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拖延時間?
說實話,張遠就怕這樣的說法會在法庭上被公開說出。
在開庭之前就抓着明知不可能被支持的管轄權異議不放。
開庭之後,又提出對産品質量的鑒定申請。
拖時間的目的,是顯而易見的。
但是隻要不說,就算打架心知肚明,也隻能保持默契地且拖且珍惜。
可是一旦被明說,特别是被對方明說,那就又了認真且公開考慮的理由了。
對于這一點,雖然沒有直接說明,但法官也是心知肚明。
法官是誰啊!
一年接觸的案件至少三百往上的數量。
這麽多數量的案件接觸、審理下來,什麽樣的情況沒見過?
什麽樣的當事人沒交流過?
什麽樣的律師沒碰撞過?
拖時間的小伎倆,還能瞞得過法官的眼睛。
隻是沒辦法,審判流程規定所緻。
有些時候明知道律師就是在拖延時間,心裏厭惡,可也隻能硬着頭皮,配合着拖延時間。
畢竟在本案中,被告律師做的事情還不至于被定義成濫用訴權。
不過這個時候被告律師又提出産品質量鑒定的申請,似乎,好像,确實有點過分。
審判席上的法官沉下臉,不滿地看向張遠。
“被告律師,請注意對自己訴權的使用。”
這是直白的提醒和敲打了。
張遠明顯感覺到了法官的不悅。
但就因爲這一句話就放棄鑒定申請這一拖延時間的流程,當事人那邊也實在交代不過去。
怎麽辦?
張遠收回目光,将注意力放在了自己面前的話筒上,裝作對法官的眼神視若無睹地說道:
“對于被告的鑒定申請,被告有必要進行解釋一下。
因爲原告提起的訴訟請求是要被告支付貨款。
但被告尚未支付貨款的抗辯理由是合同裏約定的有關産品質量的權利。
所以被告方認爲,就目前而言,被告是否應當向原告支付貨款的關鍵因素,就在産品質量的結論上。
原告方提出的反對理由說,原告的産品符合質量标準,并且有相應的出廠檢驗。
可這并不能成爲确定産品質量的依據。
因爲原告自己生産、管理和檢驗,屬于即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行爲。
在這種行爲下作出的認定卻要第三方認可,顯然是沒有說服力的。”
說到這裏,張遠突然想起在這之前網絡上爆發出來的有關大熊電器的産品質量問題的輿論狂潮。
雖然明知道那些輿論有自己的同事參與其中進行杜撰。
而且現在,正因爲這些問題也在進行着侵權的訴訟。
但畢竟這些訴訟還沒有給出判決結果。
也就是說,在法律層面,那些網絡上流傳的所謂的大熊電器的質量問題,既不能被否認,也不能被确認。
那麽,自己是否可以利用這一現狀呢?
有了靈感之後,相應的對策立馬跳了出來。
張遠沒想到,這被自己一直排斥的行爲,居然還能被這麽利用!
慶幸,真是慶幸!
張遠心中一輕,立刻繼續道,
“關于大熊電器的産品質量問題,其實也不能說隻是被告方的懷疑。
相信原告方也知道,最近這段時間,有關原告産品質量問題的輿論一直都在風口浪尖上。
最終原告的産品質量是存在問題,還是像原告自己宣稱的沒有任何問題,就目前而言都是沒有定論的。
所有,隻有經過鑒定這一途徑才能真正确定質量問題的存在與否,才能确定被告方的抗辯是否有理有據。
所以,被告并不是爲了拖時間,而是根據實際需要,根據查明事實的需要,這才向法庭當庭提出了産品質量鑒定的申請。
希望法庭能夠采納被告的意見,同意被告的這一申請。”
經過了數量可觀的案件的浸染,這時候的張遠仿佛化身成了法庭上的老油條。
淡定地說完自己的意見,然後,偷偷地朝着法官瞄了一眼。
聽完張遠的補充意見的法官,雖然面子上依舊沒有對張遠表現出任何的釋然。
但在深沉的表情下方,那股猶豫是顯而易見的。
确實啊!
如果被告方咬着質量問題不放,那麽産品的質量問題就成爲了決定案件結果的最重要的要素。
誰讓你原告在當初簽訂合同時,答應隻要被告有懷疑就可以延期支付貨款的呢?
而且現在有關原告産品質量問題的說法也不是隻有被告一方有提出。
那麽多的社會輿論都在說着這件事情。
就算這些輿論真的就是受人所制,完全屬于無稽之談,可現在也是沒有定論不是。
沒有定論,那就是都有可能。
萬一因爲管轄權異議所産生的負面印象導緻拒絕了被告的申請從而發生錯判的結果,這好像也是得不償失的。
法官努力地權衡着這個問題。
同時,又把詢問的目光看向了原告席。
原告呀,說實話,我也不太願意答應被告方的鑒定申請。
但是呢,也請你說些更有建設性的意見出來,讓我有個理由,直接駁回這一申請吧。
原告代理律師收到了法官的眼神。
很有默契地了然了法官的需求。
然後,果真開口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呃,這個,質量問題嘛。
原告已經說過了,原告是在設計生産物流,包括銷售環節,都對産品的質量進行嚴格把關的。
所以質量肯定不會存在問題。
至于輿論風波,那純粹是對原告商譽的侵犯,更不能因此影響本次案件的進展。
所以,原告方認爲被告提起的質量鑒定申請的理由是不充分的。
法庭應該予以拒絕,駁回。”
“說完了?”
法官見原告代理律師停了下來,期待地再問了一句。
“是的,以上就是原告方的補充意見。”
哎~
法官無奈。
隻能在心中默默地搖了搖頭。
原告啊,你這補充意見跟沒有補充沒什麽差别嘛!
既然這樣,那自己也沒辦法了……
于是法官敲了敲法槌,既不情願,又不得已而爲之地說道:
“本庭結合原、被告雙方的意見,現同意被告的質量鑒定申請。
接下來,法庭會組織雙方協商選擇鑒定機構。
如果雙方協商不能确定的,将由法庭指定鑒定機構對産品質量問題進行鑒定。”
進行到這裏,今天的庭審基本上就結束了。
得到滿意的結果,張遠聳聳肩,活動活動因爲緊張而有些麻木的筋骨,開始收拾自己的東西。
“被告律師,這次鑒定之後,你應該不會再提出其他請求了吧?”
沒想到這時候,主審法官十分出乎意料地問了張遠一句。
“呵呵……”
這就有些尴尬了,
“那個,我也隻是想查明案件事實而已。”
張遠一時想不好該怎麽回答,隻能顧左右而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