,想不想聽聽我寫的硬搖滾新歌?”

曹吾挑了挑眉毛,巴圖可是個絕對的重金屬狂熱愛好者,尤其是死亡金屬,更是他的心頭好,隻要讓他感受過重型音樂的魅力,哪怕讓他獻出菊花,他也要玩!

“你還會寫歌?”巴圖半信半疑。

曹吾笑笑,勾動琴弦,音響中響起刺耳的電吉他失真音效。

“靠!”巴圖捂着耳朵,抱怨道:“你琴沒調好,失真太嚴重了!”

“要的就是這個感覺!”曹吾笑道:“給我個195的極急闆的節奏,四分之四拍。”

巴圖的基本功還是不錯的,他當即在電子鼓上來了四個四拍,問道:“可以嗎?”

“可以,注意在第三個四拍時進啊!”曹吾用腳尖點着拍子,手中撥片劃過琴弦,一串激烈幹脆的電吉他聲從音響中爆出!

彈了三個四拍,曹吾停了下來,疑惑問道:“怎麽不進?”

巴圖一個激靈,曹吾看到他胳膊上的汗毛根根樹立,他急道:“别停啊?繼續!”

曹吾無語的看着他,巴圖反應了過來,隻見他一個箭步沖過來,一把捏住曹吾的胳膊:“曹吾!你說這首歌是你寫的?”

“呃……”曹吾有些心虛:“你聽過這首歌?”

“沒有哇!”

“那不就是了!”曹吾直起了脖子。

巴圖張了張嘴,卻沒說出話來。

一首歌是否能吸引你,五秒鍾的前奏就夠了。

聽到一首完全符合自己胃口的好歌絕對是比xx更爽的事。

至少巴圖是這麽認爲。

毫無意義,在剛剛那幾秒,巴圖抵達了天堂。

但曹吾突然停下,卻讓他卡在了半空中,難受無比。

此刻的他,隻想馬上聽完剛才那首什麽硬搖滾!

“你先唱一遍完整的我聽聽,快點快點!”巴圖猴急猴急的。

曹吾無奈,隻得撥動琴弦,用一種極有穿透力的嗓音唱出了第一句歌詞:

“he eah!”

“嘿!耶!”

“are ou read!”

“準備好了?”

“e be a guitar band!”

“我們一群搖滾老炮!”

“e p aross the nd!”

“巡演享譽整個世界!”

……

這首歌名叫《rok or bt》,收錄在a/d第十五張同名專輯中,是其中的同名主打歌。

a/d是澳大利亞國寶級的樂隊,在硬搖滾這個派系中,這支樂隊絕對有着讓人臣服的統治力。

由它開創的過載音色加三和弦的編曲方式直接影響了全世界,甚至有人吹噓是它催生了後來的朋克音樂。

這當然是無稽之談,但也能看出a/d在全世界的影響力。

它的配器算不上很複雜,一部分riff較之其他硬搖樂隊來說,技術性并沒有那麽高。但是絲毫不影響它編曲的出色。

而很多時候正是拜a/d所賜,很多人的印象裏才會有了硬搖滾這三個字。

有人說a/d的歌就像sex,過來過去就那麽幾招,你感覺自己都見識過了,可無論如何也戒不掉這一口。

它的音樂極有辨識度,聽過幾次後,你就可以閉着眼睛從一堆搖滾樂中分辨出哪首是a/d的歌來。

曹吾隻唱完了第一段副歌。

吉他一停,就隻聽巴圖嗷的一嗓子,直接撲過來抱住了曹吾的脖子,大吼道:“教我!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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