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琳隻是順着南浩宇的話問了個問題,卻奇迹般地讓他心情安定了不少。
他淡淡地笑,心口如決堤一般,開始滔滔不絕地說起來,“很小的時候,爺爺和爸爸就給我哥制定了一套嚴格的培養計劃,除了語言,數理,科學等各門學科,還有音樂,美術,貴族運動和貴族禮儀,一樣不缺。我呢,一直是跟着大哥的這套培養計劃一起長大的,他學什麽,我就學什麽,爺爺和爸爸并沒有單獨按照我的天賦和個性,去制定适合我的培養計劃。我能學到什麽程度,達到什麽要求,他們也相對比較寬松,不像對我哥那麽嚴格。”
喬琳颔了颔首,勸慰,“其實這樣也沒什麽不好啊,有得必有失。雖然你祖父和父親對你沒有像你哥那麽嚴格,可反過來想,你不就獲得了更自由、更廣闊的發展空間嗎?”
“對!”南浩宇轉過臉來,望着她,感覺找到了知音,“我也是和你一樣想的,甚至覺得,爺爺和爸爸對我更疼愛一些,就這樣,快快樂樂地長到了十歲。”
說到這兒,他又在兩人的酒杯裏各倒了一些酒,爾後朝她舉杯,“cheers!”
“cheers!”
喬琳與他碰杯,臉頰仿若染了煙霞,瑰姿豔逸。
她身上原本有一種娴雅沉靜的美,一旦喝了酒,便像打破了禁忌,整個人綻放出潋滟的光華,妩媚的風情,卻是平常見不到的樣子。
南浩宇見到了,就像品嘗了上等佳釀,不覺間目光流露出幾分贊美欣賞之意。
觸及他的眸光,喬琳心尖蓦地一顫,撫在他肩膀上的那隻手,瑟縮了一下,然後,悄悄地收了回來。
平定了一下心跳,她接着他的話問:“奧利弗,你十歲那年,發生了什麽事嗎?”
“那年,我哥過十二歲生日的時候,爸爸送給他的生日禮物是一匹棗紅色的小馬……”
南浩宇神色怅然,陷入了回想。
就在他十歲那年,南思宸十二歲。
四月二十八日那天是南思宸生日,詹姆士買到了一匹名貴的小馬,通體棗紅色,沒有一絲雜毛,閃閃發亮,漂亮極了。
“勞倫斯,我給這匹馬取了個名字,叫‘伯爵’,作爲你的生日禮物,你開不開心?”詹姆士垂眸,對南思宸微笑着說。
南思宸當然開心了,學騎馬都好幾年了,他早就想要一匹屬于自己的馬了。他擡手撫上小馬的背,小馬倒也乖巧,隻輕輕地鳴叫了一聲,便站着不動,任他撫摸。
南思宸藍眸明亮,一臉的欣喜,這個小“伯爵”,瞧着性子溫和得很,與他還挺投緣的。
撫摸了一會兒小馬,他轉過身,正準備感謝詹姆士,不經意間,卻看到了站在父親旁邊的南浩宇。
十歲的男孩,因爲好動,跳脫,頑皮,個子長得很高,也隻比自己矮一點,已經長到父親的胸口了。此刻,他一直盯着那匹小馬看,眼中流露出羨慕和渴望。
瞧見南浩宇迫切的神色,南思宸心裏一軟。
從小,他就對禮物什麽的看得很淡,一般隻要南浩宇喜歡的,他都會讓給弟弟。
一匹馬,也不過是件禮物罷了。
于是他擡眸,對詹姆士說:“爸爸,謝謝你送我這匹馬,我很喜歡,可奧利弗好像比我更喜歡這匹馬。要不,這匹馬送給他好了。”
“那你呢,不想要嗎?”詹姆士走到他面前,溫雅和煦地問他。
南思宸淡淡一笑,小小少年,已是風姿俊朗,“我可以等下一匹。”
聞言,詹姆士的眉心蹙了起來。
他伸手,按上南思宸的肩頭,帶着幾分力道,“勞倫斯,有些無關緊要的東西,你可以讓給其他人,但是,對你人生至關重要的東西,你卻必須得抓住。有些事,有些人,你不可以等,一旦抱着等待的态度,最終的結局便是錯過,沒有下一次。”
南思宸清俊的臉上閃過一絲疑惑,“爸爸,可這隻是一匹馬……”
詹姆士面色冷峻,“但這匹馬的名字,叫‘伯爵’!”
詹姆士的一番話,如同烙印,深刻地印在了南思宸的心底。
從那時起,他就體會到,自己身爲加羅米家族的長子長孫所必須擔負的伯爵名号,以及名号背後不可推卸的榮譽和責任。
同樣一番話,帶給南浩宇的卻是錐心的刺痛。
不過十歲的少年,卻突然明白了,隻有無關緊要的東西,他才可以和南思宸争;而那些至關重要的東西,伯爵的名号,家族的使命,光耀的榮譽,卻從來就不屬于他,哪怕隻是一匹名叫“伯爵”的小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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