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中經常會有大反派把主角打得半死了,然後哔哔叨叨的裝一波逼,結果就被主角反殺了。
沒想到這樣的橋段竟然發生在了自己身上?
可問題是自己不是反派,是主角才對啊!
難道這個劇本是違反主流價值觀的反派當主角的?
唉,要怪隻能怪那家夥張嘴閉嘴就提錢,還是一千萬,哥們實在忍不住啊!
在孤兒院長大,自幼就體會到物質的匮乏,不免就要比普通人更渴望金錢。但李易一開始還算好的,因爲白院長一直教導他們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能要,李易愛财,更多的是體現在摳門上。
不過經曆了楊菲菲和丈母娘的事情,賺過趙偉成,以及曹金來的錢後,李易的價值觀不免有些轉變了——老子憑本事賺{keng}錢,光明正大,有什麽不好意思的!
可偏偏這次就栽在了錢上。
看來以後不能再一心盯着錢眼兒了,不能抱着賊不落空的打算,哪兒的錢都想賺了啊……
李易一邊推着輪椅等電梯,一邊撥通了闫明的電話——劉姐被附身,跑的飛快,憑自己這腿腳肯定是追不上的,不過根據原本的推測,這家夥的本體應該并不遠,并且剛才還傷了他,隻要盡快封鎖周邊,應該跑不了他!
李易猜的一點都沒錯,劉姐飛一般的沖出養老院,也不顧大中午太陽當頭的酷熱,飛奔到養老院不遠的那家快捷酒店,也不理會前台的問候,徑直搶步沖進了準備關門的電梯裏,一口氣坐到五樓,沖到樓道盡頭的一間房門口。
劉姐當然沒有房間的鑰匙,到了門口,她就渾身一軟,一下子昏倒在了地上,而侏儒的生魂則通過樓道盡頭的窗口鑽了出去,攀着房檐輕松的跳進了旁邊客房的窗子裏。
房間是個标準間,其中一張床上躺着一個小小的身影,侏儒的生魂趕忙爬上床,鑽回自己的身體裏。
床上的侏儒醒了過來,身體舒展着活動兩下,就急急忙忙的從床上跳了下來,拎起床頭櫃扔着的一個小包,急急忙忙的朝門口跑去,那蹒跚的姿态,倒是有幾分鴨子的架勢。
說實在的,他恨透了自己這幅身軀,從小就停止了發育,眼看着小時候的玩伴們一個一個都比自己長得更高了,他心理的滋味如何好受?整個少年時代,他都活在被人異樣的目光之下,心裏充滿了自卑和憤怒。
他恨,恨所有長得比自己高的人,恨那些用怪異目光看自己的人,恨那些裝作不在意自己的畸形,向自己示好的人,更恨自己的父母,明明他們也是侏儒,爲什麽還要生自己!
他想到了自殺,他想用死來結束自己這悲慘的生命。
他自殺了,但沒有死。
他這一輩子唯一感激的一個人,就是那個把他搶救回來的醫生,因爲他瀕死的時候,他的魂魄離體了,并且他被搶救回來之後,他發現自己還能那樣做。
他開始嘗試,讓自己的魂魄遨遊,甚至開始嘗試附身到别人身上,他成功了。
雖然每次附身的時間,最多隻能保持一天,他就需要重新回到自己身體裏,不然的話魂魄會變得非常虛弱,甚至有一種要消散的感覺。
不過這也足夠了!
他開始嘗試附身在那些長得高的人身上,那些正常的男人身上,用他們的身體去享受别人的仰視,用他們的身體去享受女人,享受人生。
但不久他就受到了别人的警告,原來這個世界并不隻有他一個身懷異術的人,他不能爲所欲爲的讓大家都暴露。
不過他經曆過這一段的潇灑,已經明白了在這個世界上,男人并不一定要長得很高才會受人尊重,最重要的是要有錢。
他雖然個子不高,但他卻自認是個聰明人,于是他開始追逐金錢,但他絕不冒失。他每次行動,都會做一番詳細的調查,制定周密的方案,每次都挑選那些有錢,家庭關系又不複雜的對象下手,先附身在家庭成員中不容易控制的人身上,讓他們“意外”死亡。
不得不說他最喜歡的還是把對方溺死,因爲這種方式對于他來說,最簡單,最方便。
因爲在他附身在對方身上的時候,他是會和對方一通體驗到所有的感知的,包括疼痛。而淹死對方,就比較簡單了,隻用往水裏一跳,他脫身出來後,對方的意識短時間内是無法清醒過來的……
隻用一個接一個的将其家人淹死,隻剩下最後一個的時候,通過城市裏那些見不得光的渠道,将其家産轉移,最後再滅掉最後一個活口……
憑借着謹慎,這幾年他沒少賺,從來沒出過問題。
但這次,卻莫名其妙的出事兒了。
就因爲那個瘸腿的小子!
弄死陳大立後,他一直在盯着警方的調查,他要确保自己的行動是安全的,雖然他的作案方法從來沒有被警方察覺過,一般都是以意外身亡論處的,但這次那個小警察竟然懷疑這是謀殺,所以他不得不謹慎。
然後他就注意到了李易——那個小警察似乎懷疑他!
再接着他發現李易竟然也在調查案子,再一打聽,就從圈子裏聽聞了李易會看面相的傳聞,據說一句話賺了一輛寶馬!
多好的一個替罪羊啊!
于是,他就在李易探望袁小蘭的時候,把袁小蘭弄死了。
可他沒想到袁小蘭家裏竟然裝的有監控!
不過很快他發現了一個機會——這家夥竟然帶着那個小警察去找駝背佬詢問情況去了!
他是和駝背佬打過交道的,前兩次作案,他都是找駝背佬打探的消息。這次本來也想着找他的,可他卻接了個什麽盯梢律師的活兒,沒空,不得已他才親自調查的。
畢竟,你要附身在别人身上,僞裝成對方好幾天,才能把資産轉移走,你不了解一下他的交際圈子,不認識一下親朋好友,怎麽去僞裝人家?
也就是因爲這個,他才把對李易的調查忽略了,不然早知道這家夥有點怪異,他都不會輕易出手的。
駝背佬可是知道自己的存在的,雖然他沒見過自己本人,但這也是風險。
于是,他決定幹脆直接弄死駝背佬,到時候他們還能脫得了幹系?就算弄不死他們,這次也足夠讓他們被纏住手腳,自己就有大把的時間完成這檔子活兒了。
可審訊室内沒有水,他最擅長的淹死人的方案用不了,撞頭,真痛,愣是沒撞死……
唉,爲什麽要怕痛啊,要是直接用盡全力把駝背佬撞死了,也不至于落得這麽一個下場了啊……
這單生意是做不成了,并且自己得盡快離開這個城市,那兩處沒出手的房産就不要了,大不了換個城市,再做兩單,什麽都又賺回來了……
侏儒說話間已經跑出了酒店,繞到酒店側邊一條小巷,巷子裏停着他那輛老年代步電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