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淩看向他身後,估計他這幾年過的不太好,開學這一天那麽多人都有家長來送,唯獨他,一個人。
莫淩看着他有些驚慌失措的那張臉,不屑的勾了勾嘴角,她很清楚他爲什麽這麽慌張,因爲在她大二的時候,也就是高譽高一的時候,她做了一件事。
她跟蹤了高譽。
她憑借原主的記憶去了原主原來的家,在那裏蹲着高譽,看着他呼朋喚友,穿着最新潮的衣服去跟他的朋友玩耍,花天酒地,好不快活。
跟莫淩的生活比起來,他們簡直一個是天,一個是地,對此,莫淩也沒有特别嫉妒,她隻是在高譽落單的時候,悄無聲息的捅了他一刀,她從醫很多年,知道怎麽捅出血多,但是不緻命。
捅了高譽她就去公共電話亭,好心的幫他打了120,如今看情況,因爲那次意外,原主的親生父母已經知道,高譽不是他們的親生兒子了。
啧,這不是親生的差距就是大,以前高譽發現的晚,工作什麽的全都已經給他安排好了,他記得原主的記憶裏,高譽最後好像是從軍了,而現在,他竟然跑過來學醫了?
“如果沒有事情的話,那我們就走了。”莫淩禮貌的說完以後,就要帶着虎子離開。
“等一下。”高譽連忙喊住莫淩,“你是哪個班的?”
莫淩轉身看他,“我?我叫段晨。”
高譽皺了皺眉,我問你是哪個班的,你跟我說你叫什麽幹嘛?
很快,他就知道這個名字是怎樣的風雲人物,十八歲,别人剛上大學,莫淩就已經完成了大學學業,并且考上了研究生,受到醫學院教授們的寵愛,不過小小年紀,就已經單獨負責醫學項目了,而且這還不算,她還被京都有名的醫院重聘坐診……
高譽聽着那些人對莫淩的稱贊,總覺得有些不現實,這還是人嗎?怎麽會有人這麽厲害?他氣的咬了咬牙,這幾年他過的并不好,如果不是因爲一次意外,偷梁換柱的把戲不知道什麽時候才會被揭穿,好在那個時候還不發達,信息更新換代,到現在他們也沒有查到自己的親生孩子在哪裏,然而就算這樣,他也明顯察覺到他在家裏的家庭地位直線下降,以前爲了他升學的事,高父跑東跑西,而現在他要上大學,高父根本就不管不問,他想上的是軍校啊,才不是什麽醫學院!
醫學院就醫學院吧,等他醫術提高了,治好了高老爺子的腿,他還是那個高高在上的大少爺!
高譽不由得摸了摸他曾經被人捅刀的位置,心裏想着,如果抓到了那個人,他一定要他好看!但是現在當務之急是莫淩的事,他能夠那麽快懷疑莫淩,原因很簡單,原主的臉跟高父年輕的時候實在是太像了,而且莫淩無父無母,很有可能是他頂替的那個孩子。
想到這裏他就有些埋怨王桂芬,覺得王桂芬爲什麽不好好看着那個人,現在他跑了,跑到不知道什麽地方去了,就跟個定時炸彈似的,不知道什麽時候把他們一家都給炸到天上去!
高譽緊握着拳頭,雖然不知道那個小雜種跑哪去了——當然,死在外面了最好,現在面前有一個很有可能是小雜種的人,他得想辦法除掉他才行。
第二天,莫淩一從宿舍出來,就看到高譽一副晨跑經過的模樣,“學長,早上好!”
莫淩點了點頭。
高譽跑到莫淩身邊,說道:“學長,要去吃早飯啊?”
莫淩依舊點頭。
“剛好,我也沒吃早飯,不如一起去吧!”
一路上,高譽不停的找着話題,莫淩幾乎不說話。
很快,遇到的學生越來越多,都跟莫淩打着招呼,跟她聊着醫學上的問題,莫淩如今就是醫學院裏的一塊香饽饽,誰都想往莫淩身邊湊,于是,去吃早飯的隊伍越來越大,最後高譽不知道什麽時候已經被擠到邊緣的位置了。
高譽氣的看了一眼被人群包圍住的莫淩,他什麽時候受過這種氣?從前他才是衆星捧月般的人,什麽時候淪落成不起眼的存在,要不是那個捅了他一刀的混蛋,要不是捅了他一刀的混蛋!
他摸着腹部傷疤的位置,表情開始變得陰狠。
高譽壓下心裏的怒火,跟莫淩套着近乎,莫淩就靜靜的看着高譽給她獻着殷勤,默默的想着他葫蘆裏賣着什麽藥。
高譽跟莫淩接觸了很久,然而一點進展都沒有,他以爲這個人窮,從小沒有見識過什麽好東西,他想帶這人長長見識的時候,花花世界,燈紅酒綠,培養一個人不容易,但毀掉一個人還不簡單嗎?
但是莫淩一點興趣也沒有,還說什麽我隻看我有的,不看我沒有的這一類的話,這都什麽狗屁東西?!
他要帶莫淩去酒吧,莫淩不去,去帶莫淩體驗男人的快樂,莫淩羞澀的笑笑,“這對未來的女朋友不太好吧。”
高譽:……呵呵!
高譽特别想看醫學院大才子嫖娼或者吸毒的新聞,然而莫淩的潔身自好讓他無從下手,高譽對此笑的臉有些僵硬,他算是見到活的柳下惠了。
自從他花錢搞到了莫淩的dna,他就已經确認了莫淩的身份,沒想到莫淩竟然真的是那個不知所蹤的狗雜種,聽王桂芬說,莫淩好像已經知道了他們之間的事,但是如果她真的知道了,那爲什麽不直接跑去認親呢?
她都來了京都四年了,要說沒有時間鬼都不信,還是說,她也不知道自己的親生父母是誰?
如果是這樣的話,事情還有回旋的餘地,高譽得抓緊時間,不能讓高父高母看到莫淩,否則就憑她這一張臉和她如今的成就,他們十幾年的努力全都會付之一炬!
高譽想跟莫淩成爲好朋友,因爲熟人不會有太多的戒備心,好下手,但是無論他怎麽和莫淩套近乎,她的表情都是一副淡淡的,對他一點也不感冒。
高譽急得不知道該怎麽辦,他以前怎麽不知道交朋友會那麽難呢?以前大家一起出去吃喝玩樂,全都是一呼百應的,而現在,簡直就是熱臉貼冷屁股,什麽用都沒有!
怎麽樣才能跟一個男人快速成爲好朋友?還是生死相交的那種?
搜狗閱讀網址: