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笑夫覺得頗爲有趣。
忽然他又看到潮白的一篇文章:《“全自動”了,人也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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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一張疑似動車司機打盹的情景被網友用手機鏡頭捕捉了下來,發布之後,立刻引起輿論的大嘩。
即便我們沒在那列正在高速行駛的動車上,也有不寒而栗之感。
根據華國工程院院士、隧道及地下工程專家王先生的說法,動車司機是絕不能睡覺的,如果睡着了,後果不堪設想。
這一點,我們非專業人士其實也都估計得到,然而由院士的嘴裏說出來,權威性不言而喻。
不過現在,大家似乎都可以松一口氣了。
南昌鐵路局“經查證證實”,該司機開車睡覺的照片“系熱心乘客網友誤傳”。
實際上人家在幹什麽呢?
“當時該動車組駕駛室空調突發故障,司機臨時打開駕駛室門通風,途中曾一時将腦袋側靠在椅背上”。
如果你對這種說法仍然質疑,則該局一名資深技術人士的解釋應該是可以接受的:
該網友微博首發時的時間顯示該列車剛剛出發,“這一時段正常情況下司機不可能睡覺”;
并且,動車組每運行50秒,司機如不踩一次警醒裝置,便會自動報警,報警後7秒内未采取措施将直接停車。
這解釋邏輯清晰地表明,在那個時間段司機不可能睡覺,以及即便想睡理論上也睡不成。
虛驚之餘,不免爲那個司機的不好彩而感到些許冤枉,就那麽“一時”的舉動,卻被“熱心乘客”曆史地定了格。
攝影這種“凝固瞬間的藝術”的本質也被揭示得淋漓盡緻,隻是定格的瞬間,卻未必是生活本質的反映。
關于這一點,我倒是早有感觸。
山東畫報出版社的連續出版物《老照片》出了70多集了,其“品種”開創之功、影響範圍之廣,其對舊時人物風物的還原、再認識,功莫大焉。
但其中不少文字往往即根據照片人物的一颦一笑、眼角眉毛的“瞬間”情景來推論——實則也是定論人物當時的心理,總覺得有一點輕率。
現在的相機都有連拍功能了,我們不難發現連拍下來的照片表情卻可能不大相同,據其一“立論”顯然靠不住。
但是,話說回來,鐵路方面必須也得承認,那個司機的那個“一時”姿态着實讓公衆不大放心,至少看上去有些懶洋洋吧。
因而也就不要指責“出于好奇”的網友多事,庸人自擾。
甬溫線上的“7·23”慘禍去今不遠,滬上地鐵10号線接連的兩單事故又驚動了全國,由不得大家不心有餘悸。
據說現在動車、飛機什麽的,都有“全自動無人駕駛功能”,開頭、結尾忙乎一陣,然後“人”就成了擺設,未知真假。
事實的确有些“湊趣”,那就是“全自動”的時候反而沒事,“人”一伸手倒壞了。
比方上海地鐵10号線9月份發生的那單列車追尾,由上海市安全生産監督局牽頭成立的事故調查組分析認爲:
這起事故起因于當天設備失電,緻使運營信号中斷,地鐵10号線行車作業人員随即采取人工調度行車方式,但是有關人員未能嚴格執行相關管理規定,導緻事故發生。
這也可見,饒是“全自動無人駕駛”功能齊備,“人”也終究是有用的,尤其是不能片面地依賴“全自動”,一旦“動手”的時候就抓瞎。
就像王院士說的,現在雖有無人駕駛之類的概念,但很多操作指令還是需要司機去實施。
我們需要“熱心乘客”的随手拍,畢竟這也是監督的一種;
我們也需要類似南昌鐵路局的回應,把調查結果及時地開誠布公。
當然,我們更需要方方面面的勞動者無論在什麽樣的崗位上,都能夠把責任意識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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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笑夫覺得,這篇文章讨論了一個十分有意義的話題。
無人駕駛時代,人去幹什麽呢?
沈笑古又想,無人駕駛到底還有多久才能到來?
這時,他看到了一篇《技術關立法關已過汽車無人駕駛進入實戰》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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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無人駕駛汽車已經不覺得新鮮了,除了一些公司機構緻力研發,個人玩票的也很多。
可要說什麽時候售賣,什麽時候合法地在公路上行走,還真不好說。
6月29日,大衆汽車披露,配備了臨時自動駕駛系統(TAP)的汽車可在高速公路上實現最高時速達130km的半自動駕駛,(TAP)具有量産的可能,這是邁向全自動、零事故駕駛的裏程碑;
而同一時刻,谷歌無人駕駛車輛也在美國的内華達州争取到合法上路的權益,說明無人駕駛時代離我們真的不遠了。
“2015年,半自動汽車将出現在高速公路上,2020年,我們很有可能迎來一個全自動汽車時代,駕駛員可以完全放開手中的方向盤。”(這是2008年的預言,現在看來時間可以提前了。)----通用汽車公司研發副總裁艾倫·陶布。
【技術關,大衆汽車研發出“代駕模式”】
通用汽車和沃爾沃一直是緻力于無人駕駛汽車的企業先鋒,不過像通用“EN-V”這樣的概念車太未來了。
什麽時候在售的普通車輛也能夠做到無人駕駛呢?
有了自适應巡航、自适應刹車等系統的研發成果,這一切變得簡單了。
大衆汽車披露,配備了臨時自動駕駛系統(TAP)的汽車隻要按下“代駕模式”(PilotMode),臨時自動駕駛系統會與前方車輛保持安全距離、按照駕駛者選定的速度行駛、在入彎前根據需要減速,并且參照标志線使車輛保持在車道中央。
該系統還能遵守超車規則和速度限制,在交通擁堵時可自動完成停車一啓動。
(TAP)系統基于普通的傳感器平台,包括:雷達、攝像頭和超聲傳感器,輔以激光掃描器和電子水平系統,與其他輔助系統(自适應巡航控制系統ACC和車道保持輔助系統La門eAssist等)整合成一套綜合體系。
這套系統在大衆在售車型上測試使用。與其他集成系統相比TAP系統更具有量産的潛力。
考慮到安全,運用TAP系統時仍需要駕駛員掌控駕駛情況,以便出現緊急情況時随時幹預,TAP系統旨在預防由于駕駛員注意力分散引發的事故,而不是爲了真正解決無人駕駛的課題,所以隻稱“代駕模式”。
但毫無疑問,這是邁向全自動、零事故駕駛的裏程碑。
不管怎樣,疲勞駕駛、酒駕,開車時打個噸已有了解決方案。
【立法關,Goog1e無人駕駛汽車在内華達州合法上路】
通用汽車公司曾表示,針對無人駕駛汽車最大的障礙将是人而不是技術:政府法規、權益法、消費者對這樣一款車型持有的态度等。
一系列自動系統已經開發出來,無人駕駛汽車的制造門檻并不高,很多公司甚至個人都在玩票。
搞網絡的Google今年就開發出了一種自動駕駛汽車。
但實際上路後,這種集成的自動化駕駛系統安全穩定嗎?人類敢于把性命交托給這個系統嗎?誰也不知道!
Google在今年用Google技術驅動豐田Prius或奧迪TT行駛了至少14萬英裏(約22.5萬km),橫跨了美洲大陸,據說隻出過一次車禍,雖然不完美也算是成功。
然後在5月份,鼓動米國内華達州讓Google的自動駕駛汽車合法上路,因爲按照當前的法律,這種技術是不符合上路的。
Google似乎很有說服力,上個月,内華達州就通過了立法,成爲全球首個無人駕駛汽車可以合法上路的地區,今後Google等無人駕駛汽車都可以合法上路了。
雖然Google表示,每輛測試車都很安全,但似乎自己也沒底,據說在測試中駕駛員一直處于戒備狀态,好在汽車出狀況的時候接管汽車的駕駛權。
雖然稱無人駕駛,這和大衆汽車的“代駕模式”無多大差異,看來在命名方面大衆汽車還是太謙虛了點。
無人駕駛還真不是網絡遊戲,真正實現有個前提,就是要解決“安全”這個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