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各位投資的大佬們,由于種種原因,偶要棄書了。對不起!!!
有緣再見!我依然愛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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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怎麽就覺得我對那個小子有意思呢?”楚銘揚勾唇看着落歌。
“不然呢?難道說你盯着的不是他,而是另有其人?”落歌大概也能猜得出他應該有任務在身,拿那個小個子男生當障眼法而已。
既然與秦湛關系這麽好,想必楚銘揚還是個軍人。
“好好吃飯。”秦湛似是察覺到落歌猜出了什麽,夾了碟子裏的肉塊放他碟子裏。
落歌沒有再說什麽,可是拿一塊肉就想堵住他的嘴,這也太廉價了吧?
落歌不禁輕笑,這個大哥看上去還挺有意思的。
不過早上打鬥時留下的傷就這麽不在意嗎?
吃完飯,落歌找楚銘揚要了支藥膏,回了房間,遞給秦湛。
秦湛頓了下,沒想到落歌這麽細心,淡然一笑,接過來,卷起左手衣袖,手臂上赫然有一塊地方都青紫了,不用想也知道是王霸踢的。
秦湛搽好藥膏,感覺傷痕清涼了些,沒那麽痛了。
“你受傷了都是等它自己恢複嗎?”落歌淡笑道。
秦湛無所謂道,“如果随随便便一個小傷都要顧及,那還怎麽打?”
落歌想想也是,“可是那樣不注意會留下傷疤的。”
秦湛對于傷疤就更不在意了,他身上也不乏傷疤,“不礙事就行。”
落歌輕笑,“留疤很難看,你不覺得嗎?”
秦湛微微勾唇,這小子怎麽這麽在意他傷口留不留疤?
“我又不是女人,疤也不在臉上,在意什麽難看不難看。”
落歌撇撇嘴,他想說留疤了多少會影響他未來老婆的視覺,不過轉念一想,就算他未來老婆看到了恐怕除了驕傲也沒别的什麽意見。
躺了半個小時,口哨聲就響起,落歌無聊地起床出門繼續工作,除了做紙袋還有可以做電路闆,但比起與物理是親家的電路闆,落歌還是傾向于手工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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